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縣人民政府
政府機關
清水河縣人民政府是清水河縣的國家行政機關。
清水河縣位於內蒙古自治區中部,呼和浩特市最南端。全境在北緯39°35′00″~40°12′30″、東經111°18′45″~112°07′30″之間。全縣境內南北最長85公里,東西最寬80公里,總面積2822.59平方公里(習慣面積為2859平方公里)。
以城關鎮為中心,西至八到的直線距離分別為:東至盆地青鄉七墩溝村31.5公里,東南至韭菜庄鄉十七溝村27.1公里,南至北堡鄉川峁村33.1公里,西南至窯溝鄉下城灣村33.4公里,西至小缸房鄉上城灣村20公里,西北至喇嘛灣鎮沙溝村35.1公里,北至王桂窯鄉二道河村24公里,東北至五良太鄉二十三號村31.4公里。
縣境轄地自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置清水河廳后,曾有幾次大的變動。到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改廳為縣后,縣境東西長80公里,南北寬70公里,東南西北斜距90公里,西南東北斜距90公里,周廣200公里。東至鎮川口山西省平魯區界90公里,西至黃河岸鄂爾多斯左翼前旗(今准格爾旗)界65公里,南至紅門口山西省偏關縣界80公里,北至庫輪圖托克托縣界60公里,全縣總面積6925平方公里,同時還兼轄鄂爾多斯左翼前旗的中東部。
民國12年(公元1923年),將兼轄地鄂爾多斯左翼前旗中東部劃歸伊克昭盟准格爾旗。
1949年,山西省偏關縣管轄的老牛坡、老窪溝、五眼井、新村、南柳溝、二十六口、泉子溝、石灰窯子,碌軸坪等9個自然村劃歸清水河縣。
1950年春,托克托縣管轄的陰背、楊西梁、營盤梁、賈浪溝、樊山溝等72個自然村與和林格爾縣管轄的一間房、二道河等9個自然村劃歸清水河縣。其疆域東起盆地青鄉新村,西至黃河岸,南起北堡鄉川峁,北至王桂窯鄉二道河,全縣總面積為2803平方公里。
1952年2月,和林格爾縣管轄的前鐵面古中、霍三窯等第3個自然村和托克托縣管轄的圪西蓋溝、打麻營等17個自然村劃歸清水河縣。
1956年7月,和林格爾縣管轄的崞縣窯、黨家八號、二十號、二十一號、二十二號、二十三號、十三號、十六號、十九號等8個自然村劃歸清水河縣。至此,清水河縣的疆域形成現有規模,東西寬80公里,南北長85公里,總面積為2859平方公里。1992年經縣土地管理局對全縣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全縣總面積為2822.59平方公里。
今清水河縣,唐堯時期為朔方幽都地。虞舜屬并州地(今太原)。夏禹為冀州地。商封為同性代子國西北地。周為要服地。春秋為北狄所居。戰國時,林胡族在這裡游牧。周赧王九年(公元前306年),趙武靈王征服了林胡、樓煩,地歸趙國雲中郡。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后,實行郡縣制。在今托克托縣城北古城置雲中郡。在今喇嘛灣鎮緣胡山東南,黃河東岸拐上村東山坡處置楨陵縣。《漢書.地理志》載:“雲中郡,秦置……縣十一,楨陵,莽曰楨陸”。《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和《中國歷史地圖集·并州·朔方刺史部》所載、所標,緣胡山正是喇嘛灣鎮鳳凰山諸山。
西漢時期,今清水河縣隸并州定襄郡(郡治盛樂在今和林格爾縣土城村北),並設置桐過縣(今小缸房鄉城咀子山)、武成縣(縣城東,遺址元考)、駱縣(今窯溝鄉下城一帶)。東漢時,定襄郡遷置善無縣(今山西省右玉縣南),隸屬如故。漢末,郡縣並廢,縣駐地變為聚落(今村鎮),楨陵更為箕陵。
魏晉時,黃河以北地區為崛起的鮮卑族人所佔據,為新興寄治的一縣。
北魏時,今清水河縣為代都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東)畿內西部地。在今王桂窯鄉小火盤村南置昆新城。道武初,割臘汗山地方百里以封庫狄氏。《北史列傳》記載:庫狄汗,善無人,曾祖截止豆眷。其後又置尖山(今北堡鄉尖山村)、樹頹(今故城在楊家窯鄉境內)二縣,取樹頹水及山為名,隸朔州神武郡(今和林格爾縣境內)。
