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林業局
政府機關
根據《中共河池市委員會、河池市人民政府關於河池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河發(2009)27號),設立河池市林業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林業的規範性文件。組織開展森林、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承擔全市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全市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河池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市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製並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監督管理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承辦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行政許可。負責市級以上公益林劃定、調整和監管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管理全市國有林場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河池市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相關法律法規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自治區級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地的建議並按程序報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世界自然遺產、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工作。按相關法律法規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按相關法律法規分工負責山林權屬糾紛調解、處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各產業對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木(竹)材、花卉、林(草)產品加工及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全市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地質公園建設和森林旅遊發展工作。
(九)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全市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國有林場林區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河池市應急管理局,以河池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全市林業市級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全市林業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編製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擬訂林業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河池市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與河池市應急管理局的相關職責分工。
(1)河池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製全市森林防火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製森林防火綜合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河池市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森林火災、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河池市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協調應急、維穩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工、青、婦、後勤的日常工作。承辦有關林業規範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
(二)生態保護修復科(河池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培育。起草全市國土綠化政策及實施方案,綜合管理全市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承擔全市古樹名木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起草全市石漠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相關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石漠化土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組織實施石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監督管理全市石漠化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承擔全市退耕還林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審核國有林場的設立、變更、分立、合併和撤銷等事項。受本級林業主管部門委託監管全市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資產。承擔林木種子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工作,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和林木良種儲備。監督管理全市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指導林業科學技術推廣和科技普及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河池市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科(河池市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管理,擬訂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考核評價工作。承擔全市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製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依法承辦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行政許可。負責全市林木採伐管理工作,組織編製和審核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憑證運輸。負責全市森林經營工作,組織編製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市級以上公益林劃定、調整和監管,指導全市天然林保護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鄉鎮林業工作站和木材檢查站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林業行政執法。指導、協調林木和林地權屬爭議調處、林業行政案件查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工作。承擔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和組織制定林權抵押貸款、森林保險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業新型經營主體培育與合作經濟發展。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林下經濟發展工作。負責森林防火相關工作。承辦本局行政審批相關工作。承擔本級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聽證及法律諮詢工作。
(四)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地管理科。監督管理全市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組織、配合各類自然保護地評審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配合審核世界自然遺產、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承擔各類自然保護地和濕地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開展各類自然保護地和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指導濕地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國際濕地公約履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有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產業對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林業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木(竹)材、花卉、林產品加工及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林業產業龍頭企業認定和監測。負責全市林業產業招商引資工作,組織舉辦或參加林產品會展、博覽會等活動。指導全市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地質公園建設和森林康養、森林旅遊發展工作。
(五)計劃財務科。組織擬訂林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基本建設投資、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自治區級資金、市級資金,監督指導相關項目實施。編製部門預算並監督實施。編製年度生產計劃。組織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組織擬訂開發性政策性貸款等相關政策。負責統計信息、審計稽查、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機關財務核算管理、政府採購和所屬單位規劃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林業統計信息、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所屬單位計劃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工作。
(六)人事教育科(黨建辦)。承擔機關、二層各單位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和教育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局黨組管理的幹部進行考核、任免及管理。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林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相關具體工作。
河池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製為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副處長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黨組領導和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
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製2名,待現有人員退休后自然消失。
姓名 | 職務 |
丁玎 | 局長 |
陸 勝 | 黨組書記 |
劉業昌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龍學鋒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田偉宏 | 廣西河池市林業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
張武貴 | 三級調研員 |
韋俊輝 | 廣西河池市林業局黨組成員、調研員,河池市森林公安局局長、督察長 |
覃華勇 | 河池市林業局四級調研員 |
2021年5月,榮獲廣西壯族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