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傑斐遜

美利堅合眾國第三任總統

托馬斯·傑斐遜(英語:Thomas Jefferson),男,1743年4月13日,美利堅合眾國第三任總統(1801年─1809年),同時也是《美國獨立宣言徠》主要起草人,美國開國元勛之一,與華盛頓、本傑明·富蘭克林並稱為美利堅開國三傑。

除了政治事業外,同時也是農業學、園藝學、建築學、詞源學考古學、數學、密碼學、測量學與古生物學等學科的專家;又身兼作家、律師與小提琴手;也是弗吉尼亞大學的創辦人。在任期間保護農業,發展民族資本主義工業。從法國手中購買路易斯安那州,使美國領土近乎增加了一倍。

1826年7月4日去世,享年83歲。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托馬斯·傑斐遜1791年的畫像
托馬斯·傑斐遜1791年的畫像
1752年受教於蘇格蘭教士威廉·道格拉斯所經營的學校。
1757年喪父,繼承了約五千英畝(約20平方公里)的土地及數十名黑奴,在所繼承的土地建造自宅,該地其後名為蒙蒂塞洛。
1758年至1760年間,受業於由博學的詹姆斯·毛瑞(James Maury)教士所開設的學堂。
1752-1757年在吐卡霍附近多佛教會學校學拉丁、希臘、法文。
1757年父逝世后入摩萊小學,結識詹姆士·摩萊、達布尼·卡爾、約翰·沃克、詹姆斯·麥迪遜;上山打獵、騎馬、散步、拉小提琴。
1760年3月25日入學威廉斯堡的威廉與瑪麗學院哲學系。
1760年起至1762年止,為時兩年。
操律師業
1762年以優秀成績畢業后,轉而跟隨良師兼益友喬治·威勒(George Wythe)學習法律。
1767年在弗吉尼亞獲得律師資格,在威廉斯堡設辦事處。
1770年為黑白混血兒塞繆爾·霍維爾辯護。
1771年法庭對基督教會管轄問題而聞名,這時思想上形成宗教自由的理論。
1769年在小山蒙蒂塞洛上建宅。
1770年2月1日夏德威爾家火災,書籍盡毀,2年後又增為1250本。

從政經歷

托馬斯·傑斐遜個人畫像
托馬斯·傑斐遜個人畫像
1769年當選為弗吉尼亞議會議員。
1773年與帕特里克·亨利等人成立弗吉尼亞通訊委員會,進行反英鬥爭。
1774年於維吉尼亞的城鎮自治議會(House of Burgesses)中執法。
1776年9月回到維吉尼亞,並獲選入新成立的維吉尼亞州代表議會(Virginia House of Delegates)。
1778年傑斐遜的“知識大幅普及散播法案”("Bill for the More General Diffusion of Knowledge")促成其母校的連串學術改革,包括美國各大學中第一個成立的選修制度。
1779年至1781年年間任維吉尼亞州州長。
1779年在傑斐遜的指示下,威廉與瑪麗學院委任喬治·威勒為美國各大學中首位法學教授。因對改革的進程不滿,傑斐遜後來創立了弗吉尼亞大學,為美國第一所與宗教學說完全無關的高等學院。
維吉尼亞兩次在傑斐遜主政期間遭英軍入侵。傑斐遜本人幾遭奇襲夏洛茨維爾的英軍騎兵縱隊所俘,但終能脫身。民情因政府無力禦侮而激憤不已,從而幾乎毀了傑斐遜的政治前途;但在約克鎮之圍后,民憤逐漸平復。
1786年的畫像
1786年的畫像
1785年至1789年間作為外交使節駐在法國,而無法參與合眾國憲法會議(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他其後雖逐漸支持這部新憲,卻仍認為新憲法因缺乏權利法案而有缺陷。
1789年9月出任美國第一任國務卿,是他組建了美國國務院。在任期間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在經濟和外交等方面的施政方針上發生分歧。
1793年底辭去國務卿職務,建立和領導民主共和黨,與漢密爾頓領導的聯邦黨相抗衡,對日後美國兩黨制的形成和發展有重大影響。
1796年總統選舉中,傑斐遜得票數僅次於約翰·亞當斯而當選副總統。截至目前為止,傑斐遜為唯一擔任過美國副總統后又選上總統,且任滿兩個任期者。
1800年總統競選時,傑斐遜擊敗總統亞當斯而當選美國第三任總統。人們稱傑斐遜的勝利是1800年革命,因為他標誌著聯邦主義的衰敗和共和主義的興起。
1805年3月4日傑斐遜再次當選美國總統,並簽署法律禁止從國外輸入奴隸。

