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服務貿易
旅遊服務貿易
旅遊服務貿易是國際服務貿易的一種,是指一國或地區旅遊從業人員運用可控制的旅遊資源向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旅遊服務消費者提供旅遊服務並獲得報酬的活動。旅遊服務貿易既包括外國旅遊者的入境游,即國際收入游,也包括本國旅遊者的出境游,即國際支出遊。
①我國歷史悠久、地域遼闊、地理位置優越、旅遊資源非常豐富,但是我國的旅遊產品卻主要藉助於一些熱點城市,屬於觀光游;產品類型過於單調,與國際旅遊高層產品細分、多樣等的特點有所差距,不能滿足海外旅遊多方位的需求。
②旅遊衛生、安全設施和條件與國際標準相比有一定的距離,旅遊服務質量出現滑坡,還出現一些導遊伸手要小費的不良之風,這些影響了來華遊客的信心和積極性。
③我國旅遊局用於宣傳促銷的經費不足,各地方的促銷積極性很高,但缺乏統一指導,所以總體效果不明顯。
④我國旅遊法規的建設與旅遊業的發展規模極不相稱,法律法規嚴重欠缺。“旅遊法”及其相關的法律,如“旅遊安全法”,“飯店法”,“旅遊安全管理法”至今尚未出台。這些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旅遊服務貿易競爭力的提升,隨著中國加入WTO和服務業的進一步開放,旅遊服務貿易面臨著更多的機遇和挑戰,競爭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一)旅遊服務貿易出口市場佔有率指數分析
(二)貿易競爭優勢指數分析
(三)顯示性比較優勢指數
旅遊業是旅遊服務貿易的基礎,要提升我國旅遊服務貿易的競爭力,就要大力發展旅遊業。根據邁克爾。波特的競爭優勢理論,一國的產業國際競爭力取決於四個基本因素:生產要素、需求狀況、相關和輔助產業狀況、企業的競爭條件和兩個輔助因素:政府和機遇。只有圍繞這幾個要素制定相關的政策措施,才能提升我國旅遊服務貿易的競爭力。
1.充分利用和整合我國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進一步提高人才素質,實現資源集約優化利用。對旅遊業而言,最重要的資源稟賦在於自然資源與人文(歷史與文化)資源,這些資源如果比較獨特,則形成了天然的壟斷性;在這個意義上,“越有民族性就越有世界性”的論斷在旅遊業中是有意義的。我國是擁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文明古國,而且是地形地貌與生態類型最豐富的大國,所以我們有著發展旅遊業和旅遊服務貿易的良好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條件。從數量上看,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0年世界遺產名錄上所列的690個世界遺產中,我國就佔72個,位居世界第三;從結構上看,我國發展旅遊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又具有明顯的多樣性和差異性,還具有濃厚的歷史積澱性。這些都反映了我國在國際旅遊市場上擁有的巨大競爭潛力,我們應該很好地挖掘和整合這些優勢。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不主張旅遊資源過分分割管理,而主張應該比較集約化管理。此外,鑒於旅遊業離不開人與人的關係,無論是旅遊機構的服務人員與遊客的關係,還是遊客之間關係的協調,都需要旅遊業從業人員有良好的素質,業者的素質構成了除自然、人文歷史因素之外的第三個基本要素。提高人才素質,在一定意義上是我國國際旅遊服務貿易進一步提高競爭力的關鍵。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包括提高決策人員、管理人員以及服務人員的素質,因為決策者素質的高低會影響產業發展方向,管理者素質的好壞會影響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服務者素質的好壞會影響國家和民族的形象。
2.發展旅遊服務貿易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實施國際旅遊服務業競爭力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旅遊業屬於自然資源和歷史資源依賴型服務,遊客希望體驗到的是“原汁原味”的自然和文化風貌,而一切仿製的或“狗尾續貂”式的設施都難以引起遊客的濃厚興趣。從某種程度上講,旅遊資源的開發是對旅遊資源的破壞,因為這種開發往往會影響資源的原生態的風貌;所以開發與維護的矛盾是發展旅遊業的長期性的矛盾。在處理這一矛盾的時候一定要明確:旅遊資源特別是不可再生旅遊資源一旦遭破壞就不可復得,因此我國發展國際旅遊服務業應堅持可持續性和以人為本的統一,按照旅遊景區接待承載能力開展國際旅遊服務貿易。值得注意的是,除旅遊景點存在著防止過度開發的需要外,我們在城市建設方面也應該注意發現和保護有歷史文物價值的亮點,近幾十年我們對舊城的拆除已經造成了不少歷史性遺憾;反觀歐洲的不少城市,其風貌在幾百年來仍然能夠保護得較好,形成了許多有濃厚觀光價值的舊城區和建築物,這裡面有文化品位的因素,也有體制的因素值得我們思考。
