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博士

哈佛大學率先設立的學位名稱

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Education”,英文縮寫為Ed.D。

教育博士專業學位培養目標是造就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領域的職業型和研究型並重的複合式高級專門人才。1921年由哈佛大學教育學院率先設立教育博士專業學位。哈佛大學明確了教育博士項目以培養高級“研究型專業人員”為目標,重點培養解決教育問題的能力、領導學校組織變革和教育變革的能力、項目管理的能力、團隊合作的能力,並以新知識生產模式和項目管理理論為主要的理論基礎,貫穿於整個教育博士培養的過程之中。2009年,北京大學等15所高校被批准為首批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教育試點單位,2010年開始招生。

教育博士與教育學博士一樣,同樣接受了嚴謹的學術訓練。在研究方向上,更加側重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類似於工學博士和工程博士(D.Eng)的區別。

設置方案


(2008年12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
一、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適應我國經濟社會和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實現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進一步調整和優化教育學科類型、結構和層次,培養教育實踐領域高層次專門人才,設置教育博士專業學位。
二、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Doctor of Education”,英文縮寫為Ed.D。
三、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教育的培養目標是造就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領域的複合型、職業型的高級專門人才。
四、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獲得者應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學素養、紮實寬廣的教育專業知識,能夠創造性地運用科學方法研究和解決教育實踐中的複雜問題,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等領域的高層次實際工作。
五、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招收對象是具有碩士學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關領域全職工作經歷、具有相當成就的中小學教師和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人員。
六、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課程體系應符合教育發展對專業化管理者和決策者、專家型教師及教育家培養的總體要求,課程內容要反映當代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前沿水平;課程結構應體現綜合性、專業性和實用性;課程學習採用模塊課程和學分制;課程教學要重視運用團隊學習、專題研討、現場研究、案例分析及教育調查等方法。
七、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論文選題應來源於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實踐中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和應用價值的關鍵問題,學位論文應具有較高的難度和創新性,反映學位申請人綜合運用理論和科學方法探索與解決教育實踐問題的能力。
八、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實行導師負責制,導師小組集體指導。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成員中,應包括相關實踐領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九、教育博士專業學位由具有教育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並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的高等學校授予。
十、教育博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製。

招生學校


教育博士招生工作列入全國研究生招生管理,實施學歷教育;招生專業領域暫定為學校課程與教學、學生髮展與教育、教育領導與管理三個領域,試點階段每校招生專業領域不超過2個。招收對象是具有碩士學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關領域全職工作經歷、具有相當成就的中小學教師和各級各類學校管理人員,暫不招收教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首批試點進行教育博士招生的學校有十五所,分別是:
2018年1月8號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2017年學位授權審核結果公示》審核通過的2017年新增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有12個:首都師範大學天津師範大學河北師範大學遼寧師範大學浙江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河南師範大學湖南師範大學雲南師範大學新疆師範大學廣州大學揚州大學

教育博士學位設置的可行性探索


從2000年以來,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華中科技大學等國內知名高校先後通過各種方式,探索在現行學位制度範圍內為教育戰線培養研究型和專家型的教育管理人才的機制和模式。經過數年努力,先後為高等院校和中小學培養了數十位高素質、研究型的管理人員。在實踐過程中,這些院校通過制定和修訂培養計劃、革新課程內容、改革教學方式、加強實踐研究和實踐反思環節、吸收相關領域的專家合作指導等改革舉措,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整套完整的培養研究型專業人才的成功經驗。
在探索高層次職業人才培養模式的過程中,上述院校先後與哥倫比亞大學賓夕法尼亞大學南洋理工大學香港大學等境外著名高校開展合作,吸收境外優質教育資源共同參與整個培養過程(包括招生對象的確定、報考條件的規定、入學考試科目和內容的設計、課程計劃的制定、論文標準的研製等)。在這個過程中,這些國內知名高校直接學習到了境外相對成熟的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教育經驗,為開展教育博士專業學位教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