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經濟發展戰略
區域經濟發展戰略
區域經濟發展戰略是指對一定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有關全局性、長遠性、關鍵性的問題所作的籌劃和決策。說得更具體些,是指在較長時期內,根據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估量,考慮到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各方面關係,對區域經濟發展的指導思想、所要達到的目標、所應解決的重點和所需經歷的階段以及必須採取的對策的總籌劃和總決策。
區域經濟發展戰略是實現經濟和社會目標的需要。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相應的是:啟動經濟高速發展的車輪,實行非均衡發展戰略;進一步加速經濟發展,實行全局較均衡但局部不均衡的發展戰略;保持協調發展、實現共同富裕,實行協調發展戰略。
區域經濟發展戰略是走向共同富裕的需要。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是為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的精髓就是從“先富到后富再到共同富裕”。鄧小平指出:“我們提倡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是為了激勵和帶動其他地區也富裕起來,並且先富起來的地區幫助落後的地區更好的發展。”在視察南方講話中,小平同志又一次強調了這個問題,他說:“走社會主義道路,就是要逐步實現共同富裕。”同時,他又指出:“如果富的愈來愈富,窮的愈來愈窮,兩極分化就會產生,而社會主義制度就應該而且能夠避免兩極分化。”
區域經濟發展的戰略,其實質是順應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允許而不是限制一部分地區先發展起來:而其最終目的則是實現共同富裕。
中央對東部沿海地區與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的戰略關係高度重視,明確提出了加快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並進一步提出,“促進地區經濟合理髮展和協調發展。東部地區要充分利用有利條件,在推進改革開放中實現更高水平的發展,有條件的地區要率先實現現代化。中西部地區要加快改革開放和開發,發揮資源優勢,發展優勢企業”,要“從多方面努力,逐步縮小地區發展差距”。
在“堅持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方針的指導下,黨中央下決心加快中西部地區的發展步伐。這將使我國地區經濟結構發生重要變化,與此相適應,將逐步形成地區經濟協調發展的新格局,並為最終實現全國的共同富裕奠定基礎。
1956年前後,隨著社會主義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以毛澤東為核心的第一代領導集體在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建設道路時,形成了以《論十大關係》為代表的新思路,其中提出了“利用和發展沿海工業”以促進內地工業發展的戰略構想。這一思想在“二五”計劃和中央有關經濟方針政策中得以體現。鄧小平曾高度評價《論十大關係》所蘊含的寶貴思想,認為“對當前和今後都有很大的針對性和指導意義”。
建國后,為了冷戰時期備戰的需要,國家曾以優惠的財政政策和大量的投資加快內地的工業發展。這一政策限制了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從而使東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差距逐漸縮小。然而,由於中西部地區自然環境和經濟環境基礎較差,投資回報率明顯低於沿海地區,多項數據都表明了這種強調內地發展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犧牲了整體經濟發展的效率,表面上縮小了內部差異,實際上導致了中外差異的擴大。
總結建國以來區域經濟布局的經驗教訓,人們理性地認識到,東部沿海與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是矛盾統一的。不顧東西部地區的客觀差異,人為地推行均衡發展政策,實踐證明是行不通的。鄧小平指出:“我們講共同富裕,但也允許有差別。”他認為搞平均主義的同步富裕、同時富裕,不符合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原則,只是一種空想,其結果只能造成共同貧窮。因此他再三強調:“過去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實際上是共同落後、共同貧窮,我們就是吃了這個虧。”
