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檔案局
廣州市檔案局
廣州市檔案局、館是廣州市政府直屬單位,局館合署辦公。
廣州市檔案局、廣州市國家檔案館成立於1959年。廣州市國家檔案館新館位於廣州市大學城西五路33號。
廣州市檔案局
廣州市國家檔案館是國家一級檔案館,館藏檔案量達123餘萬卷(冊)。新館一期由檔案庫房、對外服務用房、檔案業務和技術用房、辦公室用房等主要功能用房和附屬用房組成。提供對外服務展示面積6700平方米,共設三個常設展廳和一個臨時展廳。設有一個可容納388人、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的學術報告廳和一個可容納136人、面積達420平方米的國際會議廳,還設有可容納75人的培訓室2間,提供檔案培訓。
廣州市國家檔案館是黨和國家重要檔案保管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教育科研資源基地和檔案信息利用服務中心、現行文件利用服務中心、政府信息查詢中心。新館的投入使用,將更好地發揮“三個基地、三個中心”的功能,更好地實現檔案“資政、育人”的作用。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全市的檔案工作進行宏觀管理。監督、指導、協調、規劃全市檔案工作;檔案行政執法;承擔檔案宣傳、科技成果鑒定及推廣、檔案人員職稱評審、教育培訓等任務。
集中保管廣州市各個歷史時期黨、政、軍機關及其他有關單位、重要人物等的文書、科技、專業、聲像檔案等。接收、徵集、保管、鑒定建國以來市直單位及有關單位的檔案資料,承擔市內重大活動的攝影、錄像任務,對館藏檔案進行編纂和開展利用工作,並按《檔案法》規定將館藏檔案逐步向社會開放利用。
承辦文秘、檔案、保密、接待、財務、固定資產管理、車輛管理、政務公開、基評、督辦、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中國廣州檔案網公布信息的審核;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撰寫局(館)綜合材料。
負責對市直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城鄉一體化、農村社區和各級各類檔案館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全市性重大活動檔案工作監督指導;組織全市重點建設項目檔案專項驗收工作;依法對全市檔案工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綜合調研;負責起草地方性法規和檔案行政規章草案,審核本局檔案工作規範性文件,擬訂和組織實施檔案工作規範標準;負責檔案行政執法檢查和監督,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負責檔案行政許可備案事項的審批、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檔案法律法規和國家檔案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負責局(館)普法工作;擬定檔案事業發展長遠規劃和本行政區域內檔案工作年度計劃;起草全市檔案工作綜合性文件。
負責組織檔案科學技術研究和檔案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檔案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檔案人員教育培訓和教育培訓信息管理;組織檔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申報、評審等工作;負責編輯、出版、發行《 廣州檔案》 刊物;承辦廣州市檔案學會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負責制定市國家檔案館檔案資料收集範圍,制定收集計劃,並組織實施,徵集散存於社會的珍貴檔案:負責全市重大活動、重大事件、重大項目檔案資料的接收工作;負責檔案提前或延期移交的審核工作;負責館藏檔案整理、編目工作,編製檔案檢索工具;負責檔案保管,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有害生物等工作,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對館藏檔案資料開展鑒定、銷毀和統計工作,審核、確定檔案開放範圍;負責制定館藏檔案數字化工作計劃,確定需要數字化加工的檔案的範圍,並做好文件級檔案著錄;負責接收、整理電子文件,使電子文件與紙質文件建立便捷的檢索對應關係。
(掛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牌子)
負責編製檔案指南,為社會提供檔案利用服務;收集檔案利用案例,編輯出版檔案利用實效資料;負責檔案公布審核;負責提供電子文件利用服務;負責接收市直機關已公開現行文件,按照《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綜合利用館藏檔案和社會檔案資料,開展檔案資料編纂、研究和出版工作;承辦檔案展覽、陳列工作;負責市國家檔案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設和日常管理;編寫“廣州大事記”和市領導政務活動彙編。
負責擬訂全市檔案信息化建設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各單位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指導並提供技術服務;負責局(館)信息化基礎設施(網路、資料庫、存儲、安全)及應用系統的技術支持、日常管理及安全保障;負責網站建設、管理、維護和審核后的信息發布;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的數字化加工和檔案信息化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電子文檔資料庫的管理和維護、容災備份工作;負責館藏檔案資料的技術保護工作,包括搶救、修復和縮微;負責開展檔案保護技術研究和檔案資料保護工作的業務諮詢服務;負責局(館)計算機及相關技術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
負責草擬全市聲像檔案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各級檔案部門開展聲像檔案收集、徵集、整理和保管利用工作;負責全市重要政務活動、重要會議、重大活動,以及反映社會民風、民俗活動的攝影、攝像和錄音;負責草擬全市聲像檔案工作規範;負責聲像檔案的收集、整理、編目、移交工作,開展聲像檔案信息化工作,建立聲像檔案資料庫。
負責供冷、空調、配電、水泵、電梯、消防、溫濕度控制等機電設備和給排水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局(館)工作、生活區電路、公用電器、園林綠化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局(館)檔案庫區和辦公、生活區的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消防總控制室及其防火、防盜、監控系統等設備的管理和維護;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檔案館安全工作指導,開展檔案人員安全培訓;負責局(館)值班電話的接轉工作;負責館內交通管理、引導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檔案館庫建設、改造工作。
負責擬訂人力資源長遠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製、工資福利、計生工作;負責局(館)幹部的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因公因私出國(境)人員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及機關作風建設、對口幫扶工作。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和信訪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機關黨建、宣傳、統戰、國防教育、精神文明和人員思想、機關作風建設、對口幫扶和工、青、婦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