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諤
謝諤
陳於官,詞過其實,反為匿僮者所誣。諤植五色旗,分部給,頃刻而定。諤里居時,創義役法,編為一書,至是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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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諤,字昌國,臨江軍新喻人。幼敏惠,日記千言,為文立成。紹興二十七年,中進士第,調峽州夷陵縣主簿,未上,撫之樂安多盜,監司檄諤攝尉,條二十策,大要使其徒相糾而以信賞隨之,群盜果解散。歷任峽州、夷陵縣主簿、吉州錄事參軍、袁州分宜縣令、國子監簿、監察御史、右諫議大夫兼侍講、御史中丞權工部尚書。金渝盟,諸軍往來境上,選行縣事,有治辦聲。
歲大侵,饑民萬餘求廩,官吏罔措。諤植五色旗,分部給,頃刻而定。知袁州分宜縣。縣積負於郡數十萬,歲常賦外,又征緡錢二萬餘,諤乃疏其弊於諸監司,請免之。以母憂去。尋丁父憂,服闋,除幹辦行在諸司糧料院。遷國子監簿,尋擢監察御史。奏減袁州分宜、秀州華亭月樁錢。
諤里居時,創義役法,編為一書,至是上之。詔行其法於諸路,民以為便。
遷侍御史,再遷右諫議大夫兼侍講。講《尚書》,言於上曰:「《書》,治道之本,故觀經者當以《書》為本。」上曰:「朕最喜伊尹、傅說所學,得事君之道。」諤曰:「伊、傅固然,非成湯、武丁信用之,亦安能致治!」因論及邊事,上有乘機會之諭,諤曰:「機會雖不可失,舉事亦不可輕。」上嘗問曰:「聞卿與郭雍游,雍學問甚好,豈曾見程頤乎?」諤奏:「雍父忠孝嘗事頤,雍蓋得其傳於父。」上遂封雍為頤正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