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林業局

遼源市林業局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9號),設立遼源市林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遼源市林業局局長為李東。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擬訂市級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及木材生產計劃。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執行相關國家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五)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國家標準。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六)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七)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八)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九)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行業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及草原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級林業和草原部門(單位)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負責指揮林業系統森林和草原火災的初期處置和火場信息匯總上報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市級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工作,指導全市林業產業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承擔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市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生態安全。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應急管理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製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製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種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指導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災信息。
2.市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指揮森林和草原火災的初期處置和火場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
3.必要時,市林業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外事和行政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所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和職工服務管理工作。
(二)生態保護修復科(自然保護地管理辦公室、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培育森林改善生態環境等工作。落實國家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商品林發展、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指導濕地保護工作。承擔濕地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林木種子管理工作。組織良種示範、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與管理。承擔退耕還林、還草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科(野生動物保護辦公室、林政稽查科)。承擔全市森林資源消長統計、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擬訂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及年度木材生產計劃擬訂並實施監督。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製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製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實施監督。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公益林管理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天然林保護政策,編製全市天然林保護規劃,制定各項規章制度、標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組織、指導、監督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評估、測算和補償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林業和草原、濕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負責組織、監督、指導全市森林、草原、濕地資源林政執法工作。
(四)計劃發展與科技產業科(國有林場管理辦公室)。擬訂全市林業、草原和濕地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全市林業和草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編製全市林業和草原年度生產計劃。負責國家投資計劃的分解、下達。負責組織全市林業和草原、濕地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監督和管理。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濕地相關信息的統計、分析。統籌林業和草原、濕地改革相關工作。組織生態扶貧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濕地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知識產權等相關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濕地產業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企業的產業建設和發展。組織擬訂林業和草原、濕地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指導國有林場的建設和管理。
(五)法制科(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產管理科)。負責林業和草原、濕地政策的調查和研究。組織起草林業和草原相關法治建設規劃、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裁決和聽證等相關工作,組織行業普法,協調辦理建議提案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指導協調林業和草原防災減災工作。組織編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級林業和草原部門(單位)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組織編製全市林業和草原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負責全市林業和草原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全市林業和草原行業的安全生產檢查。
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及行政許可證發放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檢驗、檢疫、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管理、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李東

聯繫方式

地址: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吉光路1535號
郵編:136200
電話:0437-3259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