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半夜
漢語成語
三更半夜,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是sān gēng bàn yè。出自《宋史•趙昌言傳》。
一夜分為五更,三更是午夜十二時。指深夜。
此典為趙昌言等通宵狂飲事。后指夜飲。趙昌言(945或955-1009年),字仲謨,一作幼謨,宋汾州孝義(今屬山西)人。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年)舉進士,通判鄂州,歷知青州,知制誥。雍熙中,出知天雄軍(大名府)。當時宋朝北部邊疆的形勢是,宋太宗在取得平北漢之役的勝利后,太平興國四年(979年),率軍北征,進攻幽州,結果以失敗告終。雍熙三年至四年(986-987年),再次進攻幽州。樞密副使張宏為保官職,對朝廷政事循規蹈矩,緘口不言。而趙昌言多次上書,陳述邊防戰事,因此宋太宗封他為左諫議大夫,代替張宏為樞密副使,遷為工部侍郎。當時,鹽鐵副使陳象輿和趙昌言關係很好,知制誥胡旦、度支副使董儼與趙昌言是同年進士及第,右正言梁顥是趙昌言知天雄軍(大名府)時的幕僚。四人每天在趙昌言府中聚會,下棋、喝酒,至到夜分才肯歸去,巡夜官吏常常守候在他們馬前催促起身。因此,京都人稱之為“陳三更,董半夜。”當時有一個以抄書為生的人,叫翟潁。性情險詐、狂妄,與胡旦很親熱。胡旦寫了一篇自吹自擂、浮誇狂妄的文辭,讓翟潁以唐朝馬周的名義呈上朝廷。其中多處詆毀朝政,自薦為大臣,還列舉朝中數十人說可以為公輔,希望趙昌言在朝中作內應給予支持。開封府尹陳王元僖查訪到此事的內情後上奏朝廷,於是命將翟潁逮捕入獄。經過審訊,將趙昌言貶為崇信軍節度行軍司馬;翟潁受杖刑,黥面后流放海島,終身被禁錮。太宗笑著說:“半夜之會的事,以後不會再有了。”
深更半夜、半夜三更
一個女孩,三更半夜向外面跑,是不好的。
midnight
古代一晝夜分十二個時辰,其中完全屬於夜晚的有五個時辰,也叫五更。十二時辰按十二地支分划,分別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一個時辰,占現代計時法的兩小時。其中夜晚更次如下:19—21時,戌時—更。21—23時,亥時二更。23—1時,子時三更。1—3時,丑時四更。3—5時,寅時五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