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豐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單位簡介

根據《中共豐順縣委、豐順縣人民政府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豐發[2010]10號),組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將縣人事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划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保留縣人事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製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和組織實施本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組織實施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 業培訓制度,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規定。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措施並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及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編製本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落實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及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的實施辦法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實施辦法,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對企業工資分配實施宏觀調控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及職業技能人才的繼續教育規定和實施辦法,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高層次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推薦選拔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劃的編製下達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貫徹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縣政府獎勵表彰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定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保密、信息、信訪、安全、應急管理以及工、青、婦等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機關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黨建黨務和紀檢、監察工作。
(二)、培訓教育就業股(縣農村勞動力轉移辦公室)
【職責】負責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貫徹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規定、規劃和措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承擔縣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三)、人力資源管理股(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職責】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指導和監督人力資源中介機構;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專業和技能人才資源開發規劃;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調配工作;協調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工作;承擔大中專畢業生接收事宜;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
【職責】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的落實工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組織實施和指導管理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製度以及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擬訂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工作;指導、協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試工作。
【職責】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崗位聘用及備案事宜;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有關工作;指導、協調事業單位進人考試工作;負責人事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
(六)、工資福利股
【職責】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擔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及離退休費統發和工作人員晉級增資審核工作;承擔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範;承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有關工作。
(七)、勞動關係股
【職責】協調、指導處理勞動關係;指導和協調本縣企業職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擔企業相關人員工資水平調查的統籌協調與組織實施;擬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貫徹落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協調勞動人事監察工作和調解仲裁工作;承擔全縣合同制工人調配工作。
(八)、養老與失業保險股
【職責】組織實施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標準和辦法;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和標準;承擔審批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和農村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貫徹實施失業人員患病、生育、死亡等有關待遇政策。
(九)、醫療與工傷保險股(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職責】組織實施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標準和辦法;組織擬訂定點醫院、藥店的管理及費用結算辦法;組織擬訂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以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管理辦法並依法實施;組織實施初次、複查鑒定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十)、公務員管理與軍轉安置股(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責】組織實施公務員分類及職位管理、錄用、考核、獎勵、懲戒、職務任免與升降、競爭上崗、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和聘任制公務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日常管理工作;承辦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承擔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事業單位


(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職責】監督檢查招用工及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監督檢查支付職工工資情況;監督指導勞動保護和職業培訓工作;監督檢查社會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執行情況;查處職業介紹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和對外勞務合作機構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受理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行為的檢舉、申訴和控告;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因勞動糾紛引起的職工集體上訪、罷工等突發事件;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察職責。
大隊長:張漢宏
(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指導、協調工作,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工作;負責仲裁員及兼職仲裁員的聘任和管理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的綜合分析工作;承擔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負責人:連靈水
(三)就業服務管理局
【職責】負責勞動用工管理,職業介紹,富餘勞動力培訓轉移、輸出以及勞動力資源調查統計等工作。
主要負責人:馬揚海

下屬單位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職責】直接經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個體工商戶及省、市駐豐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關係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工作;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後有關待遇的結算、給付工作;負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的收繳,養老金的審核與支付,繳費記錄與個人賬戶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存儲和劃撥工作。

領導信息


一、領導介紹
1、張良生: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局長、局黨委副書記;
2、徐柳明:局黨委書記、社保基金局局長;
3、羅標輝: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4、陳天明: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5、張卡鋁: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6、陳麗琴: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7、林超祥: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8、胡雪香: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9、陳 冰: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
10、馬揚海:局黨委委員、就業服務管理局主要負責人;
11、張奕對:主任科員。
二、領導分工
1、張良生同志主持行政事務全面工作,兼管辦公室。
2、徐柳明同志主持黨群線工作;負責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養老與失業保險股、醫療與工傷保險股、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3、羅標輝同志分管人力資源管理股、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事業單位管理股、公務員管理與軍轉安置股。
4、陳天明同志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和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勞動人事爭議仲院。
5、張卡鋁同志負責計生、扶貧工作,分管勞動關係股、就業服務管理局。
6、林超祥同志分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工資福利股。
7、胡雪香同志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分管培訓教育就業股、農村勞動力轉移辦公室。
8、陳 冰同志負責辦公室工作。
9、馬揚海同志負責縣就業服務管理局全面工作。
10、張奕對同志分管就業培訓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