離任生活

創建大學
1809年在功成名就后隱退回到了蒙蒂塞羅,住進了自己設計的房屋。晚年致力於研究建築工程、哲學、古生物學和自然科學。還制定出一套大、中、小三級教育制度。
1812~1825年親自籌劃並建成弗吉尼亞大學,擔任了該校第一任校長。
1819年弗吉尼亞大學的成立,州議會批准每年撥款1,500美元以供興學之用。
1825年該校開始招生。

政治舉措


政治方面

1774年寫下英屬美州民權概觀(A Summary View 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引領維吉尼亞地方議會走向國會。這本小冊成為美國人對英國殖民者們辯駁時的有力論據,促進美國人走向獨立自主,標示著傑斐遜為愛國者中思想最深刻的辯士之一。
傑斐遜於其任期中銳意改革州內法制體系,以使維吉尼亞成為民主的一州。他於三年間起草了126條法案,包括廢除長子繼承權、建立宗教自由、並使司法體系現代化。
1780年以州長的身份監督維吉尼亞州治由威廉斯堡遷移至里士滿。不斷在威廉與瑪麗學院中呼籲教育改革,包括全國首創由學生自治的榮譽法則(honor code)。
上任總統以後,立即廢除了令人生厭的許多聯邦法令。在兩屆總統任內廢除了前屆亞當斯政府所頒布的《歸化法》《客籍法》《敵對外僑法》和《鎮壓叛亂法》,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權利。積極推行向西擴展的政策。
傑斐遜是資產階級民主主義思想家,主張人權平等、言論、宗教和人身自由。起草的《廢止限嗣繼承法規》,沉重打擊了從英國帶到美洲的封建主義殘餘。他起草了《弗吉尼亞宗教自由法規》,並使這一法規在州議會獲得通過,實現了政教分離。
還派遣遠征隊西行,使美國的西部邊界伸向太平洋海岸。他執政期間進行過一些民主改革,領導了反對親英保守勢力、爭取保持資產階級民主的鬥爭,起了積極和進步作用,為美國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創造了條件。
1804成立奧勒岡屬地。
1805副總統伯爾叛國案。
1804年批准美國憲法第二十修正案。
1804-1806路易斯與克拉克探勘。
1805年成立路易西安納屬地(后更名為密蘇里屬地)。
特挺奎德斯自民主共和黨中分離而出。

外交方面

在傑斐遜任職期間,他派人赴法國談判,以期購買新奧爾良和西佛羅里達。當時,拿破崙正同英國作戰,急需戰爭經費,便答應了條件,出售了從密西西比河到洛基山山脈的一大片土地。這宗地產交易,經過討價還價,終於以3美分一英畝的價格成交,史稱“購買路易斯安那事件”。這一宗買賣使美國領土擴大了一倍。
與此同時,傑斐遜還派梅里韋瑟·劉易斯與威廉·克拉克遠征隊對1800年美國的西北地區進行了勘察。
1801-1805年第一次巴巴利戰爭。
1807年簽署禁運法案,與拿破崙戰爭中的交戰國中止貿易關係以令美國的中立國地位獲得尊重。

