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公安局
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常德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轄武陵、德山、柳葉湖、西湖、西洞庭5個分局和鼎城、桃源、澧縣、石門、漢壽、臨澧、津市、安鄉8個區、縣(市)公安局。
全市共有233個行政派出所,其中城市、城鎮派出所16個,共有民警四千餘人。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各種犯罪活動;維護全市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管理本市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等。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四)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等工作;協調處置治安事故和騷亂。
(五)依法管理國籍;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涉外案件的查處。
(六)指導、監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人管理工作;指導、參與重大交通事故的查處。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對來常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網路安全技術和行動技術、指揮系統等建設。
(十五)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的計劃、申報、分配、管理工作;負責申報公安業務經費和專項撥款的分配計劃並監督、管理使用情況。
(十六)統一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建設;對市武警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八)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指導、督促、檢查全市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九)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查工作。
(二十)對森林公安工作實行業務領導;對鐵路、民航公安工作實行業務指導。
(二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姓名 | 職位 | 職責 |
余良勇 |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 領導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
曾勇 | 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 協助局長負責全面工作。分管警令部(市公安局指揮中心)、警務保障處(基建辦)。 |
李培桂 | 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 協助局長分管隊伍建設工作。分管國內安全保衛支隊(港澳台事務辦公室)、治安管理支隊、網路安全保衛與技術偵察支隊、社會治安防控辦公室、駐京維穩科。 |
祁聖平 | 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 | 主持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工作,分管警務督察支隊(市公安機關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委員會辦公室)、審計科。 |
彭勇 |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 分管禁毒支隊(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社會化禁毒工作辦公室)、警衛處、反恐怖支隊(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巡警特警支隊。 |
王朝春 |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 主持政治部(市公安民警基金會)工作,分管機關黨委(工會)、機關紀委、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支隊、警官培訓中心。 |
戴海洲 |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 分管監所管理支隊(市公安局監所管理中心)、看守所(市特殊人員收治中心)、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交通警察支隊(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
羅永鋒 |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 分管信訪科、科技信息管理辦公室(市公安局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辦公室)、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法制支隊(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受立案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