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劇
起源於1796年的傳統戲劇
傣劇,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地方傳統戲劇,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傣劇發源於有一定人物情節的傣族歌舞表演及佛經講唱,后吸收滇劇、皮影戲的藝術營養,逐步形成比較完整的戲曲形式。傣劇在演出中著傣裝,其表演動作中融入傣族民間舞蹈的步態,伴奏方面增加了葫蘆絲、二胡及象腳鼓等樂器,民族風格更加濃郁。
2006年5月20日,傣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遺產編號為Ⅳ-86。
清嘉慶(1796—1820年)、道光(1821—1850年)年間,干崖(盈江)、騰越(騰衝)、南甸(梁河)至緬甸八莫,商旅來往頻繁,經濟貿易繁榮,成為當時集政治、經濟、文化、交通為一體的黃金通道。這一時期,由內地到此謀生、經商、賣藝者常年集聚不斷,而北方“皮影戲”這一劇種,也隨之傳人了干崖一帶,並且影響到了當地傣族民間一種稱為“轉轉唱”的表演形式。從而,便奠定了早期傣劇的雛形。
傣劇劇照
中華民國時期,傣劇進一步發展,各勐司署遇有婚典、開印、春節或其他重大節日,都要舉辦盛大的演出活動;民間的大小村寨也紛紛組建傣劇班;這一時期增加了更多的傣劇劇目,如《粉妝樓》、《朗高罕》、《盤絲洞》、《漢光武》、《王莽篡位》等等。
傣劇的真正繁榮發展,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1953年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人民委員會成立,黨和政府對傣劇的發展給予了支持。
20世紀60年代,也是全州農村傣劇演出活動興盛的時期,在傣鄉的文化室、俱樂部都有組織創作排演傣劇。各縣都培養了一批創作人員、傣劇演員骨幹隊伍和樂隊隊伍。潞西縣法帕村組建的樂隊規模較大、樂器比較齊全,三十多年來,一直斷斷續續開展活動,為本村幾代演員進行傣劇演出伴奏。
“文化大革命”期間(1966—1972年),傣劇被禁演,機構亦隨之被撤銷。德宏州並人了保山地區,州歌舞團也隨之併入保山地區文工團。州傣劇隊僅有兩人併入保山地區文工團,其餘隊員參加當時進行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業務活動停止。
1972年,恢復德宏州建制后,德宏州歌舞團也得以恢復,並在團內成立了傣劇組,1974年,傣劇組創作演出了小型傣劇《柚子花開》、移植演出現代京劇《紅燈記》選場“痛說革命家史”、《智取威虎山》選場“深山問苦”等。各縣的專業宣傳隊、業餘傣劇隊根據當時形勢,也編演了一批傣劇劇目。
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以後,各級黨委和政府部門,認真做好落實政策工作.調動了傣族藝人的積極性,專業和業餘的傣劇活動又蓬勃地開展起來,各地的演出活動又開始出現興旺的景象。
1979年12月,根據州委決定,在州歌舞團恢復傣劇隊。潞西、盈江等縣的文工隊先後重建和恢復,為傣劇藝術的復甦奠定了基礎。
傣劇唱腔的基本曲調是在傣族民歌、民間歌舞曲和宗教敘事歌曲基礎上形成的戲調,又分為羽調式和徵調式兩類,羽調式主要流行於盈江、梁河、隴川一帶。徵調式主要流行於潞西。在芒市等城鎮,羽調式為男腔,微調式為女腔。后又演變出小生腔、老生腔、草王腔(凈腔)和女悲腔。演唱為徒歌形式,只有打擊樂伴奏舞蹈和烘托氣氛。
傣劇表演以唱為主,沒有念白二唱詞大部分上下句,長短不拘。演員在台桌前根據戲師傅提詞演唱,沒有多少動作,只根據戲師傅的提示變換舞台位置。在唱腔間歇中隨打擊樂伴奏進一步或退二三步,做一些與內容無關的簡單動作,如女演員舞扇,男演員比畫一個手勢一,遇有騎馬、行船、打鬥的情節,則集中作舞蹈表演,並有一定的程式。一般群眾只要學會唱腔,都可上台表演。
