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成立於1999年12月,原名為北京大學公法研究中心,2002年10月改現名。中心目前有專職研究人員15人,其中教授9人、博導8人、副教授6人、獲得博士學位者10人;另有校內兼職研究人員8人,校外兼職研究人員6人。中心下設中國憲法研究室、比較憲政研究室、行政法研究室、行政訴訟法研究室和行政辦公室,三個子研究中心,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政研究中心(憲政知識網)、北京大學法學院公眾參與研究中心(中國公眾參與網)和北京大學法學院軟法研究中心。另設圖書資料室和“公法網”管理中心。
本中心從事憲法與行政法研究有長期的歷史。中心的前身為上世紀五十年代初成立的北京大學法律系憲法教研室,八十年代發展為憲法與行政法教研室,九十年代撤教研室,改建公法研究中心。本中心前身北京大學法律系憲法與行政法教研室是全國最早開展憲法學和行政法學教學研究的機構,1981年11月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1985年12月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
本中心已形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學術梯隊。其中有國內著名憲法學家,現行憲法和港澳基本法起草人之一的肖蔚雲教授,有我國著名行政法學家,現任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會長,行政法“平衡理論”創始人羅豪才教授。另外,已故我國著名比較憲法與行政法學家龔祥瑞教授是本中心的學術前輩。目前本中心的中年學術骨幹有朱蘇力教授、周旺生教授、龔刃韌教授和姜明安教授等,青年學術骨幹有張千帆教授、陳瑞華教授、湛中樂副教授、王磊副教授、陳端洪副教授、沈巋副教授和王錫鋅副教授等。迄今為止,本中心已培養碩士畢業生127人,博士畢業生46人;目前有在讀碩士生32人,在讀博士生31人。在已畢業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中,已有多人成為國內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專家、學者。
在以往的二十多年中,本中心研究人員參與了憲法、港澳基本法、行政訴訟法、立法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等二十幾部國家重要法律的草擬,參與了國防法、審計法、監察法、土地管理法等五十幾部法律、法規的諮詢論證;出版了《我國新憲法的誕生》、《憲法學概論》、《比較憲法與行政法》、《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與政治制度》、《香港特別行政法通論》、《國外社會主義憲法論》、《外國行政法教程》、《現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論》、《中國行政法》、《行政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憲法的司法化》、《送法下鄉》、《西方憲政體系》等近百部著作和教材。近年來,中心還出版了《公法名著譯叢》(商務印書館)和《現代行政法論著系列》(北京大學出版社),並定期出版彙集國內行政法學研究前沿成果的《行政法論叢》(法律出版社)。
經過多年的耕耘,本中心在憲法與行政法學領域已具有了豐厚的學術積澱。羅豪才教授等在揚棄西方國家公法學“控權論”學派和原蘇聯東歐國家公法學“管理論”學派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了作為中國行政法理論基礎的“平衡論”學說。“平衡論”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完善,目前已成為我國行政法學界的重要學說。以肖蔚雲教授為首的“港澳基本法與一國兩制”課題組在深入研究我國國家結構中中央政府與特別行政區關係的基礎上,提出了一系列解決港澳政制和法制問題的理論、觀點,對於港澳基本法的起草和相關實踐問題的解決起了重要的作用。朱蘇力教授、周旺生教授、姜明安教授、張千帆教授以及湛中樂、王磊、陳端洪、沈巋、王錫鋅等青年學者在憲法、行政法研究領域也都取得了豐厚的成果。在最近的三年中,中心專職研究人員共在CSSCI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58 篇,所發表論文被CSSCI引用224次,並獲得省部級以上獎項六項。
中心注重與國內外同行間的交流。中心已接受國內的進修教師和訪問學者多人。最近三年以來,中心舉辦了三次國內學術會議和一次國際學術會議。二十幾人次赴國外參加學術會議、訪問和進修等。中心學者還分別赴耶魯大學、劍橋大學、斯坦福大學、東京大學、墨爾本大學等世界一流大學訪問或講學。
目前,中心正致力於行政程序法試擬稿的草擬工作。其他正在從事的重要研究課題有:“行政執法問題研究”、“憲政、法治與經濟發展”、“人大監督與司法獨立”、“法治與法治國家:當代中國社會變遷中的法律理論與實踐”、“立法質量研究”、“憲政與私有財產權”、“人權保障與程序正義”等。
中心現任主任為姜明安教授,朱蘇力教授和張千帆教授任副主任。羅豪才教授和肖蔚雲教授任名譽主任。
一、專職研究人員
二、校內兼職研究人員
三、校外兼職研究人員
四、中心聘任的客座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