3.提高旅遊信息化水平,延長旅遊服務貿易的產業鏈,加強配套設施建設。旅遊產業的產業鏈較長,關聯度較大,其相關產業包括交通、通訊、娛樂、購物、住宿等,輔助產業則包括農業、製造業、服務業、建築業、基礎產業等。在信息化時代,旅遊體系已不僅僅是旅遊景點、旅遊交通、旅遊賓館飯店等空間個體的簡單組合,而是一個以信息為核心,由眾多旅遊資源、旅行社、賓館旅遊設施、交通部門、金融部門參與,集食、住、行、游、購、娛為一體,由旅遊產品信息傳遞引起的旅遊者流動。信息傳遞成為遊客、旅遊資源供給者和旅遊代理商三要素動態交流的橋樑,加快以信息化為核心的國際旅遊服務產業鏈建設是提升我國國際旅遊業競爭力的捷徑(劉維英、宋濤,2005)。同時,在體制上要為旅遊資源整合及信息網路體系建設提供便利,如我國旅遊業中的賓館飯店的連鎖體系建設嚴重滯后,已經影響到旅遊服務貿易的規模化經營。其次,要加強對旅遊產品開發的力度,要著重解決研發投人問題,並且要輔之以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爭取儘快有更多更有特色的旅遊產品問世,改變各地旅遊紀念品普遍雷同的乏味狀態。再者,要加強配套設施建設。如在我國一些旅遊區,行路難問題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這些方面都要求國家和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同時應該通過股份化的方式,集中社會資本,包括引進外資,解決好投入不足的問題。
4.增強企業競爭力,改善服務質量,增強開拓海外市場的能力。隨著旅遊業的進一步開放,國內的旅遊企業將面臨著更大的挑戰。競相壓價使得眾多企業無利可圖,陷入“囚徒困境”。當前,中國旅遊企業要以建立共同市場為目標,以資產重組為導向,組建跨行業、跨地區、跨國界的大型現代企業集團。通過強強聯手、編隊起航、兵團作戰,形成管理優勢和人才優勢,創造一批國際名牌,從而打好中國國際旅遊服務貿易的基礎(金雯飛,刁化功,2001)。此外,要不斷改善提高服務質量,豐富旅遊產品的供應。優質的服務質量和旅遊產品是企業的品牌。再者,中國企業應多參加關於國際旅遊的交易會,主動出擊,開拓海外市場。參加交易會不僅能使企業增強營銷意識,而且還增加了聯繫客戶特別是大客戶的機會,有利於開拓銷售渠道和新的市場。我們要把國際旅遊服務競爭首先看成是國家形象的競爭、國家實力的競爭,中國目前的國際旅遊促銷費一年只有數百萬元人民幣,因此我們在國際市場促銷方面還必須加大投入。
5.熟知GATS(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則和我國旅遊業的入世承諾,充分把握加入WTO后給中國旅遊服務貿易提供的機遇。隨著中國對外開放力度的進一步加大,我們與其他國家在商品、技術、管理、金融等方面的交流更加方便順暢,無疑會大大促進中國旅遊服務貿易的發展。這就要求熟知GATS規則。GATS中旅遊服務原則分為兩類:一是規定一般性義務,即每一個締約方均需遵守的紀律,如最惠國待遇原則、透明度原則、發展中國家的更多參與原則、國內法原則;二是規定每個締約方都需經談判作出具體承諾,如市場准入原則和國民待遇原則。此外,旅遊服務業是WTO組織中服務業開放承諾最多的一個部門,各成員方的承諾包括:不對到國外旅遊設置新的限制;不對由國外業者擁有的或者經營的旅遊機構實施限制;不對本國國民到國外旅遊設立最高隨帶金額或兌換外幣的限制,等等(王瑞萍,2002)。因此,我國政府和企業應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只有熟知規則和承諾,認識我國國際旅遊服務業發展面臨的機遇與挑戰,才能提升我國國際旅遊服務貿易的競爭力。
6.加強政府的引導和行業協會的作用。國家的旅遊政策以及有關制度是發展旅遊業的保障。旅遊業對國民經濟做出的貢獻有目共睹,它的地位也在不斷地提高。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把旅遊業確定為第三產業“積極發展”的新興產業序列中的第一位。旅遊業並非是單純的經濟事業,也是一種文化事業、資源保護事業等,故更不能簡單地套用市場經濟的做法,政府應該在旅遊業發展中發揮其宏觀調控作用,採取一定的政策、法律措施等,規範旅遊市場,並進一步加強對行業的宏觀管理。我國旅遊事業的行政管理機構,應就我國入境旅遊業的長期發展制定適宜的旅遊戰略,並運用好宏觀管理手段,保證旅遊業健康有序地發展,為旅遊貿易的發展打下堅實的產業基礎。與此同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對行業的具體運作特別是企業的微觀行為已難以直接管理,所以“第三方力量”即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就應該充分發揮應有作用。當前要著重克服行業協會組織形式不健全、自主管理意識不強、橫向協調能力不足、信息整合能力欠缺和行業自律精神體現不夠等弱點,讓行業組織在規範企業行為、組織開拓市場、協調整合資源和塑造行業形象等方面真正成為市場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