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三拔
熊三拔
熊三拔(Sabbatino deUrsis,1575-1620)字有綱。明末來華的義大利傳教士,研究西方水利科學的行家。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來華,同年到北京協助利瑪竇工作,並且跟從利瑪竇學習中文。萬曆三十九年與龐迪我參加修改曆法的工作,並與徐光啟、李之藻等共同翻譯西方曆法書多種。比較在歐洲、印度和中國推算日食結果,測定北京的緯度和從廣州到北京的緯度。因遭到監督官員的嫉妒,轉而從事水利研究。四十四年,沈㴶奏請禁教后,與龐迪我等傳教士被迫前往澳門。
熊三拔(Sabbatino de Ursis1575-1620),其於1597年入耶穌會,之後進羅馬學院學習,不久即肄業離開了羅馬。熊三拔在中國傳教約15年,共留下《泰西水法》、《簡平儀說》、《表度說》、《中國俗禮簡評》和《陸若漢神父著述註解》五本書,以及一些關於教義和傳教經歷的信札等。利瑪竇去世前,把最重要的文件資料都移交給了熊三拔,並告訴熊三拔他最大的遺憾是雖然身在北京,卻沒有見到被他稱為“東方康士坦丁大帝”的萬曆皇帝,沒有使萬曆皈依基督教。熊三拔是一個文學造詣很高的傳教士,擅繪畫,通建築和宗教的密傳學說。熊三拔的成長故事和利瑪竇非常相似。在熊三拔啟程前往中國的時候,爺爺寫了一封信:無論去哪裡,都要小心,要帶著責任去中國。
1603年,在讀完神學之前,就獲准去傳教區。
1606年,晉鐸后乘郭居靜神父從澳門回南京的機會,和他一起直接去了北京,此後他一直留居北京直到1617年被驅逐出境。在北京期間跟從利瑪竇學習中國文字,以精通為要求,尤其注重學習中國的自然哲學,作為研究課題。利瑪竇認為熊三拔本人溫和謙恭,做事認真負責,所以在病危時將院長的重任託付給熊三拔。
1611年,這一年,朝廷第一次提出修改曆法之議,但欽天監及禮部官員自知不能勝任此事,要求皇上另派外國學者,如利瑪竇的同伴或者繼任者等參與修訂工作。於是皇上命令龐迪我與熊三拔從事修歷,因熊三拔曾撰有這方面的專著。他們即採取步驟,由熊三拔與徐光啟、李之藻將拉丁文的行星說譯成中文,並根據歷次月食觀測記錄,包括前在歐洲、印度及中國的觀測記錄,作為比較研究,以確定北京的經度位置。另一方面,由龐迪我確定中國從廣州至北京各重要城市的緯度位置。由於中國官員們的嫉妒和傲慢,使這次修歷工作被迫中止。於是熊三拔神父轉向另一方面,開始製造各種水力機械;因其新奇和靈巧,吸引了皇帝的興趣和讚賞。往觀者絡繹不絕,路過教堂時,往往入內參觀各種繪畫;其中某禮部尚書曾稱呼教堂為“天主堂”,於是“天主堂”之名遂成為所有羅馬公教教堂之通稱。
1612年,徐光啟又請教熊三拔作《泰西水法》,之後在序言中也說:“迄余服闋趨朝,而先生已長逝矣。間以請於熊先生,唯唯者久之,察其心神,殆無吝色也,而顧有怍色。余因私揣焉:無吝嗇者,諸君子講學論道所求者,亡非福國庇民,矧茲土苴以為人,豈不視猶敝蓰哉!有怍色者,深恐此法盛傳,天下後世見視以公輸墨翟,即非其數萬里東來,捐頂踵,冒危難,牖世兼善之意耳?”殆無吝色,意思是幾乎沒有捨不得的神色;顧有怍色,是徐光啟講自己常常打擾人家,而感覺到慚愧。
1616年,因熊三拔神父博得萬曆帝的好感,而使諸傳教士獲得傳教自由之特許。但好景不長,旋即因南京教難之勃發,以致熊三拔及其同伴們悉遭被逐澳門之厄運。在他們離去后,徐光啟命一忠實可靠的教友看守教堂與利瑪竇墳墓,因其為欽賜之物,他人不得強奪,而得以保存;一直到1622年教難平息,神父們才允許重返故地。