經濟方面

廢除國產稅,重視發展農業,維護民族經濟
1804年土地法。
1808年廢除國內奴隸貿易
1808年宣布禁止奴隸貿易。

政治理念

傑斐遜對美國的願景為以農立國,耕者有其田,恰與約翰·亞當斯及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為代表的聯邦黨看法相對立。漢密爾頓展望美國成為商業與製造業國家,被視為美國卓異主義之父的傑斐遜則衷心相信美國的獨特性與無窮潛力。也就是說,傑斐遜自信滿滿地認為,美國這樣地廣人稀的國家足以避免他所憂懼的,歐洲式階級對立與工業化。
傑斐遜受多名歐洲啟蒙思想家的見解影響極深,其政治原則來自約翰·洛克(尤其是不可轉讓之權利(inalienable rights)與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與托馬斯·潘恩的常識。政治學家將傑斐遜的思想擬之於與其同時的盧梭傑斐遜相信,人皆擁有“某種不可轉讓之權利”。也就是說,無論政府是否存在,人所擁有,不可創造、奪取、或轉讓的基本權利永存。傑斐遜對於自由的解釋最受重視,他將之定義為“正當的自由為,在其他人據相同權利劃定之範圍內,依我等之意願暢行無礙。我並未加述“合法範圍內”,因律法通常不過是專制獨裁者之意圖,而律法的確就是這樣侵犯個人權利。”
因而,對傑斐遜來說,政府不僅不能“創造”自由權利,反而有可能侵犯個人自由。而適切自由的範圍並非由法律所規定,而是止於他人有相同權利之處。傑斐遜認為,適切的政府不僅要防止個人侵害群體中其他人之自由,也要自我限制以防削弱個人自由。
傑斐遜經由成功廢止維吉尼亞的長子繼承權實現他對平等的承諾。此法規定唯長男可繼承所有家族土地。他在一封1785年寫給麥迪遜的書信中解釋其觀點:
“我的確了解,均分地產不切實際,但土地分配的極度不平等造成了許多人的不幸。對於產業的再分割,立法機構就算立再多的法條也不夠,只是讓分割過的土地以人類的自然天性代代相傳。將土地由所有子孫、所有兄弟姐妹、乃至其他具有親戚關係者,均分繼承,為精巧而可行的法案。減輕地產分配的不公平性的另一重意義為避免賦稅征及過低之點,並可以幾何級數增收大面積土地的賦稅。目前的土地法,對鄉村野地或無業窮人的天賦權利皆大有侵害。地球經賜予作為人們工作與生活的共有蓄積。我們若以工業化為適切,並加以獎勵,便必須照顧被排除在職場之外者;若否,則應歸還其於地球上工作的基本權利。我們的社會,要讓所有無業者找到無主荒地以耕種並付適切地租還為時過早,但儘可能讓所有人不致連一小塊地都沒有則非是。小地主是國家最珍貴的部分。”
傑斐遜相信,人生而有分辨是非善惡的道德觀,以與他人相處─即無論是否自我約束,人生而了解他人之天賦權利。他甚至相信,天賦的道德感足以信賴,而小規模的無政府社會因此可以運行良好。他因而倡議,美國僅能因“人民同意接受治理”,而在擴張后的版圖上建立政府。
傑斐遜對“受治理者之同意”著墨極深。他相信,個人不能因過去世代的作為而受到包含債務與法規在內的道德束縛。他說道:“沒有任何社會可制訂永久性的憲法或法律,地球永屬生活於其上之世代。”他甚至計算出他所認為適切的法定周期:“因而所有的憲法,以至所有律法,自應於19年後屆滿失效。若行使更長久的時間,則成為強迫性,而非權利性的作為。”傑斐遜所估計出的19年來自當時的預期壽命表,他所認為這就是個人有能力作自我表達的“成熟”年齡。。傑斐遜也呼籲消除國債。他相信當前的世代毋須在道義上償還前人之負債。他說道,承擔這樣的債務為“慷慨作為,而非權利上的問題。”
傑斐遜極為擁護州權(States' rights),其於1798年之維吉尼亞和肯塔基決議(Virginia and Kentucky Resolutions)中,訂下敵視聯邦擴權之基調,尤其值得注意。然而,他的若干外交政策實際上反而擴充了聯邦政府的權力。其中最重要的是,他在1803年的路易斯安那購地案中,以不成文的聯邦權力兼并一大塊外國土地,連同居住其間的法籍與義大利居民。他行使禁運法案,卻因與外交政策抵觸而失效,顯示聯邦政府在有戰爭之虞時,可以強大武力作為後盾,介入地方層級事務以控制貿易往來。
