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是衢州市政府的內設機構。
衢州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宏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服務,編製全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製的宏觀管理,研究制訂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工資分配的政策,編製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計劃和工資計劃,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
(四)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研究制定政府獎勵制度,負責辦理以市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工作。
(五)參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企事業單位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研究制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市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高級專家的管理,研究制定我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歸口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聘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的綜合管理,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管理,負責全市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培訓工作。
(七)負責全市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和統計分析工作,制定人才流動和人才市場管理的配套政策,指導、規範全市人才市場,綜合管理市本級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和人才信息網路,負責全市大中專畢業生(除師範院校)的就業指導工作,研究制定有關人員調配政策並實施。
(八)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與培訓工作,負責軍轉工作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負責軍轉幹部隨遷家屬安置工作。
(九)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等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城鄉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指導全市就業服務機構工作,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劃並實施監督,制定全市就業服務事業規劃和勞服企業發展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二)具體實施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綜合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負責管理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及鑒定,負責管理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推行就業准人制度。
(十三)負責組織實施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規則,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行使國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
(十五)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宏觀調控工作,指導企業深化內部分配製度改革,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工效掛鉤、最低工資標準、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等政策,負責市屬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年薪制的實施工作
(十六)負責擬定和制定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農保等社會保險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建設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 址:衢州市荷花三路2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