按照經濟學新古典學派的觀點,區域二元結構是市場不完善和市場機制失靈的反映。隨著市場機制的完善和區域經濟的一體化,市場力量的自由運轉將使要素收益均等化。因此,從長期來看,區域經濟差異將連同“核心;邊緣”結構一同消失。1965年,美國人奧利弗·威廉姆森(Oliver·Williamson)利用24個國家1940—1961年間的有關統計數據,計算了7個國家人均收入水平的區際不平等程度。結果表明,隨著經濟增長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區際不平等程度大體上呈現出由擴大到縮小的倒“U”型變化。因此,儘管經濟發展初期區域經濟增長不平衡,區際人均收入水平擴大,但從長期來看,區域經濟增長和人均收入水平傾向於均衡和趨同。這與小平同志提出的區域經濟發展由不平衡到平衡的戰略構想不謀而合。
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的內涵,就是倡導一種非均衡協調發展的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具體的說,有以下幾點:
非均衡協調發展戰略是一種適度傾斜的發展戰略。適度傾斜是指從全國總體布局考慮,把投資和生產布局向沿海適當的傾斜。因為區位條件和歷史因素決定了東部地區易受海外發達地區的經濟輻射和產業梯度轉移,起步快、陣痛小,較易迅速成長為亞太地區新興的經濟帶。但適度傾斜要求處理好重點開發區域與非重點開發區域之間的關係,既不是均衡布局,也不是簡單的扶持東部,而是充分發揮各地優勢,揚長避短,共同發展。
非均衡協調發展是一種動態的、開放的戰略。非均衡協調發展在國民經濟開放體系中不是靜態的而是不斷運動和發展的。從總體上講,既要有重點地推進生產力空間布局,以追求投資的高回報率和區域經濟的高速增長,又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協調區域經濟發展政策,協調區域間經濟關係,協調主導產業同其他產業的關係,協調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形成合理的東、中、西部區域分工格局,在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下,加快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實施的區域經濟非均衡傾斜經濟發展戰略,在強調經濟效益目標中,忽視了平衡目標,投資重心與政策優惠一味向東部沿海地區傾斜,造成區域經濟差距擴大和區域利益關係嚴重扭曲。我國在對區域經濟發展戰略進行調整和選擇時,既不能重蹈覆轍,也不能矯枉過正,另走極端,偏重地區效率,犧牲全國經濟發展速度和宏觀經濟效益為代價。在設計我國區域經濟新的發展戰略時,應該充分考慮我國複雜和獨特的區域問題,以求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統一,把東部沿海地區的發展和中西部地區的經濟開發很好地結合起來,以東部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帶動中西部地區的經濟增長,實現沿海與內地、東部和中西部地區區域經濟持續增長和協調發展。
目前對我國應該實行何種區域經濟發展戰略主要有以下觀點:
一是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戰略
它要求以“堅持區域經濟協調發展,逐步縮小地區發展差距”作為一項基本指導方針,從“九五”計劃期間開始,逐步加大中西部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力度,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經濟內在聯繫及地理自然特色,突破行政界限,在已有經濟布局的基礎上,以中心城市和交通要道為依託,形成多個跨省市區的經濟區域,發展各區域優勢產業,避免產業結構趨同,促進區域經濟在高起點上向前發展。
二是多極增長發展戰略
就是在中西部地區選擇幾個省、市或地區或流域(如長江流域),像過去扶助東部沿海增長極那樣,培養使其成為新的經濟增長極。
三是沿江經濟帶以互助互動為中心的協調發展戰略
這一戰略主要內容包括:以水資源開發和利用為先導,把“黃金水道”的開發利用協調與發展灌溉農業和發展高能耗、高水耗、大運量工業體系結合起來;以市場機製為基礎,促進資源利用的互補與協作;一般產業協調與高新技術產業協調,建立沿江經濟帶市場聯合體,協調區域市場,協調金融市場,堅持資源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相結合,實施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上述三種觀點都有其合理性、科學性和可行性。考慮到當前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中非均衡的客觀事實,也認識到制定發展戰略應當從全局出發,重點放在如何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目標實現上,同時十分關注我國區域發展中公平與效率問題,試圖在三者的統一中尋找最佳的區域發展模式,因而筆者認為,我國當前宜採取非均衡協調發展戰略。
