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宙
唐朝宗室
李宙(751年-815年),唐朝宗室,出自唐太宗吳王房,系唐太宗李世民五世孫,嗣吳王。
李宙生於天寶十年(751年) ,同年便以門蔭之故入仕,授濟王府參軍。成年後歷任多地參軍、主簿、縣尉等職。唐德宗登基后,先任好疇縣令,后因政績斐然被調任其為宗政丞。
唐憲宗登基后,拔擢其為復州刺史,后換任丹王府長史。元和七年(812年)前,疑因山南東道節度使李夷簡的彈劾,被貶為賀州司馬,元和十年(815年)卒於所任。
正因為其家族顯赫的門庭,天寶十年(751年),李宙在出生當年便以家族門蔭補濟王府參軍、被賜於銀章朱服,隨後又被授予正八品下左武衛兵曹參軍一職。毋庸置疑,尚在孩提時的李宙顯然不可能確實擔任以上這些官職,只能是作為積累官資之用。
大曆初年(767年),因宣武節度使田神功的奏請,16歲的李宙出任汴州司戶,不久又被平級調動為鄆州司戶,然而皆不得志。隨後又調任汾州介休縣主簿,永寧、河南兩縣的縣尉,后又從河南縣尉上調回長安,擔任太常寺主簿、秘書省著作佐郎等職。
然而安史之亂后,吐蕃頻繁犯邊,藩鎮割據跋扈,朔方系僕固懷恩父子叛亂,唐朝廷無暇顧及宗室事務,李宙歷任各官職皆非顯要,且品秩低下,皆源於此。但是與那些“散棄無位,與庶無匹”的皇室子弟相比,又無疑是幸運的。
貞元十七年(801年),唐德宗念及其苦勞,授予李宙銅印墨綬,任命他為好畤縣縣令,正六品下。此時,李宙已到天命之年。好疇縣(今永壽縣西南好畤河鎮)雖然被京兆府管轄,屬於畿縣,但是此地屢遭戰火破壞,先有朱泚、李懷光之亂,後有吐蕃、黨項犯境。唐王朝自大曆年間以來,皆以好畤縣作為秋防前線,屯駐秋防兵,同時此地亦是神策八鎮之一,亦駐紮神策軍。因此,好畤縣多兵禍,百姓也多有流離失所。李宙到任后,招撫流民,安撫百姓,恢復耕種,發展生產,頗有政績。
因為李宙在好畤縣政績突出,唐憲宗即位后,先是調任他為從五品上的唐高祖獻陵令,不久又改任其為宗正丞,作為對其政績突出的褒獎。後來憲宗又認為李宙有能力讓百姓休養生息,移風易俗,於是任命其為復州刺史,期望他可以改變地處偏遠的復州生產文化落後的局面。
復州當時處于山南東道,所轄為今湖北仙桃、天門、監利等縣。此時的復州沒有城牆,市場凋敝,店鋪寥寥,經濟欠佳。李宙到任后,經過努力,復州修復了城牆和市場,以防禦寇擾,發展商業,經濟水平得到了明顯的改善。
不但如此,李宙還採取火燒蠱蟲的辦法消滅了蠱毒,初步改變了長期屢禁不止的陋習,維護了地區的安定。
然而,大約在元和七年(812年)左右,疑因山南東道節度使李夷簡彈劾其“貪污” ,李宙受冤或有難言之隱然現已難明,被免去了復州刺史一職,先是被貶為丹王府長史,不久又被貶為賀州(今廣西賀縣)司戶參軍,此時李宙已年過花甲。
李宙被謫貶之後,難以釋放心中的抑鬱,於是沉溺於飲酒,又熱衷於黃老之術,自我派遣政治上的失意,最終於元和十年(815年)六月七日卒於賀州官舍,享年六十五歲。
李宙去世后,元和十一年(816年)八月二十七人在其二弟李寶和孤侄等六人的護送下,從賀州歸葬於長安福陽鄉祖先墓塋之旁。
夫人出身弘農楊氏,同屬“李武韋楊”集團的顯赫士族,已經先於李宙去世,在李宙歸葬祖塋之時,亦同時與其附葬。
李宙身為皇族宗親,雖然以門蔭出仕,但因唐安史之亂后的朝局動蕩,早年在中下級文官中多次調防;但是李宙本人並沒有因此而氣餒,而是抓住有限的資源和喘息時機,先在好畤縣縣令發揮才幹,安定社會,休養百姓,發展生產與經濟,而後升任復州刺史任,在復州整修城池,移風易俗,促進商品經濟繁榮,為唐王朝在個別地方的穩定統治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實屬難等可貴。
高祖:李恪,開府儀同三司、司空、安州都督、吳王;
曾祖:李琨,銀青光祿大夫、工部尚書,嗣吳王;
祖父:李祗,光祿大夫、工部尚書、宗正卿,贈太保、嗣吳王;
父:銀青光祿大夫、刑部尚書、宗正卿、贈太子少保,吳恭王李巘;
母:韋氏,刑部尚書韋堅之女;
次弟:李寶,疑為南曹令使,因偽造銓選檔案賣官獲罪,獲刑被殺於大和二年(828年) ;
王妃:楊氏,弘農楊氏族人,汜水縣縣令楊湩之女。
子嗣:李不惑,李復等六人。
1.《唐故中大夫復州刺史嗣吳王墓誌銘一首並序》 ;
2.《新唐書》:
卷七十之《宗室世系表下》 ;
3.《冊府元龜》:
卷七百之《牧守部。貪黷》
1.(唐)唐憲宗:人可懷人,道可變俗。
2.(唐)哥舒峘:純然正性,居中保和,蹈夫全德,守約處晦,仁孝天與,詩禮師授,執謙下物,博施濟人。
李宙墓誌,志蓋全名《唐故中大夫復州刺史嗣吳王墓誌銘一首並序》,朝議郎行京兆府功曹參軍河南哥舒峘撰,今出土於西安市長安區郭杜鎮。此地亦是其高祖李恪墓誌出土地點,證實郭杜鎮此處乃唐太宗吳王房家系族墓地。
李宙墓誌現藏於西安碑林博物館,高51厘米,寬50厘米,厚9厘米,志石四側飾手持笏板著朝服的十二生肖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