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圖
成書於元祐七年的金文著錄
《考古圖》是一部金文著錄,全書共十卷,成書於元祐七年(1092年),比較系統地著錄了當時宮廷和私家收藏的古代銅器、玉器。卷一至卷六為鼎、鬲、簋、爵等商周器,今本(下同)目列二百三十八器,實收一百四十三器(包括數量較多的同銘器)。卷七為鍾、磐等樂器。目列十器,實收十五器。卷八為玉器。
呂大臨(約1042——約1092年),字與叔。其先汲郡(今河南汲縣)人,后移居藍田(今屬陝西)。王安石變法時期保守派人物呂大防之弟。歷官太學博士,秘書省正字。初學於張載,后從二程(顥、頤)游,與游酢、楊時、謝良佐並稱程門四大弟子。大臨通讀六經,尤精於禮。曾作《克己銘》,有“凡厥有生,均氣同體”、“立己與物,私為町畦”等句。程頤,認為“與叔守橫渠(張載)說甚固”。朱熹則評他“不合以己與物對說”。
目列十三器,實收九器。卷九、卷十為秦漢器,目列六十三器,實收六十七器。總共目列二百二十四器,實收二百三十四器。另據《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一百一十五卷,清內府藏錢曾手錄本,共收二百四十二器。書前列舉的“所藏姓氏”,除秘閣、太常、內府外,共三十七家。其中三家未列一器,又有四家漏列,實為三十八家。私家所藏以廬江李氏(伯時)為最多,共六十.二件,佔總收器的四分之一。其餘各家則多至十餘件,少僅一、二件。書中考釋多引《李氏錄》語。據翟耆年《籀史》記載,《李氏錄》即李伯時編撰之書,其書名亦稱《考古圖》。
《考古圖》對每件器都精細地摹繪圖形、款識,記錄尺寸、容量、重量等,並儘可能地註明出土地和收藏處。所錄器物的出土地可考者計九十餘器。出自陝西各地的佔半數以上。在編排上注意到相互的共存關係。如卷三收“得之於河南河清”的“單羿癸彝(卣)”,同時附錄一起出土的鼎、觚、簋(guǐ)、盉(hé)、甗(yǎn)五器。編者又能根據器物的形制、文字和出土地推斷年代。卷一“乙鼎”,即根據其“形制文字及所從得(鄴郡河直甲城)”,推定為商器。儘管所定器名,不無可商之處。但它的正確之處及學術價值仍不容懷疑,不失為我國最早而有系統的古器物圖錄,在著錄古器物的體例上具有開創性的功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