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若霖
陳若霖
陳若霖(1759年-1832年),字宗覲,號望坡,福建閩縣(今福州)人。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進士。初授庶吉士,歷任主事、員外郎、郎中、按察使、布政使、巡撫、總督等職,道光初期官至刑部尚書。
陳若霖精通律學,不畏權勢,辦案秉公執法,深受皇帝和百姓讚譽。道光十二年(1832年)卒,終年73歲。葬於福州南郊北園山頭嶺。
陳若霖(1759年-1832年),福建閩縣(今福州)人。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進士,初授庶吉士並進入文淵閣參與校勘《四庫全書》。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任刑部主事,累遷至郎中。陳若霖在刑部任職期間,秉公執法,無私斷案。束路縣村民王洪中被他人聚眾鬥毆,告狀無門,不久後上吊自殺。陳若霖得知該案情況,逐個審問並加以嚴查,最終查明案件實情,並因此受到議敘。依照慣例,陳若霖在部任職期滿后,應當外放任職。但由於他精通律學,仍然被留在刑部任職。在此期間,陳若霖數次和諸大臣一道,前往各省共定秋審案件,其素以寬恕著稱,絕不枉及無辜,數次受到嘉慶帝嘉獎。
嘉慶十三年(1808年),陳若霖外放至四川任鹽茶道一職。隨後擢升山東按察使,執掌山東全省刑獄。不久后,調任廣東署理布政使一職,並協助時任兩廣總督百齡打擊海盜。陳若霖和百齡一道,以武力和誘降並用的方法,分散瓦解了以張保為首的海盜力量。因此,陳若霖受到朝廷的嘉獎並賞戴花翎。
在平定海盜起義后,陳若霖先是調往湖北,隨後不久又調至四川,任布政使,專司一省民政稅賦。嘉慶二十年(1815年),陳若霖被提拔為雲南巡撫。在其任上發生了水尾土司州目黃金珠勾結當地地痞無賴,殺害副州目李文政並掠奪其家產的惡性案件,給當地造成惡劣影響。陳若霖得知此事,即行加以嚴查,並將兇手繩之以法。在任職雲南巡撫期間,陳若霖還多次參與督辦礦務,積極審查舊案,整肅邊關防務,盡到了巡撫應盡的職責。
嘉慶二十二年(1817年),陳若霖任廣東巡撫兼兩廣總督,重修《廣東通志》。陳若霖還曾任雲南、浙江巡撫。在浙江巡撫任上,陳若霖組織修築山陰、上虞、蕭山等地的塘堤水利工程,並多次親自前往勘察地形地貌。
嘉慶二十四年(1819年),陳若霖升任湖廣總督。在當時,當地胥吏敲詐勒索苗民,苗民多敢怒而不敢言。陳若霖得知此事後,認真肅清宿弊,在湖南鳳凰廳等地,將被敲詐的錢財悉數退還給苗民,同時奏請朝廷為苗民減租免賦。共減租 二萬餘石,免賦七萬餘石,苗民十分感激。
道光二年(1821年),調任四川總督。在四川總督任上,陳若霖公正斷案,緝捕主犯,但從不大興冤獄,亂搞株連。同時,陳若霖十分注重培養官員的律學素質,對於不熟悉律例的官吏,陳若霖還向朝廷奏請對他們進行考試。
道光四年(1824年)三月,陳若霖任工部尚書併兼任順天府尹一職,同年調往刑部任尚書。文安縣(今河北省廊坊市)地形如同釜底,封閉窪地導致無處泄洪,道光初年決堤致使百姓無從耕作。陳若霖得知后,急在心頭,並緊急奏請進行修築。
道光七年(1827年),陳若霖奉命前往湖北京山勘察黃家陵堤面修築工程。在此期間,陳若霖經反覆勘驗,並奏請朝廷,當“開通江流,堵河口門,展寬水道,因勢利導”,再築造堤壩、石壩,以使江流通暢,護堤攻沙。道光帝接受了陳若霖的這一提議,黃家陵河口的修建陳若霖功不可沒。
道光十二年(1832年),陳若霖因病乞歸,得到道光帝許可。在歸鄉途中去世,享年73歲,賜恤。
陳若霖注重民生,不論其任職何地,均能看到他為民生而奔波的身影。其在浙江巡撫任上,多次組織修築山陰、上虞、蕭山等地的塘堤水利工程。在湖廣總督任上,關注廣大苗民的生存之本,奏請朝廷為苗民減租免賦,極大程度上緩和了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的社會矛盾。即便是身處暮年,依舊親自到堤面上勘察地形,為修建黃家陵河口奉獻自己的力量。
長子:陳景福。
次子:陳景亮,官至雲南藩司。
三子:陳景曾,官至九江知府。
孫:陳承裘,藏書家。
曾孫:陳寶琛,官至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是宣統帝帝師。
曾孫:陳寶縉。
曾孫:陳寶璐,官至刑部主事。
玄孫:陳懋復。
《清史稿·陳若霖傳》
《刑部尚書陳公墓誌銘》
《清史稿》評價:陳若霖盡心民事。
林則徐評價:三十州都督,文武兼資,王命秉鉞臨天府;五百里德星,恩威並濟,老尚陳篇對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