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胍類降糖葯
一種治療糖尿病的藥物
雙胍類藥物於20世紀50年代應用於臨床,比磺脲類藥物稍晚,其主要藥物有苯乙雙胍(降糖靈)和二甲雙胍(甲福明)。降糖靈的不良反應比較大,歐美國家已經停止使用,我國也在2016年底停止使用該葯:目前應用於臨床為二甲雙胍,其不良反應少,應用廣泛。
● 雙胍類藥物的降血糖作用不依賴於胰島功能的完整性,對於胰島功能完全喪失的糖尿病患者,雙胍類仍有降血糖作用。但對正常人無降血糖作用,而且對胰島細胞無刺激作用。其降血糖主要是由於①促進葡萄糖在肝中無氧酵解和利用;②抑制腸道對葡萄糖的吸收;③抑制肝糖原異生和葡萄糖的生成;④增強機體對胰島素的敏感性;⑤抑制胰高血糖素的分泌;⑥降低食慾。
● 1.中年以上發病的2型糖尿病患者,尤其是經飲食和運動治療無效的肥胖型患者,要首先選用此類藥物。
● 2.磺脲類藥物出現原發性或繼發性失效后,可改用雙胍類藥物,或與之聯合使用。
● 3.1型和2型糖尿病患者在使用胰島素治療時,都可以加用二甲雙胍,以減少胰島素劑量,防止出現低血糖反應。
● 4.有胰島素抵抗的糖尿病患者,可加用雙胍類藥物,以穩定病情。
● 1.胃腸道反應
● 胃腸道反應率較磺醯脲類高。可見食慾下降、噁心、腹部不適、腹瀉、口中有金屬味等。
● 2.乳酸血症
● 長期大量使用能引起乳酸血症、酮血症。肝腎功能不良者更易發生。主要是由於本類藥物增加了糖的無氧酵解,產生乳酸所致。
● 嚴重肝腎功能不良、低血容量休克、心力衰竭、嚴重心肺功能不全、重症貧血和尿酮體陽性者禁用。對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酗酒、維生素B12和葉酸缺乏者、嚴重感染和外傷,孕婦、哺乳期婦女、10歲以下兒童禁用。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體。使用碘造影劑時,應停用二甲雙胍,因為可能造成急性腎功能損害,導致乳酸酸中毒。
●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