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合肥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19〕1號)和《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合發〔2019〕6號),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製25名。
高強任任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建設工程、產權交易、政府採購、土地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建設工程、產權交易、政府採購、土地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
(三)受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產生的爭議和糾紛,依法查處交易活動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程序、規範,對交易文件進行備案,依法公開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信息,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誠信體系。
(五)負責進場交易代理機構監管工作,規範代理機構交易行為。
(六)統籌協調省市縣三級一體化平台建設,監督指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機構開展交易業務。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由局機關本級、2個財政撥款事業單位、1個收支兩條線預算管理的國有企業組成,其中: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場執法監察支隊為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合肥誠信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為收支兩條線預算管理的國有企業。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目前實有42人,退休4人。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高強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保智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汪路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許業武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宣傳、保密、接待、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應急事務處置、綜合協調、聯絡和督查督辦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承擔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法規起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教育、依法行政監督及行政執法聽證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事項;負責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深化改革有關工作。
(三)業務處。承擔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內項目變更交易方式的審核,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變更審查;承擔擬訂和修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工作;制定公共資源交易業務流程和操作規範;統籌協調省市縣三級一體化平台建設;承擔公共資源交易業務數據統計工作。
(四)督查處。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投訴、舉報、信訪事項;負責社會監督員、評標專家的考核管理等工作;承擔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
(六)備案處。編製發布公共資源交易文件示範文本;負責交易文件、交易合同備案。
(七)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黨組秘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