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范司諫書

上范司諫書

《上范司諫書》是宋代文學家歐陽修創作的一篇文章。

作品原文


上范司諫書
前月中得進奏吏報雲自陳州召至闕拜司諫,即欲為一書以賀,多事匆卒未能也。司諫,七品官爾,於執事得之不為喜,而獨區區欲一賀者,誠以諫官者,天下之得失、一時之公議系焉。
今世之官,自九卿、百執事,外至一郡縣吏,非無貴官大職可以行其道也。然縣越其封,郡逾其境,雖賢守長不得行,以其有守也。吏部之官不得理兵部,鴻臚之卿不得理光祿,以其有司也。若天下之失得,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惟所見聞而不系職司者,獨宰相可行之,諫官可言之爾。故士學古懷道者,仕於時,不得為宰相,必為諫官,諫官雖卑,與宰相等。天子曰不可,宰相曰可,天子曰然,宰相曰不然,坐乎廟堂之上,與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曰是,諫官曰非,天子曰必行,諫官曰必不可行,立殿陛之前,與天子爭是非者,諫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諫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
九卿、百司、郡縣之吏守一職者,任一職之責,宰相、諫官系天下之事,亦任天下之責。然宰相、九卿而下失職者,受責於有司;諫官之失職也,取譏於君子。有司之法行乎一時,君子之譏著之簡冊而昭明,垂之百世而不泯,甚可懼也!
夫七品之官,任天下之責,懼百世之譏,豈不重邪!非材且賢者,不能為也。近執事始被召於陳州,洛之士大夫相與語曰:“我識范君,知其材也。其來,不為御史,必為諫官。”及命下,果然,則又相與語曰:“我識范君,知其賢也。他日聞有立天子陛下,直辭正色面爭廷論者,非他人,必范君也。”拜命以來,翹首企足,佇乎有聞,而卒未也,竊惑之。豈洛之士大夫能料於前而不能料於後也,將執事有待而為也?
昔韓退之作《爭臣論》,以譏陽城不能極諫,卒以諫顯。人皆謂城之不諫蓋有待而然,退之不識其意而妄譏,修獨以謂不然。當退之作論時,城為諫議大夫已五年,后又二年,始庭論陸贄,及沮裴延齡作相,欲裂其麻,才兩事爾。當德宗時,可謂多事矣,授受失宜,叛將強臣羅列天下,又多猜忌,進任小人。於此之時,豈無一事可言,而須七年耶?當時之事,豈無急於沮延齡、論陸贄兩事也?謂宜朝拜官而夕奏疏也。幸而城為諫官七年,適遇延齡、陸贄事,一諫而罷,以塞其責。向使止五年六年,而遂遷司業,是終無一言而去也。何所取哉!
今之居官者,率三歲而一遷,或一二歲,甚者半歲而遷也,此又非一可以待乎七年也。今天子躬親庶政,化理清明,雖為無事,然自千里詔執事而拜是官者,豈不欲聞正議而樂讜言乎?然今未聞有所言說,使天下知朝廷有正士,而彰吾君有納諫之明也。夫布衣韋帶之士,窮居草茅,坐誦書史,常恨不見用。及用也,又曰彼非我職,不敢言;或曰我位猶卑,不得言;得言矣,又曰我有待;是終無一人言也,可不惜哉!伏惟執事思天子所以見用之意,懼君子百世之譏,一陳昌言,以塞重望,且解洛士大夫之惑,則幸甚幸甚!

作者簡介


歐陽修(1007-1072),北宋文學家、史學家。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廬陵(今江西吉安)人。天聖八年(1030年)進士。累擢知制誥、翰林學士,歷樞密副使、參知政事。宋神宗朝,遷兵部尚書,以太子少師致仕。卒謚文忠。政治上曾支持過范仲淹等的革新主張,文學上主張明道、致用,對宋初以來靡麗、險怪的文風表示不滿,並積極培養後進,是北宋古文運動的領袖。散文說理暢達,抒情委婉,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風與其散文近似,語言流暢自然。其詞婉麗,承襲南唐餘風。曾與宋祁合修《新唐書》,並獨撰《新五代史》。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編為《集古錄》,對宋代金石學頗有影響。有《歐陽文忠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