新田縣衛生局

新田縣衛生局

新田縣衛生局已改革為新田縣衛生健康局。

機構簡介


新田縣衛生局在文革前稱“新田縣衛生科”,文革期間稱“新田縣革命委員會衛生組”,文革后恢復為衛生科,1980年改稱為新田縣衛生局,1986年設衛生局黨總支,1998年成立衛生局黨組,現有行政編製7人。內設:辦公室(政策法制股)、業務股、計劃財務統計股、人事股(紀檢監察室)等主要職能科室和縣衛協會、縣器械修配站等掛靠股室。2004年以來,縣愛衛辦、縣衛生監督所、縣合管辦、縣紅會辦相繼獨立為副科級事業單位
近年來,新田衛生事業取得長足進步和發展。新田縣衛生局投資500多萬元在新城區購地新建辦公樓2618�,並於2006年實現機關順利搬遷,各醫療衛生單位的硬體設施普遍得到加強,逐步實現了人員、設備、房屋和管理的配套。疾病控制、婦幼保健、醫療救治、衛生監督合作醫療等體系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及國家、省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及規章,擬訂全縣衛生健康政策措施、規劃、地方標準意見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縣區衛生健康規劃的編製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
(四)組織擬制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意見,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依法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意見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政策措施。(九)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縣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十一)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縣保健工作。
(十二)指導縣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十四)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統籌推進健康新田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註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註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三是更加註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措施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制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措施、標準意見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和信息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