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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程
唐朝宗室、大臣
李程(766年-842年),字表臣。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西北)人。唐朝宗室、宰相,襄邑恭王李神符的五世孫。
李程為唐德宗貞元十二年(796年)丙子科狀元,並登博學宏辭科。累授司勛員外郎兼翰林學士,因其性懶,故有“八磚學士”之稱。唐憲宗即位時,拜兵部郎中兼任知制誥,改任禮部侍郎。唐敬宗即位,以吏部侍郎充任同平章事,成為宰相。后出任河中節度使。唐武宗時官終東都留守,封彭原郡公。
會昌二年(842年),李程去世,年七十七。獲贈太保,謚號“繆”。他著有表狀一卷,今已佚。
李程出身宗室疏支,為唐高祖李淵堂弟、襄邑恭王李神符的五世孫。唐德宗貞元十二年(796年),李程中丙子科進士第一,以狀元及第。不久后,他又考中博學宏辭科,歷任地方節度使府幕僚。
貞元二十年(804年),李程入朝任監察御史。同年秋,充任翰林學士。
唐憲宗元和(806年-820年)初年,李程出任劍南西川節度行軍司馬。
元和十年(815年),李程再次入朝,拜兵部郎中,旋即兼任知制誥。此前,宣武軍節度使韓弘於淮西削藩戰爭期間出任淮西諸軍行營都統,憲宗曾命李程銜命對其宣諭。
元和十一年(816年),李程被授為中書舍人,並權知京兆尹事。次年,又權知禮部貢舉事宜。
元和十三年(818年)四月,改為禮部侍郎。六月,出任鄂州刺史、鄂岳觀察使。之後,入為吏部侍郎,封渭源縣男,食邑三百戶。
長慶四年(824年)五月,唐敬宗李湛命李程以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任宰相。十二月,加中書侍郎,進封彭原郡公,食邑增至三千戶。
寶曆二年(826年)九月,李程被罷相,外放為檢校兵部尚書、同平章事、太原尹、北京留守、河東節度使。
太和四年(830年)三月,改任檢校尚書左僕射、同平章事、河中尹、河中晉絳節度使( )。
太和六年(832年),在河中節度使任上獲加檢校司空官。七月,被征入朝拜尚書左僕射。李程學識精深,但為人放縱,不講究禮儀,詼諧擅戲,故而他任左僕射(為尚書省實際最高長官)時,遭到輿論的輕鄙。
太和七年(833年)六月,李程被授為檢校司空,外任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使。
太和九年(835年),第二次任河中晉絳節度使,並加檢校司徒。
開成元年(836年)五月,再入朝任尚書右僕射( ),兼判太常卿事。十一月,兼判吏部尚書銓事( )。
開成五年(840年)正月,唐武宗即位后,李程又任東都留守。但據《舊唐書·武宗紀》載,李程在會昌元年(841年)正月曾以“右僕射”之銜為權宦仇士良撰寫紀功碑。
會昌二年(842年),李程去世,享年七十七歲。朝廷追贈太保,謚號“繆”。
宋祁:李程和柔,在位無所發明。(《新唐書》)
李程著有表狀一卷(《新唐書·藝文志》),今已佚失。
《全唐文》錄有其文:《漢章帝白虎殿觀諸儒講五經賦》、《鳳巢阿閣賦》、《華清宮望幸賦》、《揠苗賦》、《漢文帝罷露台賦》、《黃目樽賦》、《迎長日賦》、《石鏡賦》、《太常釋奠觀古樂賦》、《大合樂賦》、《披沙揀金賦》、《金受礪賦》、《蒙泉賦》、《青出於藍賦》、《破鏡飛上天賦》、《眾星拱北賦》(其一、其二)、《攻堅木賦》、《刻桐為魚扣石鼓賦》、《故鍾於宮賦》、《日五色賦》、《匏賦》、《竹箭有筠賦》、《衣錦褧衣賦》、《月照寒泉賦》、《河東節度使太原尹贈太尉李光顏神道碑》。另據記載,李程還曾為權宦仇士良、侍中李載義撰寫紀功碑。
《全唐詩》錄有其詩五首:《春台晴望》、《玉壺冰(一作詠冰壺)》、《賦得竹箭有筠》、《觀慶雲圖》、《贈毛仙翁》。
李程在唐德宗貞元十二年(796年)參加試舉,寫《日五色賦》,被批落榜。出考場后,正碰到從尚書省值宿完畢,準備回家的名臣楊於陵。楊於陵問李程他考試情況,李程從靴筒里掏出手稿給楊於陵看。開頭詞是:“德動天鑒,祥開日華。”楊於陵看完對李程說:“你如今應該做狀元。”第二天,考試雜文,李程並未上榜。楊於陵深感不平,便在舊試題集的後面寫了李程的文章,但沒署名,拿去見主考官,騙他說:“你這次考賦,怎麼出舊題目?”主考說“並沒有此事”,楊於陵說:“不僅題目是舊的,而且有人寫過,連韻腳都一樣。”主考官吃了一驚。楊於陵就把李程的賦拿出來,主考官看后,非常讚賞。楊於陵說:“如果這次考試中有人寫出了這樣的賦,侍郎(指考官)你怎麼辦?”主考說:“沒有則罷,有的話,非得讓他中狀元不可。”楊於陵說:“這樣的話,侍郎你已經遺漏賢才了,這是李程寫的。”主考立即讓人把李程的卷子拿來對照,一字不差。主考當面致謝,並同楊於陵商量,將李程擢升為狀元,前榜便不再收了(一說出榜重收)。李程後來仕途通達,出鎮宣武軍。聽說有一個叫浩虛舟的人去參加博學宏詞科的考試,也考這個題目。他擔心浩虛舟的文章超過自己,專門派了一個僕人把這人的文章取來。拆封前,他還感到憂慮,等到讀到浩虛舟的破題:“麗日輝煌,中含瑞光。”李程大喜道:“李程在里。”認為浩虛舟這破題解的意思,並未超越自己所解的範疇。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七·列傳第一百一十七》
《新唐書·卷一百三十一·列傳第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