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縣財政局
清水河縣財政局
清水河縣財政局是清水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財政、稅收的中長期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全縣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調控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節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全縣財政分配辦法;起草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推進全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2、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製年度全縣預算並組織執行,編製和匯總全縣財政決算;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組織制定全縣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全縣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上下級財政年終結算事宜。
5、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制定資產配置標準。
7、負責辦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自治區及呼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重點項目公共保障管理辦法的制定和資金管理。
9、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擬定全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內外債務;負責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督管理。
10、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負責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報名等管理工作。、
11、監督檢查財經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 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等。
12、承辦清水河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內設27個二級單位及職能股室:國有資產管理局、政府採購辦公室、財政集中支付中心、財政監督檢查局、農業綜合開發辦、鄉財縣管收付中心、預算編審中心。設21個職能股室:辦公室、綜合股、監察股、行財股、政法股、教科文股、預算股、國庫股、社保股、農財股、地方金融債務管理股、經濟建設股、經濟貿易股、條法稅政股、鄉財管理股、信息中心、會計股、工業交通股、財政投資評審中心、農村綜合改革辦。
2020年4月,被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命名為“第九屆自治區文明單位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