思徠考與啟迪
蒙蒂塞洛的魚塘
蒙蒂塞洛的魚塘
傑弗遜和華盛頓總統,是對創新發明非常重視的第一代開國者。在美國革命的動蕩歲月里,兩個人都沒忘記抽空向英國和歐洲大陸訂購花種、菜子,寫信給家裡關照不要錯過了播種新品種的季節。
當華盛頓擔任美國第一任總統的時候,他請傑斐遜擔任國務卿。那個時候,世界上最強大的是英國,製造業中心在英國和歐洲大陸,美國只是偏遠落後的農林產品輸出地,向歐洲出口棉花,木材,煙草,大米,羊毛,幾乎所有工業製品都從歐洲進口。
第一代美國領袖知道,雖然美國有資源,但是如果它不製造,它就永遠不是一個強國。誰製造誰強大,是工業革命時代的鐵律。為此,美國必須廣羅技術人才,有人才才會有自己的製造業。從此開創了美國特別優待技術人才的傳統。至今為止,美國人有一個不成文的共識:美國必須是全世界給人才以最好條件的地方。什麼地方給人才的條件比美國好,美國肯定會提出更好的條件,超過那個地方。
1790年華盛頓就任總統的第二年,他就讓傑斐遜儘快確立專利保護制度。就在華盛頓總統任內,傑斐遜一手操辦,美國通過了保護創新和發明的專利法,從此美國成為世界上保護創新最嚴格的地方。很簡單,這就是美國為人才提供的最好的條件。
對司法的觀點
傑斐遜紀念堂
傑斐遜紀念堂
傑斐遜雖為受過訓練的律師,但從未在法庭中感到自在。他認為法官應為技術性專家,不能設定政策。他譴責最高法院於1801年馬伯里訴麥迪遜案一案中的判決為違反民主,但無法在國會中取得足額支持以提出憲法修正案來駁回該判決。他持續司法違憲審查(judicial review)的說法:
“以法官為一切憲政疑義之最高仲裁者之說法十分危險,任何釋憲的法官皆可置我等於寡頭獨裁之下。我們的法官既與常人一般正直,亦無逾常人。法官們對黨派、權力、與自身特權之偏好,亦無異於人,其格言為boni judicis est ampliare jurisdictionem─“廣為管轄即正義”。他們的權力最是危險,因其為終身職,且不如其他部門一般對選民負責。依憲法設立的法庭,非以交付予任何弊端隨時發生、成員專制的黨派;而是更明智地令其所有部門平等共治。”
對新聞自由的觀點
傑斐遜在1787年表示:“民意是我們政府的基礎,所以首要目標是維護這一權利。如果由我來決定我們是要一個沒有報紙的政府還是沒有政府的報紙,我將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
對宗教自由的觀點
傑斐遜於1800年曾遭政敵指稱為無神論者、宗教之敵,但傑斐遜在宗教方面著作頗豐,而大多數為其立傳者皆同意傑斐遜為為自然神論者,即18世紀晚期當時歐洲知識份子一般所抱持的觀點。羅馬天主教的神學領袖艾佛略·杜勒斯樞機主教(Avery Cardinal Dulles)曾說:“傑斐遜在威廉與瑪麗學院的生涯中,以弗朗西斯·培根、艾薩克·牛頓、約翰·洛克為三位智慧典範。而在數名教授的影響下成為自然神論的哲學家。”
傑斐遜紀念堂內的高大雕像
傑斐遜紀念堂內的高大雕像
總而言之,傑斐遜之成為自然神論者,是因為他信奉獨一的上帝、信從天命、相信天行有常與死後的審判,而非信服於超自然。傑斐遜視基督教為自然宗教的最終解釋,以耶穌基督為無與倫比的道德導師,因而成為基督教徒。他拒絕信仰正統基督教,也拒絕相信教義中所稱,基督為上帝之子的肉身,為命定救主等觀點。傑斐遜的宗教信仰差不多就是當時的美國式自然宗教。
傳記作家彼得森(Peterson)總結傑斐遜的神學觀點如下:
首先,基督教各教派的教義不合情理,因而不足為憑,但卻以之剝奪了祭司的聖禮、儀式、與教條,以之重新解釋歷史實證之光與人類的經驗;又以不足採信,而基督徒理應遵守之聖經式宇宙觀,取代篤信科學者的宇宙觀。其次,道德感毋須神明之認可或激勵,毋須訴諸六合之外,說不定甚至毋須訴諸對天堂之盼望與對地獄之恐懼,基督教之天啟偉業因而翻落至塵世中。
傑斐遜持續使用自然宗教式之字彙描述造物主,而美國獨立宣言中使用的也是諸如“造者”("Creator")、“自然界之造物主”("Nature's God")等詞句。傑斐遜進一步相信,此造物主以“生活、自由、與追尋幸福”等數種不可轉讓之權利塑造人性。就其於革命前居法的經驗,他深切疑慮,(天主教)牧師們與主教們為無知的反動勢力。
