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政府機構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遵義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2號)和《中共遵義市委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遵黨發〔2010〕3號),設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4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養計劃和激勵政策;負責引進人才在本市就業的管理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城鎮困難群眾脫貧解困工作職責和“三關愛”工作中的關愛農民工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養老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製全市養老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市養老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實施細則;按規定做好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就業、失業、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及離退休政策規定;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宏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參與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負責獎勵表彰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負責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統籌實施勞動爭議、人事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督促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負責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宜。
(十二)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三)負責法律規定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監管和法律法規的宣傳;落實本部門“放管服”規章及權責事項;結合工作職責,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加強信息化建設;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王長林: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組和行政工作
薛江春: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掛職)
負責就業扶貧和東西部勞務協作工作
江猛: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辦公室、保密、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和勞動能力鑒定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社保科(基金監督科)、社保局和勞動能力鑒定所。
鄧旭: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事業單位人事人才、職稱評審、工資福利等工作。分管事管科(市表彰獎勵辦公室)、專技科(人才科)、工資科,考試院、信息中心和培訓中心。
王瑛琦: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機關黨建、幹部人事、財務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分管人教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財務科和信息科。
江勇:黨組成員、市就業局局長
負責創業就業等工作,主持市就業局工作。分管解困科(城鎮困難群眾解困辦公室)、人開中心和創業貸款中心。
戴尚玉:正縣級幹部
負責勞動維權工作,協管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謝恩濤:副縣級幹部
負責法規、信訪、行政審批等工作。協管法規科(信訪科)和行政審批辦公室。
汪玲:副調研員
負責治欠保支、勞動關係、職業能力建設、農民工工作等工作,協管勞動監察科和職建科(農民工工作科)。
譚再梅:市社保局局長
主持市社保局工作。
王德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院長
主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
陳勇: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主任
主持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保密、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聯繫工青婦組織。組織編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需求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預測分析;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與分析工作。
(二)人教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製、網上名稱管理、幹部日常管理、職稱評聘、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績效目標考核管理工作;主抓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對接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的考核、任免事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及工人(勞動合同制人員)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職工教育、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有關評比達標表彰獎勵工作;服務局黨組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組學習;負責黨的建設工作,承擔黨建工作研究謀划、具體任務落實、黨員隊伍管理、基層黨組織工作督查等工作職責;承擔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財務科
編製本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對全市就業再就業資金及其他資金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全市重大資金等違規違法案件。
(四)信息科
負責統籌協調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建設工作;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建設總體規劃、實施方案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數據和網路建設,承擔網站、信息系統和公文系統等軟硬體運行維護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信息調查、分析和網上發布工作。
(五)事管科(市表彰獎勵辦公室)
貫徹事業單位人員年度考核、獎勵、處分、辭職、辭退和高級專家延聘等政策規定;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監督和檢查全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及崗位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機關工勤人員調配工作;負責市表彰獎勵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市政府管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事項;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人員的計劃審批、備案、政策制定等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專技科(人才科)
貫徹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職稱評審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強化執業資格制度和資格考試製度,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承擔市職稱評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政府人才工作綜合管理工作,協調配合相關單位擬定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實施“15851”人才工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選拔、激勵政策;負責全市人才資源開發相關服務工作;負責市級高級人才津貼的考核、審批、發放工作,兌現相關人才政策待遇;負責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協調做好引進人才在本市就業管理工作;負責引智項目的實施工作。
(七)職建科(農民工工作科)
擬定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農民工工作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開展,負責“三關愛”中的農民工關愛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培養等工作。
(八)工資科
落實全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承辦市直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津貼、補貼、績效政策;協同做好市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承擔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退休及提前退休手續辦理工作;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指導和監督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人員工資收入分配。
(九)法規科(信訪科)
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放管服”和權責事項相關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辦理規範性文件備案;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受理、統籌協調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信訪事項,對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形勢進行分析、預測,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和建議。
(十)社保科(基金監督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全市社會保險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依法監督指導全市社會保險工作;擬定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依法監督檢查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管理,並組織查處全市重大基金違法違規案件;對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管理,並對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狀況進行分析和風險評估;參與破產企業改制方案審核工作;負責市本級有關社會保險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並對全市有關社會保險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進行指導;指導、監督、檢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負責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審核;負責全市企業年金方案審核備案;負責市本級企業失業動態監測及企業穩崗補貼審核、發放工作,並指導全市做好失業動態監測及企業穩崗補貼審核、發放工作;負責市本級工傷認定工作(含企業老工傷確認),並對全市工傷認定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市本級企業職工退休和全市提前退休審批;承擔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勞動監察科
負責指導全市“治欠保支”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重大勞動違法案件和突發事件;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勞動關係的政策法規;擬定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意見,負責勞動合同管理;監督執行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指導和監督市內企業落實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參與勞動模範評定工作;指導和監督市內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變更、終止的審批工作;承擔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二)解困科(城鎮困難群眾解困辦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的總體規劃、重要政策和工作措施;負責執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關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提出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全市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重要文稿;加強對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有關重大問題的研究,及時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總結推廣各地各部門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方面的先進典型和經驗;負責擬訂全市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的年度績效目標,並對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進行考核;負責聯繫、協調、指導和督查各縣(市、區)和市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負責全市城鎮解困工作信息平台建設;牽頭做好全市城鎮困難群眾信息核對系統建設,並組織信息核對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市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的工作任務;負責市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督促城鎮困難群眾解困工作重點任務落實。

