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學家

經濟法學家

《經濟法學家》是2010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吳志攀。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2009年年會暨第十七屆全國經濟法理論研討會論文選,書中收錄了《銀行監管權配置的法律分析》、《金融危機下完善金融監管的法律思考》、《美國金融監管制度先進性質疑及其啟示》等文章。
本書適合從事相關研究工作的人員參考閱讀。

目錄


第一部分 經濟法總論
后經濟危機下經濟法本質的反思
從當前金融危機看經濟法的價值
經濟法基本原則之維護市場競爭原則——以德國《金融市場穩定基金法》為例
從金融危機下的失業治理看經濟法與社會法的功能組合
危機調控功能與經濟法規範結構
金融危機中的政府干預:有所為與有所不為
政府救市行為的法律性質及法治化模式
個體工商戶制度的存與廢——兼及中國特色制度的理論解讀
論分配製度改革與增加城鄉居民收入的制度路徑選擇
金融危機救助中的政府責任——基於克服“軟預算約束”的視角
經濟法責任特徵新論
金融安全觀及其法律保障
論當前危機的性質、根源和經濟法對策
金融危機后關於經濟法的幾點思考
論公司社會責任的訴訟法律機制的確立
美國金融危機及其修復機制
完善國家保障制度杜絕減緩經濟危機
觀察經濟法的風險維度
論金融危機管理視角的經濟法理論體系
透過對金融危機的回應看經濟法學
我國金融法學研究範式亟須升級:從CBS到FIRE
第二部分 宏觀調控法
論財政法是經濟法的“龍頭法”
金融危機對我國的影響及宏觀調控的法律對策
重蹈覆轍還是加快轉型——以“家電下鄉”政策為例談我國應對
金融危機政策的可持續性
金融危機背景下的中國財稅法制改革思考
金融危機下中國財政風險的經濟法控制
彩票公益金法律制度的域外考察及對我國的啟示
我國土地徵收中社會公共利益界定問題探析
金融危機背景下應強化對公共財政的憲法控制——從美國《緊急經濟穩定法案》談起
稅收法定主義的困惑——基於危機應對中稅收調控的背景
金融危機與資源稅法律制度改革
企業破產清算程序中的稅收優先權適用
金融法中的“三足定理”
全球金融市場的法律準則
銀行監管權配置的法律分析
金融危機下的金融監管——美國金融監管改革及對中國的啟示
金融危機下完善金融監管的法律思考
金融交易中的適合性原則——雷曼“迷你債券”風波引發的法律思考
資產證券化的發展與法律調控方式的演變——次貸危機的經濟法思考
銀行理財產品中的金融衍生交易法律問題研究——以“KODA血洗大陸富豪”事件為標本
危機后我國金融衍生品監管法律制度之完善
后危機時代中美私募規範應變
法國興業銀行違規交易案之透析與反思
美國金融監管制度先進性質疑及其啟示
后金融危機時期我國金融監管模式的改革——以不完備法律理論為視角
金融危機下農村合作金融制度的完善
公司越權對外擔保的效力及其責任承擔——以我國《公司法》第16條第1款為中心
次貸金融危機下公司治理的反思與啟示
從公司治理視角看IMF機制改革——以國際金融危機為背景
論金融危機下破產重整制度的適用——兼敘破產重整立法與實施之完善
金融機構破產風險的外部性及其防範
第三部分 市場規製法
危機干預政策的競爭法審思
比較法視野下經營者集中事前諮詢制度研究
反壟斷適用除外條件中的正當性——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17條第1款為例
知識產權壟斷的國際法規制
論我國產融結合的金融監管與反壟斷規制——后危機時代化解國內金融風險的一個新視角
助推器抑或絆腳石——經濟危機時期的反壟斷法實施
金融危機背景下的反壟斷政策分析
金融危機救助的反壟斷法思考
產品範圍問題比較研究
危機背景下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律制度研究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