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情法
移情法
移情法在文學理論中指移情說的應用方法,是寫作者在創作過程中的一種文學手法,中國古代文學理論中有融情於景、情景交融的說法,國學大師王國維稱此為境界說,也是文學創作的最高境界。
“移情說”從心理學的角度出發,認為人的美感是一種心理錯覺,一種在客觀事物中看到自我的錯覺。它認為,產生美感的根本原因在於“移情”。所謂“移情”,就是我們的情感“外射”到事物身上去,使感情變成事物的屬性,達到物我同一的境界。也就是把我們人的感覺、情感、意志等移置到外在於我們的事物里去,使原本沒有生命的東西彷彿有了感覺、思想、情感、意志和活動,產生物我同一的境界。“移情說”認為,只有在這種境界中,人才會感到這種事物是美的。
何謂“移情” ? 19 世紀德國美學家費肖爾認為,移情即“人把他自己外射到或感入到自然界事物里去”, 以造成“對象的人化”。另一位德國美學家立普斯認為,“移情作用不是指的一種身體感覺,而是把自己 ‘感’ 到審美對象裡面去” ,“審美的欣賞並非對於一個對象的欣賞, 而是對於一個自我的欣賞” ,“在對美的對象進行審美的觀照之中, 我感到精力旺盛, 活潑, 輕鬆自由或自豪。但我感到這些, , 並不是面對著對象或和對象對立, 而是自己就在對象裡面”。
而朱光潛先生則認為:“所謂 ‘移情作用’(Einfh lung)指人在聚精會神中觀照一個對象(自然或藝術品)時, 由物我兩忘達到物我同一, 把人的生命和情趣 ‘外射’ 或移注到對象里去, 使本無生命和情趣的外物彷彿具有人的生命活動, 使本來只有物理的東西也顯得有人情”。
儘管人們對“移情”的涵義有多種解釋, 但都顯示出一個共同點, 即都認為移情是審美者在情感的強烈作用下, 通過主體意識活動, 把自己的情趣、性格、生命、能力等主觀擁有的東西外射、移注給觀賞對象, 使原本沒有生命、沒有情感的事物變成有生命、有情感的物體, 同時審美者自己也由於受到這種錯覺的影響, 從而達到一種物我交融、物我同一的境界。
“移情”現象作為審美過程中一種獨特的心理活動, 在文學創作過程中煥發出誘人的魅力。當作家們登高望遠,凝神觀賞時,或觸景生情,融情於景,或睹物感懷,托物言志,或情溢於中,意與象通,均能產生移情現象。此時, 在作家的眼中, 山歡水笑, 草木含情, 萬事萬物都變得可親可愛。作家們沉進一種物就是我、我就是物、物我一體的幻景中, 從而創造出一批又一批熠熠生輝的文學作品來, 給人以美的享受。
詩詞中的移情可說是比比皆是。
“感時花濺淚, 恨別鳥驚心” ,《春夜喜雨》 :“好雨知時節, 當春乃發生” ; 杜牧 《贈別》 :“蠟燭有心還惜別, 替人垂淚到天明” ; 李白 《獨坐敬亭山》 :“相看兩不厭,只有敬亭山” ; 王維 《相思》 :“紅豆生南國……此物最相思” ; 辛棄疾 《賀新郎》 :“我見青山多嫵媚, 料青山見我應如是” ; 等等。在作家們的筆下, 楊柳可依依惜別, 花鳥也感時濺淚, 山水與人親近, 紅豆也能相思。移情在詩詞創作中取得了最佳的藝術效果。
散文中的移情主要表現在情與景的統一上。王夫之言:“情、景名為二, 而實不可分……巧者則有景中情、情中景。 ”王國維亦曰:“一切景語皆情語也。 ”寓情於景, 情景交融, 將自然景物人格化, 能收到言不及情而情益增的效果。如朱自清寫梅雨潭的綠:“那醉人的綠呀! 彷彿一張極大極大的荷葉鋪著, 滿是奇異的綠呀。我想張開兩臂抱住她; 但這是怎樣的一個幻想呀。……我捨不得你, 我怎捨得你呢? 我用手拍著你, 撫摩著你, 如同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姑娘,我又掬你入口, 便是吻著她了。我送你一個名字, 我從此叫你 ‘女兒綠’么?”在作家的筆下, 梅雨潭的綠水猶如美麗的小姑娘, 包含著無限的情意。這種擬人化的寫法, 使物我交融, 形成醉人的境界。柳宗元的 《小石潭記》 亦有同工異曲之妙:“潭中魚可百許頭, 皆若空游無所依。日光下澈, 影布石上, 怡然不動; 忽爾遠逝, 往來翕乎, 似與游者相樂。 ”水中游魚亦感染了遊人之樂而與遊人同樂, 不愧為“一切景語皆情語也。 ”
小說中的移情亦多表現為將人的思想感情、心理狀態移注到所寫的景物上而使情物統一。魯迅 《故