傑斐遜受英國國教派哺育成長,該教派時為維吉尼亞之法定宗教,是唯一由政府資助的教派。傑斐遜於革命前為地方上的教區代表,在當時為具公職身份之職位。他稍後表明,大致上同意其友約瑟夫·普里斯特利之上帝一位論。傑斐遜在一封致俄亥俄州先驅者的信中寫道:“我甚感欣喜,此一疑信自便,得神庇佑之國度,不向政教任何一方作道義上的妥協。真神僅只一位,此一真理業已復甦;而我確信,合眾國內所有青年,最終定成一位論之信徒。”
傑斐遜不相信耶穌之神性,但十分尊崇耶穌之道德教誨,視之為“自然神論之宗旨,及上帝之特質之義理,用以改革修道院猶太人(prior Jewish)之道德學說,以達理性、正義、與慈愛之標準,並諄諄教誨對將來國度之信仰。”"
一如眾自然神論者,傑斐遜不相信神跡。他自製的簡要版福音書中,大部分僅有他所認可之耶穌之道德哲學。這本傑斐遜版聖經於其身故后發行。
“此文書(傑斐遜版聖經)證明我乃‘真基督徒’,即耶穌的教導之信徒,不同於稱‘我’為異教徒並‘自’稱為基督徒與布導家的柏拉圖派學者們,其於作者未曾目睹口說之處抽取獨有之教條。”
傑斐遜對基督教作了許多批判。一些著名的觀點如下:
“我最近已經檢查了世界上所有所知的迷信,在我們特有的基督迷信中我沒發現贖罪這一特點。他們都是建立在神秘傳說之上。百萬計的無辜男女,因為基督教的勸導,被焚燒、折磨、處罰和禁閉。這種威權的作用何在?讓一半人成為傻瓜,另一半成為偽君子,去支持地球上的欺詐和謬誤。”
“基督教的神是三個頭的妖魔,殘忍、報復心重、反覆無常。如果一個人想要更多了解這個狂怒的、三頭畜牲般的神,這個人只需要看聲稱做它僕從的人們的器量。他們總是在這兩類人中:白痴和偽善者。”
“總有一天,所謂耶穌以上帝為父,在處女的子宮中神秘誕生的說法,將與彌涅耳瓦從朱比特的腦中誕生的說法一樣,被視為寓言。”
“基督教是曾經照射人類的體系中最不正當的體系。”
傑斐遜深受自然權利學說的影響。他早在1770年就公開說過:在自然法則下面,一切人生來都是平等的。後來他在《英屬美利堅權利概觀》中又談到自然權利。尤其在1776年他草擬的《獨立宣言》原稿中,他對自然權利作了正面的闡述:“我們認為下面這個真理是神聖的和無法否認的:人人生下來就是平等和獨立的,因而他們都應該享有與生俱來的、不能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的保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所以馬克思在致美國總統林肯的信中曾經指出:《獨立宣言》是第一個人權宣言。
洛克曾經說過:“每一個人都被自然賦予某種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財產權利。”很顯然,傑斐遜的那句名言脫胎於洛克的學說,但他做了一個原則性的改動:洛克站在新貴族立場竭力維護私有財產制度,而傑斐遜打破了洛克的局限,把人民渴望自由和平等權利的要求反映到自然權利學說中來,這樣,自然權利學說便被賦予民主主義色彩,成為為民主服務的理論根源,從而也創造性的發展了這個學說。
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時,傑斐遜正任駐法公使。當時他的摯友拉斐德為法國國民會議起草了一部“人權宣言”,在列舉人民的自然權利時,傑斐遜建議把“財產權”刪掉,另外加上“生命權、享有自己的勞動果實的權利、發揮個人才能的權利、追求幸福的權利以及抵抗壓迫的權利”。
總之,精神的自由、平等是傑斐遜最關心的,而宗教信仰自由是精神自由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他為宗教自由的實現而進行了不懈的鬥爭,“1778年他向弗吉尼亞議會提出宗教自由法案,並獲得通過,他頗為自豪,認為這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成就之一”。