北齊時期,今清水河縣隸北道行台。隋朝為紫河鎮屬地,隸榆林郡金河鎮(今大紅城)。唐為勝州河濱縣(今伊克昭盟准格爾旗十二連城鄉東境)。貞觀三年(公元629年),隸關內道勝州榆林郡,河濱關(今喇嘛灣鎮拐上村)即古君子津。又有唐龍鎮,亦稱唐龍(今窯溝鄉下城灣村),瀕於河,地理位置險要,歷為守戌之地,唐朝曾派兵在這裡駐守。五代時,地歸契丹。
明代建立后,在軍事上重要的地方設衛,次要的地方設所。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今清水河縣屬東勝衛,置千戶所,隸大同路。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置東勝左、右、中、前、后五衛。《綏遠省分縣調查概要》記載,在今縣境置後衛,隸行都司。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廢。正統三年(公元1438年)九月復置。正統十四年(公元1449年)又廢。
明崇禎九年(公元1636年),歸化城土默特部編為一部兩翼,分左右兩旗,今清水河縣屬左旗。清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設清水河協理通判廳。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清水河、托克托、和林格爾、善岱、薩拉齊同時分設協理通判,隸屬於山西總理旗民蒙古事務分巡歸綏兵備道管轄。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改理事通判廳。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4年),清水河、薩拉齊、和林格爾、托克托城通判與歸化、綏遠二同知,共屬歸綏道,隸山西省管轄。光緒十年(公元1884年)改為撫民通判廳。
民國元年(公元1912年),改廳為縣,設知縣,隸綏遠省特別行政區。民國18年(公元1929年),綏遠特別行政區改置綏遠省后,改縣署為政府,知縣為縣長,清水河縣屬綏遠省政府管轄。民國26年(公元1937年)7月7日,抗日戰爭暴發,中共清水河縣劃歸清平雲(清水河、平魯、左雲)聯合縣,屬晉綏邊區。民國27年(公元1938年)1月25日淪陷,屬偽蒙疆政府巴顏塔拉盟。民國28年(公元1939年)1月,清水河縣境內沿長城邊豬毛草村以南,韭菜庄、暖泉、北堡等地劃歸清平(清水河、平魯)聯合縣。同年秋,又將井兒溝以北渾河以南地區,楊家窯、五良太劃為涼和清(涼城、和林格爾、清水河)聯合縣,同屬雁北地委。民國29年(公元1940年)8月,大青山地區成立了晉西北行政公署駐綏遠辦事處,下設綏西、綏中、綏南3個專署和綏東濟南區,清水河屬綏南專署,同時將涼和清縣改為托和清(托克托、和林格爾、清水河)縣。民國34年(公元1945年)3月,清水河成立了縣政府,僑居偏關水泉堡。民國35年(公元1946年)10月,中共托和清縣委改為工作委員會,劃歸右玉中心縣委。民國36年(公元1947年)3月,按中共綏南地委指示,和林格爾縣政府與托和清縣政府合併,仍稱托和清縣。當時縣境除一部分根據地外,其餘大部分為游擊區和敵占區。
1949年6月13日(農曆5月17日),清水河縣全境解放。1950年,清水河縣改隸綏遠省薩縣專區。1952年11月27日,薩縣專員公署撤銷,清水河縣隸歸集寧專員公署。1954年3月5日,集寧專員公署撤銷,改為平地泉行政區人民政府,清水河縣隨之改隸平地泉行政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年,撤銷綏遠省建制,所轄地區劃歸內蒙古自治區。1958年4月,划屬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盟管轄。1995年12月,劃歸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管轄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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