鄉》 開頭對景物的描寫:“時候既然是深冬; 漸近故鄉時, 天氣又陰晦了, 冷風吹進船艙中, 嗚嗚的響, 從縫隙向外一望, 蒼茫的天底下, 遠近橫著幾個蕭索的荒村, 沒有一絲活氣。我的心禁不住的悲涼起來。 ”陰晦的天氣, 蕭索的荒野, 與“我”悲涼的心境互為映襯,有力地揭示了當時農村荒涼破敗的景象。而姚雪垠《李自成》 在寫李自成將隊伍轉移到鄖陽一帶以圖大舉時, 則是另一番景象:“當曙色開始照到西邊最高的峰頂時,他的人馬還走在相當幽暗的群山之間,……各種慣於起早的鳥兒開始在枝上婉轉歌唱, 雲雀一邊在歡快的叫著, 一邊在薄薄的熹微中上下飛翔。烏龍駒平日在馬棚中每到黎明時候就興奮起來,何況如今它聽著百鳥歌唱, 嗅著帶露水的青草和野花的芳香, 如何能夠不格外興奮?他正在一段稍平的山路上踏著輕快穩健的步子前進, 忽然昂首振鬣, 蕭蕭長鳴。許多戰馬都接著昂首前望, 振鬣揚尾, 或同時和鳴, 或叫聲此落彼起, 全都精神飽滿, 音調雄壯,回聲震蕩山鳴谷應, 飄散林海, 飛向高空, 越過了周圍的蒼翠群山。 ”由於受到李自成將士激昂鬥志的感染, 各種鳥兒都歡快地叫著, 戰馬也格外興奮, 精神飽滿, 此情此景又反過來渲染烘託了將士們的內心情感, 充分體現了李自成將士們在革命低潮時對勝利充滿信心的樂觀主義精神。
“移情”何以能產生如此大的魅力? 勞伯特·費肖爾認為, 這是因為首先從審美的角度看, 當作家們全神貫注地觀察欣賞某一事物時, 深深受到對象的感染和打動,“把自己完全沉沒到事物里去, 並且也把事物沉沒到自我里去: 我們同高榆一起昂然挺立,同大風一起狂吼, 和波浪一起拍打岸石。 ”在這種同喜同樂同哀的境界中, 作者得到了一種精神的陶醉, 作品也因此顯示出委婉含蓄、雋永深遠、情意綿綿的藝術效果。其次從閱讀者來說, 它順應了人們對自然界的愉悅感心理, 更能引起人們的審美情趣, 人們更樂於接受。當人們看到作品中紅豆相思, 花鳥濺淚, 一切無情的東西都變得通人性, 懂人情時, 本身也會受到感染, 從而得到極大的滿足, 得到一種藝術上的享受。
然而移情的產生, 並非無緣無故的, 它必須有如幾個因素:
其一, 作家心中必須飽含激情。里普斯認為:“一方面, 在我們心靈里, 在我們內心的自我活動中, 有一種如象驕傲、憂鬱或者期望之類的感情; 另一方面, 把這種感情外射到一種表現了我們精神生活的對象中去。在這對象中, 精神生活正確無誤地找到了它安頓的地方。 ”這說明, 作家必須熱愛生活, 胸懷激情, 方能沉醉其中, 達到物我兩忘的境界。一個對生活冷漠無情, 對外物熟視無睹的人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
而思紛, 悲落葉於勁秋, 喜柔條於芳春。 ”當移情對象在內容或形式上與作家的某種情感吻合時, 往往能產生移情現象。因此它不是一般的聯想, 而是暗含著某種情感的必然, 是這種情感因遇於相似的外物的觸發而產生移情這一現象。
其三, 作家必須具有創造性思維。移情作為一種獨特的心理現象, 與其它心理現象不同, 非常需要創造的思維。它要求作家們首先要有求異精神。敢於標新立異, 另闢蹊徑, 善於從平凡的事物中感受出獨特的體驗來。其次要發揮創造性的想象, 在情感作用的推動下, 創造出全新的形象來。因此它排除公式化, 概念化, 慣性思維, 因因相襲, 必須在風雨、花鳥、山水、草木等司空見慣的東西上賦予新的含義。
無疑, 作家的情感在移情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為飽滿的激情, 才能登山臨水, 忘乎其所, 繪物描景, 情於中; 沒有激情, 沒有作家的主觀能動性, 沒有物我的相互交流, 則一切均無從談起。因此, 作家的情感是發生移情的內因。它首先必須真實自然, 發自內心, 而不是矯揉造作, 無病呻吟, 逢場作戲, 自作多情, 才能達到感人的效果。正如 《莊子·漁父》 中所言:“真者, 精誠所至也。不精不誠, 不能動人。故強哭者雖悲不哀, 強怒者雖嚴不威, 強親者雖笑不和。 ”其次, 作家之情還必須具有含蓄性,“不著一字, 盡得風流” ,“言有盡而意無窮” , 隱含於豐富的藝術想象之中。這樣, 才能使移情功能得到儘可能大的發揮,才能使作品百讀不厭, 煥發出永恆的藝術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