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惟錄
明朝查繼佐所著的紀傳體史書
統記明代史事的紀傳體史書。明末清初史學家查繼佐(1601~1676)撰。查氏字伊璜,一字敬修,號興齋,人稱東山先生或朴園先生。浙江海寧人。明末舉人。明亡后更名省,又隱姓名為左尹非人,堅持反清立場,謂必明室再興之後,始恢復原姓名。曾參加南潯庄廷纂修《明史》。崇禎十六年(1644)起作明史,到清康熙十一年(1672)易稿數十次,畢一生之力成書。原名《明書》,后因遭庄氏史獄(見文字獄)牽連,以“獲罪惟錄書”而署書名,故名《罪惟錄》(註:一說取孔子“罪我者其惟春秋”之意)。原書分帝紀二十二卷,志三十二卷,列傳三十六卷,次序紛亂,後由張宗祥、姜佐禹等人整理,分別部居,編次前後,寫成目錄,定為一百零二卷。與《明史》相比,該書多南明諸帝紀;志的部分也較細,設有《土田志》、《貢賦志》、《屯田志》等;傳的部分為以事立傳,不以人立傳,與傳統寫法不同。另外還列有台灣專目。該書所記,始於洪武迄於南明弘光、隆武、永曆、魯王朱以海、韓本鉉各代,記農民起義之事尤較他書為詳。是研究明代,包括南明歷史的比較有系統的資料。
該書寫成后,即複壁深藏,秘不示人,冀以免禍。原稿塗抹殆遍,不可卒讀。辛亥革命后,始見於世,藏於吳興劉氏嘉業堂。1936年,商務印書館據該藏本影印出版,收於《四部叢刊》三編中。
《罪惟錄》是一部紀傳體的明史。原名《明書》,後來改名《罪惟錄》,取孔子“罪我者其惟春秋”(知我罪我,其惟春秋)之義。查繼佐在《罪惟錄》中堅持反清立場。他在《自序》中明確表示,自己是明朝人,不是清朝百姓。書中都用明朝年號,直到清康熙三年,仍稱永曆十八年。南明各主,均列本紀。福王稱安宗簡皇帝。建文、崇禎兩帝謚號,皆從弘光朝所定,不用清政府所謚。對清朝或稱“滿人”,或稱“后金”,或稱“建夷”、“建虜”或稱“東師”、“北師”,絕不稱“大清”。書中對抗清人物立傳特別多。並隨處發抒對滿人和投降派的憤恨。如書中引張煌言的《報韓論》說:“自古稱張良始終為韓,先儒論之詳矣。今世仕虜庭者多藉此為口實,以建州固常驅賊,遂以沛公亡秦,子房事漢為擬。噫!何其不猶之甚也!”
《罪惟錄》的撰寫時間,據自序說,從甲申年(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開始,壬子年(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寫成,用了29年的時間。浙江湖州南潯人 庄廷鑨購得朱國楨《列朝諸臣傳》稿本,補以崇禎朝事,定名《明書》,用自己的名字刊刻。因為書中稱努爾哈赤為建州都督,不用清朝年號,康熙元年被入告發,結果庄氏全族和為此書寫序、校閱、刻字、印刷以至賣書、買書的人和地方官,都被處死,死者70餘人。查繼佐列名參校,亦被逮捕入獄,卻終以證人身份得免,甚是蹊蹺。
其實,告發莊廷龍的正是查繼佐。庄書私自將查繼佐列入作者名單以壯聲勢,且不知查繼佐也在編寫明史,二人發生了競爭。兩件事引起了查繼佐的警覺,最終向官方舉報了庄廷龍。
《罪惟錄》的材料來源,關於明末史事,一部分是作者自身所經歷,尤其關於魯王政府的歷史,作者就是當事人。許多人的傳里都有關於他的記載。一部分是調查訪問得來的.這在許多篇章中都有所說明。他在《自序》中所謂“耳采經數千人”,就指的是調查研究。關於崇禎以前的史料,一部分采自庄廷鑨《明書》,一部分采自明纂國史和實錄。明黃尊素著有《時略》,記嘉靖、隆慶時事及諸臣奏疏,其子宗羲著《續時略》,記萬曆至崇禎朝事及奏疏。宗羲與繼佐在魯王政府同事,因此《罪惟錄》部分史料可能得之於宗羲。
《罪惟錄》是一部未定稿。書中常有“某卷顛倒錯亂,當重為排定”一類的批語和“當入某目”的眉注,可以概見。原稿在作者當時已經“水溢火焦,泥塗鼠嚙,零落破損”,收藏者懼禍,又將“建虜”、“滿兵”等字樣都塗改成“大清”,在南明各主及年號上加一“偽”字,所以稿本已非完璧。1931年,張宗祥借得浙江吳興劉氏嘉業堂所藏原稿加以校補,釐訂為本紀22卷、志32卷、傳36卷(皆為類傳),並子目合共102卷。 1936年,上海商務印書館據嘉業堂原稿,將塗易可辨的字恢復原樣,加註張氏校補文字,影印行世。歷經滄桑,沉埋了二百多年的《罪惟錄》,至此才得與世人見面。
《罪惟錄》最注意“靖難”(指明成祖朱棣奪取皇位的事)以及明清易代之際的記載。 《荒節傳》中人物都是“靖難”迎降諸臣。《播匿傳》所記孫鎮以下44人都是“靖難”時反對成祖的,田時震以下40人都是明末抗清的。《抗運》、《致命》兩傳,亦大多為“靖難”和易代之際的人物。王鴻緒的《明史稿》、傅維麟的《明書》和清代官修的《明史》,對於“靖難”的記載,往往把真實情況湮沒。牽涉到清入關以前的事和易代之際的事,更是諱莫如深,略而不詳。查氏《罪惟錄》翔實過於三書,尤其是關於清入關以前的歷史和易代之際的歷史,可以補正三史的缺失。此書也有一些缺點:記事間有自相牴牾處,取材間有道聽途說,失於考核處,列傳分類,亦有不盡允當處,外志一篇,簡直是小說,不是歷史。但總起來說,此書大醇小疵,終不失為一部有價值的史書。
查繼佐(1601年-1676年),初名 繼佑,初字 三秀,更字 友三,號 伊璜,又號 與齋,別號 東山釣史、釣玉。浙江海寧人。
父查爾翰,家貧多病,崇禎六年(1633年)舉人。明朝亡后,隨魯王監國紹興,授兵部職方。在浙東地區親自率軍抗擊清軍。順治三年(1646年)清軍攻佔紹興,隱居海寧硤石東山萬石窩,改名為 左尹非人。順治九年(1652年)於西湖覺覺堂講學,旋至杭州鐵冶嶺之敬修堂講學,從學者眾,人稱 敬修先生。康熙元年(1661年),罹南潯庄廷鑨私刻《明史》案,列名參校,下獄論死,后獲救。晚年喜寫梅。著有《 罪惟錄》、《國壽錄》、《魯春秋》、《東山國語》、《班漢史淪》、《續西廂》等。
一說,查繼佐是當代著名武俠小說作家 金庸的宗族先祖,被寫入其小說《鹿鼎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