直屬單位


1、遵義市人事考試中心
法人代表:陳忠於
工作職能:
1、按《公務員法》的相關要求承擔市、縣、鄉三級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公務員公開招考考務工作。
2、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承擔事業單位新增人員考試的考務工作,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3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
3、承擔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全國經濟資格專業技術考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考務工作。
4、負責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錄(聘)乾和人事幹部培訓的命題、評卷(省另指除外)及考務工作。
5、協助財政部門完成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協助統計部門完成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6、承擔省市統一組織的其他考試考務工作。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2、遵義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培訓考試工作站
法人代表:趙華
工作職能:
1.組織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晉陞技術等級(職務)申報審核工作(收費標準按《貴州省物價局貴州省財政廳關於規範我省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職務)培訓考評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黔價費〔2007〕155號)文件執行)。
2.根據申報情況制定當年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3.按照技工考核統一內容、統一標準、統一條件的原則實施。
4.組織試卷命題、制卷、閱卷、人員監考。
5.對考評合格人員製作技考鑒定申批表、培訓合格文件、資格證書。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3、遵義市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宗旨:為全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業務範圍:認真貫徹國家人力合理流動相關政策法規,研究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市人才交流服務工作;積極引進所需人才,建立完善就業諮詢服務體系,做好相關政策法規信息諮詢、職業介紹、勞務派遣等;建立人力信息庫,管理好流動人員、辭職、辭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檔案,辦理人員流動和就業推薦工作;管理並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工作,組織舉辦各類招聘會;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中介服務,從事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的綜合分析發布及網路建設;組織人力資源推薦交流,辦理人力資源開發智力成果轉讓,辦理勞務交流洽談承包協作;人力資源服務許可審核,招聘廣告審核等。
地址:遵義市銀河路625號
4、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法人代表:戴尚玉
工作職能:
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組織、社會職業介紹組織和勞動者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情況,監督實施地方勞動保障監察規則;受理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或投訴;依法查處和糾正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直屬用人單位以及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07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用人單位2357戶,08年、09年3615戶)、勞動用工年度檢查工作;負責勞動保障監察法規執行的監督檢查工作;配合重大勞動違法案件和突發事件的處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監察職責。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5、勞動爭議仲裁院
法人代表:王健
工作職能:
負責統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實施規範;處理在紅花崗區匯川區新蒲新區行政區域內的中央、省屬企業、市屬企業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處理市級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原人事爭議仲裁的工作職責:處理市級實施公務員法的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工作人員發生的人事爭議;處理部隊駐遵單位與其聘用文職人員之間發生的爭議;承擔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6、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培訓中心
法人代表:唐偉生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勞動就業和職業培訓法律法規;
2.承擔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企業在崗職工工培訓;
3.承擔機關企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培訓工作;
4.開展創業培訓的教學和實習工作;
5.承擔公務員初任培訓、離崗培訓、任職培訓和公務員專業技術培訓;
6.承擔專業技術人員公需科目的繼續教育培訓;對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進行初聘培訓;舉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計算機培訓;舉辦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離崗培訓。
7.承擔上級臨時交辦的其他培訓任務。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7、遵義市就業局
法人代表:唐偉生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就業再就業服務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統籌管理全市城鄉勞動力資源及其就業和職業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勞動力就業的服務管理工作。實施全市勞動就業業務規劃和工作制度。
2.擬定城鄉勞動就業規劃、開展城鄉統籌就業,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促進城鎮新增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復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以及城鄉零就業家庭和大齡就業困難群體就業。
3.負責基層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的要求,提高公共就業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4.指導城鄉勞動力就業訓練和失業人員的轉業轉崗訓練;開展創業培訓,推動失業人員成功創業並帶動就業;指導全市就業訓練中心和實訓基地的工作。
5.指導全市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和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就業資金管理、使用,提高就業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安全完整。
7.負責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的創建工作。
8.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8、遵義市社會保障事業局
法人代表:江勇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指導全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業務規劃、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承辦全市社會保險綜合統計匯總、上報工作。開展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交流與合作。
2.按照國家和市規定的社會保險統籌範圍,辦理市本級統籌單位社會保險登記。征繳各項社會保險費。辦理市級繳費單位及其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
3.承辦市本級統籌單位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核定和發放工作。承辦市本級統籌單位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的撥付工作。
4.綜合管理各項社會保險基金。負責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財務報表的擬制和上報,會同相關部門徵收、撥付社會保險市級調劑金。
5.組織實施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清理回收社會保險欠費。
6.推進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信息化建設。
7.指導和協調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8.承擔市公費醫療辦公室日常工作。
9.受理社會保險業務諮詢和查詢,提供社會保險延伸服務。
10.承辦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9、遵義市勞動能力鑒定事務所
法人代表:謝紅
工作職能:
負責受理全市傷、病殘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審核相關資料;開展工傷職工傷殘等級鑒定、複查鑒定、安裝輔助器具鑒定、延長停工留薪期鑒定、舊傷複發確認、因果關係鑒定;負責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負責在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基礎上,組織醫療鑒定專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對經過治療后存在殘疾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勞動能力的傷、病殘職工進行致殘等級及生活護理依賴程度鑒定,由專家小組提出鑒定意見;負責將專家鑒定意見報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鑒定結論。
地址:遵義市廣州路

獲得榮譽


2021年4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4月,入選貴州省扶殘助殘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