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

概念

現象學(Phenomenology): “現象學”的詞源可上溯至18世紀法國哲學家蘭伯爾以及德國古典哲學家黑格爾的現象學著作,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現象學不是一套內容固定的學說,而是一 種通過“直接的認識”描述現象的研究方法。

基本解釋


“現象學”的詞源可上溯至18世紀法國哲學家蘭伯爾以及德國古典哲學家黑格爾的現象學著作。但其含義均與胡塞爾的用法不同。胡塞爾賦予“現象”的特殊含義,是指意識界種種經驗類的“本質”。而且這種本質現象是前邏輯的和前因果性的,它是現象學還原法的結果。狹義的現象學指20世紀西方哲學中德國哲學家胡塞爾創立的哲學流派或重要學派。其學說主要由胡塞爾本人及其早期追隨者的哲學理論所構成。廣義的現象學首先指這種哲學思潮﹐其內容除胡塞爾哲學外﹐還包括直接和間接受其影響而產生的種種哲學理論以及20世紀西方人文學科中所運用的現象學原則和方法的體系。
現象學不是一套內容固定的學說,而是一 種通過“直接的認識”描述現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說的現象既不是客觀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觀存在的經驗事實或馬赫主義的“感覺材料”,而是一種不同於任何心理經驗的“純粹意識內的存有”。

發展時期


現象學思潮從20世紀初以來,按時序可分為三個階段,即:胡塞爾現象學時期(20世紀初至30年代中)、存在論現象學時期(20年代末至50年代末)和綜合研究時期(40年代以後)。三個時期互有交叉,各時期均包括一些主要代表人物。
1、胡塞爾現象學時期
胡塞爾現象學是在德國哲學家、心理學家F.布倫塔諾(1838~1917)意向性心理哲學的影響下創立的,但布倫塔諾認為心理行為的意識與該行為對象的意識是同一現象。胡塞爾則認為二者有分別,意識經驗的內容既不是主體也不是客體,而是與二者相關的意向性結構,從而離開了主張主體內在性的傳統唯心主義,返回到原始的“現象”,即各類經驗的“本質”。在他的倡導下所形成的早期現象學運動,旨在使哲學關注的重點,從當時新康德主義的“批判唯心主義”的主體概念,轉向意識經驗中的實在對象。這一運動的主要成員除胡塞爾和對意識中的情緒及價值結構進行現象學描述的舍勒,M.以外,還有所謂哥丁根與慕尼黑小組的A.賴那赫、A.普凡德爾(1870~1941)、M.蓋格(1880~1937/1938)、H.康拉德-馬修斯以及因加爾登,R.等。他們分別在本體論、倫理學、美學、法學、心理學、自然哲學、文學理論等研究中,運用現象學描述法探尋研究對象的“本質”,在對象中尋找不變的“先天”因素。胡塞爾的追隨者們當時認為,現象學是一種實在論哲學。早期現象學運動興起不久便由於胡塞爾轉向先驗現象學而趨分化。胡塞爾通過對意向結構進行先驗還原分析,分別研究不同層次的自我、先驗自我的構成作用和諸主體間的關係以及自我的“生活世界”等等。他認為,現象學的根本方法是反思分析,在先驗反思過程中存在著意向對象和與其相應的“諸自我”之間盤結交錯的反思層次。胡塞爾指責其追隨者們誤解了他的“事物本身”的概念,並由於囿於客觀主義和實在論而無法達到先驗意識水平。其追隨者們指責胡塞爾重返側重主體概念的唯心論老路。現象學研究的胡塞爾時期,最終由於海德格爾,M.學說被提出以及舍勒去世(1928)和納粹上台而宣告結束。
2、存在論現象學時期
胡塞爾的弟子海德格爾在20年代末改變了現象學研究的方向,開創了側重探討存在問題的新思潮。這一時期一直持續到50年代末,研究基地也從德國移向法國,並逐漸擴展到其它地區。海德格爾認為,反思的意識儘管重要,但必須首先研究意識經驗背後更基本的結構,即所謂前反思、前理解與前邏輯的本體論結構——此在 (da-sein)結構。只有通過對這一基本結構的研究,才能了解意識和先驗自我的可能性及其條件,從而揭示隱蔽的“存在”。由於海德格爾探討存在的意義問題,因而其學說又被稱作是解釋學的現象學。然而,海德格爾的後期哲學無論是從對象還是方法上看,都與現象學越來越疏遠了。梅洛-龐蒂是法國現象學最主要的代表之一。他也認為意識結構是哲學的基本問題,但也既不同意胡塞爾把人最終還原為先驗意識,也不同意海德格爾把人的生存還原為神秘的“存在”,同時也反對薩特把自我的生存還原為自我對生存的意識。他認為“我思”必然把我顯示於歷史情境中,現象學還原的結果是先驗性的“知覺世界”。他強調知覺世界是人與世界的原初關係,因而主體必然“嵌於”世界之中,與世界和他者混同,以此否認唯心主義與實在論的界限。梅洛 -龐蒂是現象學意義論的重要研究者,認為知覺世界是一切意義的源泉,但意義始終是含混性的,其結果是意義與無意義混雜難分,現象學還原也就永無完成之日。
3、綜合研究時期的現象學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比利時、聯邦德國、美國、法國分別建立了胡塞爾研究中心,對胡塞爾的思想重新深入研究,出現了不少精通胡塞爾哲學的現象學者,如比利時的梵布雷達,聯邦德國的蘭德格里伯、芬克和比麥爾。50~70年代在美國更出現了很多介紹研究現象學的學者,除早先的法伯、肯恩斯外,還有考夫曼、古爾維奇、舒茨、艾迪、伊迪、斯皮格伯格、泰美涅茨卡和納湯森等。在歐洲戰後較具獨創性的現象學者還有瑞士的精神病理學家賓斯方格、心理學家閔考夫斯基等。這一時期的現象學者儘管在研究的原則對象和方法論上具有更大的綜合性,但其學術地位一般而言尚不及前兩個時期的主要現象學者。然而,它作為一個整體的現象學思潮,在當代西方人文科學領域的影響卻比以前大得多。它的突出特點是:研究活動擴展到東西歐、南北美以及亞非各洲,研究人數與學術活動均較前增加。與其它哲學流派如分析哲學、實用主義、結構主義、精神分析學、解釋學、西方馬克思主義等的比較研究進一步增強。作為方法論的現象學,較為廣泛地應用於歷史學、社會學、語言學、宗教學、精神病理學、文學理論等人文學科的研究中。