傣劇在裝扮上,演傣族人物著略加美化的傣族服裝。演漢族人物,男演員穿漢族戲曲服裝,有的也戴傣族古代人物頭盔,女演員穿傣族服裝,頭戴銀飾。凈、丑角色畫簡單的臉譜,老人掛鬍子。
傣劇傳統劇目有的源自傣族民間故事、敘事長詩或佛經故事,如《相勐》、《千瓣蓮花》、《朗推罕》等;有的翻譯移植自漢族劇目,如《莊子試妻》、《甘露寺》、《楊門女將》等。
傣劇是集傣族文學、傣族音樂、傣族舞蹈為一體的綜合性表演藝術,具有鮮明的傣族特色。傣劇的文學劇本,跟傣族敘事長詩一樣,深受族人民喜愛,有較高的文學藝術價值。因此,傣劇在傣族文學史上也佔有重要地位。
傣劇面臨下列兩種困難:
一是傣劇人才缺乏。隨著傣劇團演出任務的增多,劇團演員數量的減少,創作人才的匱乏,出現了青黃不接的現象,並且受漢族文化的衝擊,現在很多傣族青年能寫、能識傣文的很少,傣劇團招聘不到傣劇表演的好苗子,傣劇的傳承面臨著文化斷層、人才斷層的困境。
二是缺乏經費。主要包括藝術創作、人才培養、非遺保護工作經費不足三個方面,藝術創作方面:傣劇團承擔著傣劇的傳承保護傳播與發展的重要責任,但因傣劇的非遺保護由州文化館負責實施,中心得不到相關經費,並且沒有藝術創作、送戲下鄉專項業務經費,致使傣劇藝術生產嚴重滯后,演出場次有限,難以滿足群眾的需求。
刀保順,男,傣族,1937年生,雲南盈江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傣劇代表性傳承人。
金星明,男,傣族,1944年生,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人。2009年6月,金星明入選為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申報。
傣劇傳承保護的措施:
一是注重人才培養。中心注重人才培養工作,多渠道、多方位的培養傣戲人才,2011年以來,採取兩條腿走路的方針,一是採用送出去的方式培養。把具有較高文化藝術修養、創作能力、表演才能的中心演員送出去培養。湧現出了“孔雀公主”萬小散、雲南省表演藝術家們從高,國家一級編劇楊樹忠,雲南省優秀青年演員平英等一批優秀人才,傣劇新人的不斷脫穎而出,為傣劇的傳承和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採用以老帶新的師承形式傳承傣劇表演技藝,2011年至2015年,中心採用老演員教授新學員表演技能的方式培養50餘名新一代傣劇傳承者。
二是加強傣劇理論研究。歷時四年,於2014年編寫完成了四十二萬字的融傣劇理論研究和示範教學為一體的、圖文並茂的《傣劇教程》,讓傣劇表演有本可依,有劇可循,開創了中國少數民族戲劇理論研究和教學示範的先河。
三是加強對基層業餘傣劇團(隊)的培養。中心利用送戲下鄉的機會,到基層村寨演出傣劇、培養業餘傣劇團,讓更多的群眾認同本民族的傳統文化,不忘記本民族文化,也是傳承保護傣劇的有力手段。2011年來,舉辦了三批全州農村業餘文藝傣劇培訓班,培訓人數265人、輔導農村業餘文藝隊18支並編排了30個小戲。
四是搶救傳統劇目,整理出版《優秀傣劇劇目選》。將《娥並與桑洛》、《千瓣蓮花》、《朗推罕》、《海罕》、《竹樓情深》、《阿鸞相勐》、《十二個王妃的眼睛》、《冒弓相》、《線秀》、《召麻賀》、《南西拉》、《刀安仁》12個經典傣劇劇目集結成冊與雲南藝術學院戲劇學院聯合出版。
榮譽表彰
2004年,德宏州傣劇團創作上演了一部優秀作品,大型傣劇《朗西娜》。此劇在2004年雲南省新劇展演中,以優異的成績獲綜合金獎。
2007年3月,鑒於《朗西娜》在發展傣劇藝術、弘揚民族文化方面所作出的貢獻,中國少數民族戲劇協會授予《朗西娜》“金孔雀”大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