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審計局

漢中市審計局

漢中市審計機構由國家審計機構、社會審計機構及內部審計組織構成。1983年,漢中地區開始組建國家審計機構,至1984年,陝西省審計局漢中地區審計分局及所屬各縣市審計局相繼建立。1990年,為加強中央、省屬駐漢中地區企事業單位審計監督工作,陝西省審計局漢中審計處成立。2001年,為落實中央對縣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監督,市縣區建立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機構。1990年至2010年,市縣區國家機關機構經過3次改革,內設機構、編製人員雖有變化,但是,隨著國家審計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審計業務更趨科學、規範。加強國家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是審計機關主要職能。

主要職責


1、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訂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其執行情況;制定並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參與起草地方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法規、規章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3、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政策、改進工作的建議。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①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縣、區財政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使用進行審計監督;
②市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③市屬重點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主導地位企業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
④市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⑤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和財務收支;
⑥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預算執行和竣工決算;
⑦省審計廳授權審計的中、省駐漢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
⑧對世界銀行國際組織在我市的貸款、援助項目、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審計;
⑨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5、對審計發現的財政經濟活動中傾向性問題和宏觀調控方面出現的問題,進行專題審計調查並向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和提出建議。
6、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7、組織市、縣(區)審計機關對縣級及其以下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8、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縣(區)審計機關審計決定及行政處罰的複議申請。
9、對縣、區審計業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10、組織對市、縣(區)審計機關審計業務質量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對社會審計組織的查證質量監督檢查,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組織審計專業培訓和審計理論研討、審計學術研究與信息交流。
11、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改革、發展、穩定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職能


組織領導指導監督全市審計機關的業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並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傾向性、普遍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依據《審計法》規定,負責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縣區財政決算審計,市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市屬國有及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的企業、地方金融機構、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根據省審計廳授權,對中省駐漢企事業單位進行審計;接受組織、人事部門委託,對縣級及其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和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進行審計。同時對社會審計組織查證質量監督檢查,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

內設機構


信息化建設辦公室
1、負責實施全市審計機關“金審工程”建設,指導全市審計機關信息化工作。
2、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網路及審計內網的建設、管理、維護、安全和審計數據的保密、歸檔、建檔工作。
3、負責對全市各單位的信息化建設開展信息系統審計,為各科室提供計算機技術服務,配合各科室或獨立開展計算機審計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4、組織全市審計系統的計算機業務技術培訓。
5、負責組織推廣全市審計機關應用審計軟體和管理軟體,並負責全市審計機關的審計管理系統維護。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1、負責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本局範圍內的人事、公務員考核和勞資工作;
3、負責局政務、事務、文電、檔案處理及綜合協調和後勤保障工作;
4、負責局機關財務報賬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
5、組織擬定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實行;
6、負責局機關重要會議議題收集和會議記錄;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部門建設項目投資審計的計劃編製、總預算及概算執行情況審計、年度預算執行審計、年度決算審計、單項工程結算審計、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口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和內審指導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負責上級審計機關委託的建設項目投資審計工作。
2、負責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建設項目投資審計的計劃編製、總預算及概算執行情況審計、年度決算審計、單項工程結算審計、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工作;負責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和內審指導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負責上級審計機關委託的建設項目投資審計工作。
監察室
1、負責紀檢監察工作,檢查、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受理黨組織、黨員和群眾對監察範圍內黨員違紀問題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查處違紀案件;
3、協助紀檢組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進行黨風廉政教育和考核工作;
4、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5、負責各種紀檢監察文件資料的規範管理和保管工作;
6、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保障審計科
1、負責市級相關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審計;
2、負責市級社會保障機關行政事業經費的審計;
3、負責對社會捐贈資金的審計;
4、受理並完成省審計廳授權的社會保障資金審計業務事項;
5、指導及監督縣區審計機關對口業務完成情況;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外資運用審計科
1、負責對市級相關部門運用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2、受理並完成省審計廳授權委託的外資審計業務事項;
3、指導縣區審計機關對口審計業務工作;
4、開展相關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1、負責市級各部門、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市級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市級建設口企事業單位的審計工作;
2、負責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3、負責國家重點項目預算執行和竣工決算審計工作;
4、負責中省委託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
5、負責指導基建內審和縣區基建審計業務工作;
6、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1、負責審計市級主管部門和受市級委託由社會團體使用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2、負責審計由市政府管理的農林水利、資源環保、代賑、水電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3、負責全市歸屬農口的“三農”項目資金審計工作;
4、負責省審計廳授權涉農項目的審計工作;
5、負責指導農口內審和縣區農業審計業務指導工作;
6、開展相關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濟貿易審計科
1、負責市屬工業、交通、技術監督、商業、糧食、外貿、供銷、物資、旅遊等企事業及主管部門的審計、專項審計;
2、組織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的審計;
3、組織全市經貿行業審計及審計調查工作;
4、負責各縣區經貿審計業務指導工作;
5、負責全市經貿口內審業務指導工作;
6、完成局裡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事業審計科
1、負責市級行政部門、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審計專項調查;
2、負責監督本科審計程序、質量、執法政策及效果;
3、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內審和縣區行政事業審計業務指導工作;
4、負責委託項目的審計工作;
5、完成省廳授權委託的審計業務;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省企事業審計科
1、負責受理並完成省審計廳委託的駐漢中省企事業單位的審計業務事項;
2、組織協調授權項目的審計業務事項;
3、承辦對省屬駐漢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及審計調查;
4、對金融、保險行業及地方金融機構進行審計;
5、監督檢查本科審計程序、質量、執法政策及效果;
6、根據省審計廳委託或交辦的審計業務,指導監督被審計單位內審業務;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政審計科
1、負責對市本級財政、稅務部門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監督工作;
2、負責對縣區人民政府財政、稅務部門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收支情況審計監督工作;
3、負責對國債項目資金及項目的審計監督工作;
4、開展相關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
5、負責指導市級財政內審和縣區財政審計業務指導工作;
6、完成上級審計機關及本級政府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與法制科
1、負責承辦編製審計計劃、審計業務考核、理論研討、審計法制工作;
2、負責審計業務綜合管理工作;
3、承辦局綜合法制工作總結、報告、領導講話等文件、材料,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各種業務性公文;
4、負責內部審計業務指導工作;
5、負責社會審計業務指導工作;
6、承辦審計複議和聽證的受理調查裁定工作;
7、負責審計質量控制、監督檢查審、審計計劃執行、審計程序、執法政策、審計業務報告複核;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經濟責任審計處
負責市屬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市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審計學會
負責審計學會日常事務工作。
內審學會
負責內審學會日常事務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庄長寧,負責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義成,負責局日常工作。分管財政審計科、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內審協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明華,負責審計業務工作。分管局經貿審計科、中省企事業審計科、審計學會。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曹華,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和局黨總支工作。分管監察室、黨總支、工會。
審計師陳文紅,負責審計質量工作。分管綜合法制科、社保審計科、信息辦。
經濟責任審計處處長袁懷蘭。協助劉義成同志負責局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經濟責任審計處。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中心主任彭澤鑫,負責審計業務工作。分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