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市煤炭工業局
晉中市煤炭工業局
晉中市煤炭工業局監督指導煤炭企業,負責相關工作。
(一)晉中市煤炭工業局依照國家、省有關煤炭工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指導煤炭企業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二)研究擬定全市煤炭工業發展戰略和行業規劃,提出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建議。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
(三)負責全市煤炭生產的總量控制,匯總、分析全市煤炭工業經濟運行情況,發布煤炭市場信息。
(四)指導、協調全市煤炭工業安全生產,建立煤炭安全目標控制體系;負責組織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指導煤礦"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實。
(五)負責全市煤炭工業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審批、審查上報和竣工驗收工作;依法對新開辦煤礦進行審核上報。
(六)負責全市煤炭專項資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保障煤炭工業健康發展。
(七)負責全市地方煤礦企業《煤炭生產許可證》審查上報、煤炭經營企業《煤炭經營許可證》的初審和全市地方煤礦《煤炭生產許可證》年檢土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地方煤礦安全生產基木條件評價審核;參與《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核工作。
(九)負責全市地方煤礦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組織煤炭科研成果鑒定和全市煤炭行業培訓管理工作。
(十)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辦公室
組織和協調機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安排,負責機關文秘、檔案、印鑒、外事、接待、保密、電子政務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市人大、市政協有關建議、提案的答覆;負責研究、掌握煤炭生產有關政策、法規,起草重要文件及報告,承辦煤炭行政複議工作。制定機關、直屬單位和全市煤炭行業教育培訓計劃;組織、指導全市煤礦專業人才的培養;負責煤礦礦長資格證的審核發證和全市煤炭行業培訓管理工作;參與指導煤礦勞動用工管理;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勞資和職稱管理工作;編製、匯總行業人事統計報表。
財務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監督、指導全市煤礦企業安全費用和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等其它專項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負責全市煤炭安全資金及其它專項資金的收繳與管理,擬定資金的投資計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煤礦井下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工作。
規劃發展科
研究擬定全市煤炭工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推進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負責煤炭新建、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設計審批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煤炭企業關小建大、能力置換、資源整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指導煤炭行業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的洗選加工、轉化利用和煤炭企業產品創優,做好煤炭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行業管理科
依照國家發展煤炭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監督煤炭企業貫徹執行煤炭工業生產建設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負責新開辦煤礦的審查上報;負責全市地方煤炭企業《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審查、上報、年檢和煤炭經營企業《煤炭經營許可證》的初審工作,參與煤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組織、協調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頓;負責生產礦井的地質工作;指導煤炭行業林業資源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煤礦礦區的防洪防汛工作;組織開展煤礦標準化建設達標活動。
煤礦安全指導科
負責全市地方煤礦的安全生產指導、協調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煤礦安全生產基木條件審核評價工作。組織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制定全市煤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組織簽定安全責任書並負責考核;組織指導煤礦"一通三防"及防治水的工作;負責由省、市投資的煤炭安全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批與竣工驗收;負責全市煤礦安全和傷亡事故的分析統計;負責全市煤礦救護管理,監督檢查煤礦企業安全投入和使用情況;參與煤礦災害預防、應急救援及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煤礦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鑒定報告的審查上報工作;組織、指導煤礦安全基木條件的審核評價。
經濟運行科
負責掌握和分析全市煤炭工業的經濟運行動態,發布煤炭信息;負責煤炭統計工作;負責全市煤炭生產的總量控制、關小並大;指導煤炭企業改革、改組、企業兼并破產,促進企業明晰產權,高效運作。
技術裝備科
負責分析和預測全市煤炭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煤炭生產信息和傷亡事故綜合統計的具體工作;監督管理煤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使用及安技工程的施工進展情況;組織推廣應用煤礦安全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和科技成果鑒定;實施對煤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進行檢測檢驗並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勞動防護用品工作,對特種防護用品實行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