非均衡協調發展戰略是指由於我國各地區發展同一產業或者同一產業投入產出效果不盡相同,在國家所掌握的資源十分有限的情況下,為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保證國民經濟較快增長,國家必須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採取重點開發的方式,並在資源分配和財政投入上對重點開發地區的重點產業進行傾斜,以此求得中西部地區和東部沿海地區的共同富裕。
另外,國民經濟各地區、各產業之間的發展要保持協調。這就要求國家實行的傾斜政策必須適度,必須以保持地區的產業協調發展為前提,因此,適度傾斜與協調發展相結合就成為非均衡協調發展戰略的核心內容。
從20世紀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我國採取了區域經濟均衡發展戰略,“即以內地為投資建設的重點,以縮小沿海與內地之間的差距,實現社會主義生產力的均衡布局為基本目標,追求地方經濟的同步發展和自成體系”。在建國后的25年中,國家先後在大西南、大西北地區投入2000多億元,形成固定資產1400多億,建成大、中型骨幹企業和科研單位2500多個。特別是在三線建設時期,東、西部的工業差距得到了進一步的平衡。到1975年,三線地區的11省區全民所有制工業固定資產原值在全國全民所有制工業固定資產原值總額中占的比重,由1965年的32.9%上升到35.3%;工業總產值在全國的比重,由22.3%提高到25%。全國將近1500家大型企業,40%以上分佈在三線地區。1965年~1975年間,內地工業總產值增長143.9%,快於沿海123.3%的速度;內地工業總產值在全國工業總產值中的比重提高由1965年的36.9%提高到1975年的39.1%。區域經濟均衡發展戰略的實施,在建國后30年裡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改變了以往的不合理的生產布局。
但是由於資本短缺、基礎設施落後、傳統供給等因素使“均衡”的發展戰略難以為繼。“三五”時期,沿海地區的投資額在全國基本建設投資總額中僅佔30.9%,比“一五”時期下降了10.9個百分點,輕工業投資僅佔全國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4.4%,“四五”期間,僅佔5.8%,造成很長時期的輕工業產品的嚴重短缺。其主要原因是:
第一,建國初期,全國工業總產值的77%以上集中在占國土面積不到12%的東部沿海狹長地帶,占國土面積45%的西北和內蒙古廣大地區,工業總產值僅佔全國的3%,占國土面積23%的四川、重慶、雲南、貴州和西藏,工業總產值僅佔全國的6%。改變這種工業偏集中於沿海的狀況,成為新中國領導人首要考慮的問題。
第二,迫於當時的國際形勢,東南沿海面臨著以美國為首的“半月形包圍圈”的封鎖,工業基地偏集中於此對國家安全十分不利;60年代中蘇關係惡化,使加快戰略後方的建設成為必然。出於對國防安全的考慮,生產力布局應以均衡為原則。
第三,在理論淵源上,這種區域經濟均衡發展戰略源自於前蘇聯的“社會主義生產布局理論”。70年代末,理論界、中央決策層開始反思建國后30年區域經濟均衡發展戰略的經驗教訓,得出了以下幾點共識:
一、經濟發展應尊重其自身規律,不應強加其更多的人為及政治因素,經濟發展應將效率放在首位;
二、由於我國各區域在自然資源、區位優勢、生產力水平、技術條件和社會發展基礎方面存在著較大差異,從而也就在客觀上存在著經濟發展的“梯度推移”;
三、在促成經濟增長的要素既定的前提下,提高單位要素的效率是唯一的選擇;四、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區位發展的選擇與周邊關係有著十分重要的聯繫。
基於上述認識,80年代初期以對外開放為特徵的非均衡發展戰略率先在東部沿海地區實施。1980年五屆人大第十五次常委會批准了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設置經濟特區並通過了《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1984年5月,在總結經濟特區經驗基礎上,國家決定進一步開放從東北沿海一直到廣東南海的14個沿海港口城市,同時在這些城市逐步興辦起經濟技術開發區。1985年初,又確定將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閩南廈門,漳州,泉州三角地區,以及膠東半島、遼東半島開闢為經濟開放區,1988年,決定興辦海南經濟特區;同時,國家加大了對東部的資金投入。至此,以加快沿海地區開放為特徵的區域經濟非均衡發展戰略已基本形成。