方法


胡塞爾的現象學可以分成兩部分:作為哲學的現象學與作為方法的現象學。他的現象學哲學早在他還在世時就已經被許多人,包括現象學運動內部的人所否認,對其他哲學家的影響相對來說也比較有限。但他的現象學的方法,即本質直觀的方法與先驗還原的方法,連同他對於”存在問題”等的”懸擱存疑”的方法卻被許多哲學家所運用,直到今天。

一般方法

整體來說,現象學的問題可以分成兩種:本體論問題與形而上學問題。與之相對應,現象學的方法也可以分成兩種:本質直觀的方法和先驗還原的方法。
本質直觀的方法又可稱為本質還原的方法,顧名思義,其目的是發現本質,包括本質的特徵、規律與結構,等等。本質直觀的方法是唯一一種貫穿胡塞爾整個哲學生涯的方法,但他對於這種方法的認識前後有所變化。我們等到後面再詳細說。
先驗還原的方法則是用來解決胡塞爾所稱的形而上學問題,也就是關於”存在”的問題的方法。就像哈姆雷特那句著名的台詞:“存在,還是不存在,這是個問題。”

懸擱存疑

懸擱存疑是胡塞爾最有獨創性的思想方法之一。從它的字面我們就可以猜測它大體的意思:就是將什麼東西懸起來,掛起來,擱到一邊,並且對它持一種懷疑的態度。在現象學的研究方法中,它的主要的特色就是它不以任何假設為前提,而對於一切有可能產生懷疑的東西,現象學絕不以之作為其理論的基礎。這樣,胡塞爾認為,其理論就會建築於磐石之上,絕對可靠了。
懸擱存疑又稱“加括弧”、中止判斷,意思就是說對所給予的東西是否“存在”不表態,因此,在這裡,存疑的意思精確地說並不是懷疑,而是不表態,即不肯定也不否定。更具體地說,就是當我們聽到、看到或想到什麼時,都要先去研究它,而不要先考慮是不是有這麼一個實在物,要先對其進行直接的感受,並且將那些不確定的、間接的東西放到一邊。
這樣做一是為了給現象學研究尋找一個可靠的開端,因為將一切不確定的、間接的知識放到一邊后,剩下的就是確定的、直接的知識了。這就像給我們一盒子餅乾,裡面有好的也有壞的,拿掉壞餅乾之後,還剩下的當然就是好餅乾了。
第二個目的是為了防止在討論中轉換論題,在分析中運用間接知識,或者間接地運用所要論證的知識,導致循環論證。胡塞爾認為,這是哲學分析中很容易犯的一個錯誤,即人們在思考問題時總是愛將某些東西看做是理所當然,並在不知不覺之中將之用作論證的根據,而事實上,這些根據往往自己就是需要證明的

本質直觀方法

面對事物本身我們現在來講現象學的第一種:本質直觀方法。
胡塞爾認為,不但個別的物可以直觀,一切本質的東西同樣可以被直觀。這種本質乃是非經驗的,沒有任何預先假定的本質。本質直觀就是用直觀來察知這種本質。
具體而言,本質直觀的方法就是”面向事物本身”,這是胡塞爾提出的著名的口號,一直到今天都喊得很響亮,其意思是明白的:就是要面對事物本身,思考事物本身,而不是代替之的其他東西,例如自稱為真理的各種理論與想當然的各種前提。胡塞爾稱這”面向事物本身”乃是”一切原則的原則”,他說:
每一種原初地給予的直觀是認識的正當源泉,一切在直覺中原初地(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在活生生的呈現中)提供給我們的東西,都應乾脆地接受為自身呈現的東西,而這僅僅是就在它自身呈現的範圍之內而言的。
這種尋找共相的過程除本質直觀外,還有另一個名稱就是本質還原,這種本質直觀的方法也就是本質還原的方法。之所以稱為本質還原,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就是將事物的本質從個體的事物中還原出來。

先驗還原的方法

前面我們說過,現象學的方法有兩種:本質直觀的方法與先驗還原的方法,我們已經講過了本質直觀的方法,那麼,先驗還原的方法又是怎麼回事呢?
先驗還原的方法主要就是用來解決在前面被我們懸擱存疑起來的存在問題,這也是現象學中的形而上學問題。
所謂先驗的意思就是說,在研究存在者及其規定性之前,我們必須先研究認識是如何可能的問題。先驗表示的就是它所研究的不是認識的對象,而是研究對對象的認識方式本身,並且這種研究是用一種不依賴於經驗的方式進行的。因此,先驗中的“先”字可以解釋為“先於”的意思,“驗”是經驗,於是,先驗就是先於經驗、在經驗之先,表示我們所要研究的對象是在經驗之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