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津

北京大學的博士生導師

邵津,1927年4月生,浙江寧波人。北京大學法律系和國際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

個人簡歷


國家“九五”社會科學規劃重點項目“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與國紛法”負責人,法學核心課程教材《國際法》主編,《北京大學法學百科全書國際法卷》主編。中國海洋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法學會國際法研究會會長;曾任國際法協會(ILA)國際經濟新秩序國際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法年刊》編委。聯合國防止歧視與保護少數小組委員會候補委員(1988-1989);北京市政協第六、七、八屆常務委員。

個人簡介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包括國際法協會巴黎大會,東南亞海洋政策、管理與法(SEAPOL)大會,世界法律大會,發展中國家與國際法國際研討會。1989年以來先後在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院,香港樹仁學院,台灣東吳大學學院講授國際法和海洋法。1948年畢業於浙江英士大學法律系。1956年以來在北京大學法律系和國際法研究所從事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1?83-1984年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作為訪問學者進行國際法研究。1985年秋在海牙國際法學院進行海洋環保法研究。1988、1989年先後參加聯合國防止歧視與保護少數小組委員會第40屆、第41屆會議。著作:《國際公法總論》,《中國法學四十年》(國際公法學部分,1989年),《國際法》(統編教材,合著,1981年,1995年);論文:《國際法國內法的關係》(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人權》(英文,1989年),《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軍事利用的法律問題》(1985年),《關於外國軍艦無害通過領海的一般國際法規則》(中文和英文,英文題目為The Question of Innocent Passage ofWarships:After UNCLOS Ⅲ,1989年),《關於加強國際法院作用的幾個問題》(中文和英文,1990年),《國際人道主義法的解釋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祳實踐》(中文和葡萄牙文,1995年)。其中《國際法》(1981年),獲國家教材特等獎司法部教材一等獎,《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軍事利用的法律問題》(1985年)獲北京大學優秀科研成果論文一等獎,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事迹被收入《中國法學家名錄》、《中國社會科學家名錄》、《聯合國名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