改革開放以來,區域經濟非均衡發展戰略的實施使得我國在整個80年代國民經濟以超過12%的速率增長,90年代也未低於8%,而這主要得益於東部地區更高的增長水平。與此同時,由於國家經濟發展重心的“東移”,使得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的絕對和相對差距迅速擴大。1978年,中國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之間人均GDP的絕對差距分別為153.6元和212.9元,到1990年分別擴大到700.1元和885.8元,1998年又分別擴大到4270元和5490.9元(當年價)。再從相對差距來看,在1983~1994年間,中國東部與中部地區人均GDP的相對差距係數由29.8%上升到46.7%,而東部與西部地區間的相對差距係數則由44.4%迅速增加到55.9%,二者分別擴大了16.9和11.5個百分點。到1998年,東西部地區人均GDP相對差距係數已擴大到57.7%,比1994年擴大了1.8個百分點,西部地區的人均GDP水平已不到東部地區的一半,形勢不容忽視。
就國民經濟整體而言,東、西部的經濟發展是相互依存的,西部地區的過度滯后,對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是不利的:一、西部資源的供給彈性無法及時改善,難以滿足東部沿海地區及西部自身經濟日益擴張的需求。二、西部市場容量因人均收入低而擴大較慢,不利於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西部的人才、資金大量流向沿海地區和高回報產業,進一步削弱了西北的發展能力。三、西部大量勞動力因缺乏發展就業機會而流向沿海,一方面使西部發展更受影響,另一方面又使沿海社會基礎設施承受了巨大壓力。
在這一背景下,江澤民總書記於1999年6月17日發表了重要講話,正式提出了“西部大開發戰略”。江澤民指出:“逐步縮小全國各地區之間的發展差距,實現全國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最終達到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也是關係我國跨世紀發展全局的一個重大問題,要把逐步縮小東部與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差距作為一條長期堅持的重要方針。加快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是保持國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我國現代化建設第三步戰略目標的必然要求。”從國家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的演變軌跡來看,西部大開發戰略總體上是一種新的均衡戰略來平抑、彌合東西部之間過大的差距,從而保持國民經濟的穩定、協調發展,是對以往均衡發展戰略的否定之否定。在這一實踐的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新中國經濟取得較大成就的階段,正是在區域經濟非均衡發展戰略的指導之下,原因何在呢?首先,非均衡發展戰略充分考慮了各經濟區域的差異,因地制宜,以效率為先,充分發揮了各區域的比較優勢;其次,非均衡發展戰略更多地依靠、利用經濟發展規律,而均衡發展戰略更多地依據人的主觀意志和願望,在一定程度上忽略和違背了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最後,就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特徵而言,主要問題在於資源的缺乏,尤其是資金的短缺,非均衡發展戰略有利於稀缺的資源得到最優化的配置,發揮最大的效益。但均衡發展戰略也有其自身的優點:它“強調平等的重要性,認為區域發展的不平衡,區際收入的差距日趨擴大,會引起社會的振蕩,惡化經濟發展的社會環境,危害經濟發展”。而這正是非均衡發展戰略所容易產生的消極後果。由於二者在功能上的差異和互補,決策者為了使經濟得到良性、協調的發展必須對二者同時加以運用,在不同階段對二者“相機抉擇”。另外,就發展的本質而言,發展本身就是一個均衡與非均衡相互轉化的過程。這也就是我國在不同階段選擇不同的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的哲學依據所在。
綜上所述,建國以來,我國的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經歷了均衡——非均衡——均衡的演變。一國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的選擇,不能將均衡與非均衡的發展戰略絕對化。因為無論從二者功能上的差異,還是從發展的本質而言,均衡與非均衡的相輔相成才能使經濟健康、快速、協調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