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政府機關

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渭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100號),設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區縣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及時修訂調減我市投資核准目錄,大幅度提高市級核准項目的規模(限額)標準,縮小投資審核範圍,下放投資審核許可權。
國家和省、市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少數需報國家和省、市政府審批、核准或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外,區分不同情況由縣級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或由企業自主決策。
2.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國家和省、市政府審批外,由縣級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省、市級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二)集中精力抓好宏觀調控
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劃;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經濟安全;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宏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加強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三)划入的職責。
將原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石化、電力等能源行業管理職責划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劃出的職責。
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划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市工業行業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實施;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貫徹國家和省上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製我市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市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優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建議;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市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制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綜合分析全市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保持收支總量平衡。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五)承擔規劃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爭取中央、省級財政性項目建設資金,安排市級財政性項目建設資金,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重大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外匯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六)推進全市經濟結構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規劃,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問題。負責電力、石化等能源行業管理,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
(七)承擔組織擬訂全市發展的重大政策的責任,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的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綜合協調全市開發區、招商區、產業園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承擔西部大開發和關中一天水經濟區發展有關工作。
(八)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責任。編製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劃進行調整;執行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
(九)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製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政策。
(十二)組織編製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12個科(室):

機構一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人事勞資、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綜合協調全市開發區的規劃和發展工作;監測分析全市宏觀經濟形勢,進行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的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提出國家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建議,擬訂並協調全市國家重要物資儲備計劃;組織研究和提出全市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政策建議;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市級物資儲備的建議;綜合分析全市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管理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全市信息化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的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的產學研聯合;推動全市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三)經濟體制改革與政策法規科
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年度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方面擬定的專項改革方案;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做好統籌城鄉發展工作;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草案;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諮詢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廉租住房等設施項目審核;安排中、省、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負責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和房地產項目備案,編製下達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指導性計劃;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項目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上有關基本建設的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參與研究並擬定全市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管理的有關辦法和規定;組織編製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和竣工驗收計劃並監督實施,協調解決重點建設項目中的重大問題;按管理許可權對項目的初步設計、概預算調整、開工報告進行審批和轉報,組織限額以內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參與組織限額以上項目的初驗工作,負責限額以上項目的竣工驗收的申報;參與建設市場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工程監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項目招投標工作;負責招投標專家庫的建立和管理。

機構二

(六)財金貿易科
研究全市財政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全市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全市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劃調整建議;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儲備;擬訂現代物流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政策;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訂全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並提出備選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項目招商引資及項目評估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修改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外商投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外匯投資項目。
(七)農村經濟發展科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規劃、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
(八)基礎產業發展科
統籌全市交通運輸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設;負責交通、郵電發展重點項目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
(九)能源辦公室
擬訂全市煤炭、煤層氣、新能源、水能、生物質能行業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擬定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火電和電網有關的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電力行業管理、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協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等工作。
(十)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製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政策;承擔市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社會發展科
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人口和計劃生育、文化廣電、教育、衛生、體育、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全市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提出全市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十二)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組織擬定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機關黨的機構按《黨章》規定設置。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人員編製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編製35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總經濟師l名,科級領導職數ll名(正科級)。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主任由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設專職副主任l名(副縣級)。

現任領導


趙曉軍:主任 

獲得榮譽


2020年3月,獲得渭南市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先進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