1620年5月3日逝世。熊三拔神父雖體弱多病,常發高燒,但在專職工作之外,還為年輕教友講授哲學,為兒童輔導華語基礎,並為未來教士們傳授語言和中國古書中的精闢內涵。這些紛繁的事務使他積勞成疾,而於1620年5月3日卒於澳門。
徐光啟曾說:“泰西諸君子,以茂德上才,利賓於國……其實心,實行,實學,誠信於士大夫也……余嘗謂其教必可以補儒易佛,而其緒餘更有一種格物窮理之學”。徐光啟這段話的意思是說,熊三拔和其他來自西方的諸君子,以他們的高尚的品德和絕世的才學,對我們大明作出了有益的貢獻。熊先生用他誠實的心胸以及自己的實際行動,取得了士大夫階層的認可。
倪波路曾寫道:“利瑪竇在1610年去世后,徐光啟在動蕩的崇禎年間又活了23年。在此期間,另一位來自義大利的耶穌會士熊三拔成為徐光啟的助手。徐光啟藉助這個年輕人,翻譯了歐洲水利工程學著作《泰西水法》,後來收在著名的《農政全書》中,是引進西方工程學的先驅。這個“熊三拔”,原來的姓氏是“Sabbatini de Urisis”。“倪波路”也姓“Sabbatini”,原來就是熊三拔同一家族的後裔。利瑪竇、熊三拔來中國后,再也沒有回到家鄉,死後安葬在北京。
一、《簡平儀說》,一卷,萬曆三十九年刻本,題:“泰西熊三拔撰說,吳淞徐光啟札記。”李之藻收人《天學初函》,《四庫全書》收入子部《天文演演算法類》一,道光二十四年錢熙柞收入《指海》。徐光啟有序,略謂:“先生(利瑪竇)嘗為余言:‘西士之精子歷,無他謬巧也,千百為輩,傳習講求者共千年,其青於藍而寒於水者,時時有之。以故言理彌微亦彌著,立法彌詳亦彌簡。’余聞其言而畏然。……先生沒,賜葬燕中,仍詔聽其同學二三君子,依止焚修。諸君子感恩圖報,將欲續成利氏之書,盡闡發其所為知天事天,窮理盡性之學。而會中朝方修正曆法,特簡宿學書儒。於時司天氏習聞諸君於之言者,爭推舉以上大宗伯,欲依洪武壬戌故事,盡譯其書,用備典章。……是儀為有綱熊先生所手創,以呈利先生,利所嘉嘆。偶為余解其凡,因手受之,草次成章,末及詳其所謂故也。若言其一革也。抑又文豹之一斑矣。熊子以為少,未肯傳,余固請行之,為言歷嘴矢焉。第欲究竟其學,為書且千百是,是非余所能終也。必若博求道藝之士,虛心揚榷,令彼三千年增修漸進之業,我歲月間拱受其成,以光昭我聖明來遠之盛,且傳之史冊。”
二、《泰西水法》,六卷,較前書晚一年告成,亦收入《天學初函》及《四庫全書》子部《農家類》。明刻本題:“泰西熊三拔撰說,吳淞徐光啟筆記,武林李之藻訂正。”有徐光啟、曹於注、鄭以偉所作序。曹序曰:“太史玄啟徐公,較念民隱,於凡農事之可興,靡不採羅。閱泰西水器,及水庫之法,精巧奇絕,譯為書而傳之;規制具陳,分秒有度,江河之水,井泉之水,雨雪之水,無不可資為用,用力約而收效廣。蓋肇議於利君西太,其同儕共終厥志;而器成於熊君有綱,中華之有此法自今始。”西太多作西泰。
三、《表度說》,一卷,萬曆四十二年(1614)成書,題:“泰西熊三拔口授,慈水周於愚、武林卓爾康筆記”,有李之藻、熊明遇及周於愚序。《天學初函》收入,《四庫全書》於部《天文演演算法類》著錄。周子愚時任欽天監監副,序中曾述及譯此書經過曰:“余見大西洋諸先生,其諸書內具有此法,請於龍精華先生譯其書,以補本典,用備曆元。龍先生然之,乃以其友熊有綱先生,即為口授,因演成書,以行於世。大西洋諸君於所攜本國書典,其種甚廣,各極其妙,我中國人當一一傳而譯之,悉如此書也。憶昔余與利西泰先生嘗談律呂之學,見其精實,可以補本典所無,余願有請也,利先生慨然許之。嗚呼!先生已化,不能無人琴之感矣!今其友龍先生依然道故,再請之,龍先生曰:“吾友之本業,則事天主,講學論道也;學道余晷,偶及曆數耳。貴國諸君子心欲之,吾輩何有吝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