個人生活


家庭生活

傑斐遜和妻子馬撒·韋爾斯·斯克爾頓·傑斐遜結婚十年,生育有六名子女。
托馬斯·傑斐遜出生於富足興旺之家,在十名手足間排行第三(有兩名小產)。
父親名彼得·傑斐遜,為農民兼測量員,在維吉尼亞的阿爾伯馬爾縣擁有一座名為沙德維爾(Shadwell)的農場;
母親珍·倫道夫(Jane Randolph),為艾夏姆·倫道夫(Isham Randolph)與珍·羅傑斯(Jane Rogers)之女,彼得·傑斐遜(Peter Jefferson)之表親。

健康狀況

傑斐遜之墓
傑斐遜之墓
1826年7月4日去世。
身後葬於其蒙蒂塞洛的產業上,其墓誌銘由他在生前自行寫就。

外貌與性格

外貌特徵
傑斐遜身高六呎二吋半(189厘米),體型修長健壯;臉部輪廓稜角分明,氣色十分紅潤,發色金赤,間雜淡褐;灰色眼珠;晚年衣著隨便,不修邊幅。“通常,他會懶洋洋地歪坐著,”據參議員威廉·麥克雷觀察,“一邊肩膀比另一邊高。”他不注意外表,怎麼舒適怎麼穿,時常將不同時期的穿衣風格混合在一起。當英國駐美公使安東尼·梅里拜訪傑斐遜的時候,他大吃一驚,看到這位最高行政長官“身著便服,腳穿拖鞋,肥大的馬褲、外套和內衣看起來邋裡邋遢;不修邊幅,看似疏於打扮而實際上是特意這樣裝束的。
他的身體一直很好,但遭到失敗打擊的時候,會感到劇烈頭痛,有的時候會持續幾個星期。晚年時患風濕病。從1786年起,右手留下殘疾(見“婚姻結束后戀愛史,瑪麗亞·科斯威”)。
性格特徵
“雖然有點冷淡、矜持,”拉羅什富科·利昂庫爾公爵這樣評價傑斐遜先生,“但體現出一種溫和、從容和樂於助人的品性。與他談話令人如沐春風。”傑斐遜待人坦率,平易近人,但他的內心世界卻難以攻破,這使得傳記作家們非常頭疼。他對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充滿了好奇心。他詳細記錄了蒙蒂塞洛的植物生長和天氣狀況,這體現出他對結構和秩序的熱愛。雖然從政多年,但他從未學到一般認為政界成功人士必不可少的兩種品質:厚臉皮和誇誇其談的本事。他對於公眾的批評高度敏感,在小圈子裡富有個人魅力,但在大庭廣眾之間所做的演講卻絲毫沒有感染力。他經常是在聽眾聽力所及的距離內輕聲細語。

