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大雄
冶大雄
康熙五十八年(1719)入伍參軍,從征西藏,克里塘(今四川理塘)、巴塘(今屬四川).康熙五十九年(1720),降服結敦落籠宗、說板多打籠宗諸寨,擒獲作亂喇嘛五名。
雍正元年(1723),擢升把總,從軍出四川松潘黃勝關,剿撫熱當十二部落。雍正二年(1724),攻郭隆寺,攻嶺三,破寨十五,追斬康布喇嘛於西海。又從征桌子山、棋子山,戮頭人。追剿羅卜藏丹津,擒丹津琿台吉於花海子。
雍正三年(1725),川陝總督岳鍾琪保送引見,特授藍翎侍衛。雍正四年(1726),升貴州右營游擊。雍正六年(1728),升陝西庄浪營參將。雍正七年(1729),加副將銜,賜孔雀翎,領兵赴巴里坤軍營。雍正八年(1730),任署川陝標中軍副將。準噶爾部侵犯克什圖、峨侖磯諸卡倫。冶大雄與總兵樊廷以二千人抵擋敵軍二萬人,轉戰七晝夜,拔守卡倫兵以出。與總兵張元佐等會師,力戰殺賊。賜爵騎都尉世職,獎勵白銀五千兩。
雍正九年(1731),授直隸山永協副將。雍正十年(1732),任湖北彝陵(今宜昌)鎮總兵。雍正十二年(1734),調署任山西大同鎮總兵。雍正十三年(1735),由於與前任總兵李如栢互相彈劾,經核實雙雙被撤職。
乾隆元年(1736),發湖廣以副將用。乾隆二年(1737),授衡州(今湖南衡陽)協副將。乾隆五年(1740),苗族、瑤族作亂,冶大雄駐長安堡,焚賊寨,斬其首領,餘下紛紛投降。乾隆六年(1741),擢襄陽鎮總兵,又調任鎮筸(今湖南鳳凰縣)鎮總兵。
乾隆七年(1742),總督孫嘉淦彈劾冶大雄貪縱,被撤職,湖南巡撫蔣溥查無貪縱跡。乾隆十年(1745),授雲南楚姚鎮總兵。乾隆十一年(1746),遷雲南昭通鎮總兵。乾隆十二年(1746),因剿苗有功,加都督僉事銜。
乾隆十四年(1749),經略大學士傅恆上奏冶大雄歷經戰陣,令總理營壘,措置妥協,賜孔雀翎。金川頭人莎羅奔等乞降,師還,授雲南提督。乾隆十五年(1750)加左都督銜。冶大雄受到乾隆帝的接見,賞其子冶繼鈞賞藍翎侍衛。
乾隆十六年(1751),上疏進言:“西藏喀拉烏蘇諸地與準噶爾連界,盜竊紛擾,是其故習。今藏北鄙即我邊地,防邊自可弭盜。請駐藏大臣仍設重兵,循大道置台站,以資防守。”上嘉其留心。
乾隆十七年(1752),彈劾冶繼鈞至湖南常德迎接家眷,途中向雲南客民白姓借銀,又向回民馬穎輾轉借貸,“有玷官箴”,奉旨革除藍翎侍衛之職。上以冶大雄知事不可掩蓋才開始補奏,降職哈密總兵。乾隆二十年(1755),任署安西提督,赴巴里坤驗馬駝,疏報4000。而署陝甘總督方觀承核實參將鍾世傑等至巴里坤領馬1900,途中馬多死,論罪。上以冶大雄疏不實,下部議。
乾隆二十一年(1756)正月,陝甘總督黃廷桂復劾冶大雄遇事不能悉心斟酌籌備,推諉取巧,命奪官,送京師(北京)治罪。四月,冶大雄行至西安,卒。乾隆三十二年(1767),賜恩騎尉世襲罔替。
《清史稿》:初征金川,攀龍(哈攀龍)、舉(任舉)、大雄(冶大雄)皆以勇略著。舉尤驍桀為軍鋒,訥親、張廣泗督戰急,鼓銳攻堅,遂以身殉,傷已!良柱(馬良柱)善戰,又以廣泗牽制,不能盡其材。進忠(本進忠)、順(劉順)力戰破堅碉,亦攀龍輩之亞也。
子:冶繼鈞,曾任藍翎侍衛。
孫:冶正宗,襲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