人物事件


發明家托馬斯

好學多才,興趣廣泛。他是土地測量師、建築師、古生物學家、哲學家、音韻學家和作家。他懂得拉丁語、希臘語、法語、西班牙語和義大利語。他還對數學、農藝學和建築學,甚至提琴等感興趣。
傑斐遜故居蒙蒂塞洛
傑斐遜故居蒙蒂塞洛
他在弗吉尼亞州的家,成為旅遊參觀的熱點。到這個地方參觀過的人,都會對這位大政治家的小玩藝兒留下深刻印象。這位一輩子從政的人,是一個興趣廣泛,極喜歡自己想出一些新鮮玩藝兒的人。他家客廳的雙開大門,兩扇門會同步轉動開閉,是他自己在地板下安裝了連動兩個門軸的裝置。地下室廚房裡做好的飯菜,通過升降梯送到樓上餐廳,這個裝置我們在飯店裡司空見慣,卻是傑斐遜第一個搞出來的。
他改造了自己家牆上的鐘。裝上了一個垂直移動的指針,用來指示星期幾,可以說是世上第一個日曆鍾。他一輩子寫下大量書信文稿,那個時候還沒有發明複寫紙,他是使用一個特殊的複寫裝置,能夠一次得到兩份一模一樣的書寫稿,所以他寫的信,自己都有一份底稿。
他大半輩子的時間搞政治,曾經出使法國,後來還當了8年總統,經常出門。他發明了一個手提式的寫字檯,提在手裡是個手提箱,放下一架就是一個寫字檯,翻開來就是他自己喜歡的紙,小抽屜里有墨水瓶,鵝毛筆,還有削鵝毛筆的小刀。側面的抽屜里有他日常用的小用品,還有一個政治家必用的封蠟和封印。總之,箱子雖小,當年一個紳士在書房裡需要的東西卻樣樣俱全,不管到了什麼地方,他都有自己需要的東西了。這樣一個小箱子,兩百年前就相當於今日功能齊全的手提電腦。
傑斐遜是深具造詣的建築師,他將英國在輝格黨權貴中廣受歡迎的帕拉第奧式建築帶入美國,因而對後世的美式建築風格影響深遠,此種風格與共和黨對於市民美德與政治自由的啟蒙思想有關。傑斐遜所設計的蒙蒂塞洛自宅聲名遠播,宅內有自動門、首次面世的旋轉椅、及許多傑斐遜自己發明的便利裝置。左近的維吉尼亞大學是美國唯一一所由總統所創建的高等學府,其教案與建案全由傑斐遜一手包辦。時至今日,蒙地沙羅與維吉尼亞大學已共同成為美國境內僅有的四處文化世界遺產之一。傑斐遜對維吉尼亞州議會山莊的建築設計亦有貢獻,該建築以法國南部尼姆(Nîmes)的古羅馬式廟宇——方堂(Maison Carrée)為原型。傑斐遜的建案開啟了美國後續的聯邦式建築風潮。
傑斐遜的的愛好之一是考古學,可追溯至幼年時所接受的訓練。傑斐遜有時被尊為考古學之父,以表彰他在發展文物發掘技術上的角色。當他於1784年在自家產業內發掘出一處印地安人墳冢時,並未依循當時的一般性作法─即不斷下挖,直至文物出土為止──而是在墳冢上開出僅可容身的缺口,以便入內研究。
傑斐遜頗為喜愛自家的魚塘。魚塘呈缽型,深約三英呎(一米),用以留置他所捕獲的水族。該魚塘今已重建,位於蒙地沙羅西邊。傑斐遜好品酒,曾於駐法國時(1784年─1789年)廣游歐洲各大產酒區,並運送佳釀回鄉。並曾作出廣為人知的大膽宣言:“我們可以在美國釀出與歐洲多樣風味相配的佳釀,不會是一模一樣,但無疑是相同的甘美”。蒙地沙羅曾經廣植葡萄,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歐洲品種的釀酒葡萄。全部葡萄後來皆未能倖免於美洲原生種的葡萄疾病。
他於1812年寫就的國會議事初步(A Manual of Parliamentary Practice)至今仍持續使用中。
華盛頓特區連同國會圖書館於1814年遭英軍焚毀后,傑斐遜將個人藏書提供給國家。國會慨然接受,撥款$23,950元以收購其價值五萬元的6,487部藏書,為國家的大圖書館奠基,亦部分抒解傑斐遜之財務困境。時至今日,國會圖書館網站上的聯邦立法資訊名為托馬斯,以表彰其貢獻。
他另身兼美國哲學學會會長,任職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