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大帆船
15世紀至17世紀使用的三桅帆船
西班牙大帆船(Galleon),15世紀至17世紀所用的一種大型三桅帆船,通常有兩層或更多的甲板,尤其被西班牙用作商船或戰艦。西班牙大帆船最顯著的特點是高聳的船首和船尾甲板,戰爭中當兩船並肩卡住時,其優勢在於可輕易登上敵船。它嚇人的城堡狀外形也起到了在心理上威鎮敵人的作用,50磅的炮彈射程400米。
據說,葡萄牙人最早建造了這種大帆船,但卻是西班牙人開始大規模修造大帆船,並利用它們組成了強有力的艦隊。著名的西班牙寶物船隊即是由這種船隻組成。西班牙大帆船的名聲在於其龐大的船體和載重量,在於其源源不斷從新大陸運回黃金,供西班牙王室和貴族揮霍。通常它都攜帶有重型的武器。西班牙大帆船有兩到三層甲板,多數裝了三桅,但也有四桅的特例。
16世紀初,戰船上開始設置“舷窗”。這是開在船側的窗口,上面有用絞鏈開啟的窗蓋,這樣,不必從船邊吊裝而通過窗口就可以很方便地給船裝卸貨物。英國造船家運用這個思路,設法使加農炮從船的下甲板進行射擊。這樣,舷側炮便告問世。它的重量正好安全地分佈在它的重心下面。西班牙立即效法英國,建造了一種長約100英尺、寬30英尺的戰船,稱為西班牙大桅帆戰船。它跟古希臘羅馬戰船一樣,是專門為海軍作戰而設計的。它的船身趨於狹長,在吃水線上方有個較低的撞角,用來衝撞敵船。這種戰船有三個桅杆,上面裝有橫帆。船頭船尾建有船樓,水線以上的船體裝有許多門輕型加農炮。在主船體上有一排大型加農炮,這樣,海戰的初始階段就大大延長。但如果不能對敵船作猛烈的衝撞,並象早期海戰那樣士兵登上敵船,進行一場短兵相接的搏鬥,那麼戰鬥就不能取得最後的勝利。
西班牙大桅帆戰船,跟古希臘羅馬戰船不同,它具有遠距離海上航行的適航能力。其主要缺點是它的行駛主要受風力的支配。由於新式戰船比老式圓弧形戰船機動性更大,索具也有了改進,因而它可以“逆”風駛行,這樣,上述缺陷部分地得到了彌補。
英國人認識到舷側炮的應用有可能改變海軍戰術,因此越來越重視發展適合裝備遠射程炮的戰船而不再注重攻佔敵船這種作戰方法了,結果,位於戰船頭尾的船樓變得越來越矮,船頭上的撞角也很快取消了,重型炮的比例也有穩步增長。不過,西班牙的戰船還依然保留著船頭上的撞角,殺傷人員和摧毀敵船的兩種火炮的數量繼續保持平衡。他們仿照英國,降低了船頭上船樓的高度,但船尾的船樓仍然造得很高,並在上面設置了敵人難以對付的輕型炮組。
西班牙人仍然把他們的戰船看作是主要用來攜帶陸軍的海上浮動堡壘。與此相反,英國人則不願浪費船上的艙位和人力來裝載不懂海戰的陸地部隊,他們將水手訓練成能夠離開炮位或者攀下帆纜,操起長矛或短劍,強行登上敵船或者竭力把自己艦上的敵人趕走。
結構圖
在17世紀初,西班牙當局頒布了一系列詳細的說明,給大帆船做出了明確而詳盡的定義,從中我們得知了船隻在設計、建造、裝備以及人員配備等一系列情況。同時其他大量的圖片和檔案文獻使得我們能夠了解到這個時期大帆船的生產、運行、戰鬥等情況。遺憾的是,鮮有考古方面的相關證據能更好的介紹大家耳熟能詳的那些與大帆船有關的海盜傳說。在考古學上我們的發現十分有限,但大量被廣泛流傳的傳奇故事提供了豐富的信息,讓我們依然能夠了解到那時船隻的裝備情況。
介紹大帆船所扮演角色甚至比介紹它本身更加重要。人們可能不太清楚西班牙大帆船的起源,但最終都能將它們同印度群島、西班牙以及美洲殖民地聯繫起來。擁有著來自秘魯和墨西哥的金銀以及從南美採集的翡翠和珍珠,便是西班牙保持其霸權地位的關鍵所在,正是這些大帆船確保了這樣的財富能夠安全的運回西班牙,它們是各條戰線上西班牙艦隊的急先鋒。在那長達一個多世紀的時間裡,西班牙大帆船牢牢控制著歐、美兩塊大陸中的海域,這便是它們的傳奇!
16世紀初
早期大帆船
16世紀初,正值海事革新的大航海時代,設計者們努力嘗試著將大炮搬到甲板上,新式的航海設備也不斷湧現。在地中海,有一種又小又輕的裝著三角帆的商船,正是兩艘這樣的地中海式帆船伴隨著更大一點的“聖母瑪利亞”號(哥倫布的旗艦)於1492年完成了大西洋彼岸的發現之旅,它們遂成為最常見的冒險用船。在北歐地區,大量的經過武裝的克拉克帆船被製造出來用於彰顯國力,英格蘭的“大亨利”號和蘇格蘭的“偉大的邁克爾”號便是這他們的代表。和中世紀北歐的船一樣,它們顯得巨大而笨重,不過它們的主桅上掛起了地中海風格的大三角帆,而將北歐風格的方型帆掛在前桅上。兩種式樣帆船的另一個區別是地中海式帆船趨向於使用厚木版平鋪,外板平接的建造方法,而克拉克帆船的建造方法則是厚木版重疊,鱗狀搭造。在西班牙大帆船還沒有出現以前,這兩種是在西班牙最為常見的帆船。
西班牙大帆船可能是由地中海式帆船演變而來的,二者有著很多相似的特徵,例如,早期大帆船的前甲板都不高,船身看起來也都比較小巧。而事實上,從圖片資料上也能發現16世紀中葉的西班牙大帆船和克拉克帆船的共同之處,比如說類似索具和同樣巨大的船樓。這樣說可能會更好一些,西班牙大帆船是在繼承了地中海的造船工藝和傳統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一種新型帆船。
16世紀30年代末
西班牙大帆船
菲利普二世統治期間
到了菲利普二世(1556—1598年在位)統治期間,西班牙已經將連接本土和新大陸的護航體系推行了30年,最初的護航艦隊僅僅包含一艘經過武裝的克拉克帆船,西班牙大帆船出現后,小型的大帆船便成了護航艦隊新的選擇。隨著由於私掠者增多而導致的印度群島護航任務的不斷增加,它們的數量不停的在增長。1536年和1543年的法令中明確規定了西班牙大帆船將如何進行武裝,以及它們所應扮演的角色。對1554年沉沒在今天美國德州海岸的“聖艾斯塔班”號帆船的調查,提供了關於船隻結構和武裝的有利證據,同時,相關圖片證據的不斷增多,也證實了這種新式帆船的發展軌跡。
在菲利普二世執政前的十年裡,大部分的西班牙大帆船都沒有克拉克帆船那麼大,它們的平均噸位大約只有120噸,這使得它們可以象當時描述的那樣帆槳混用。大型的帆船是很難藉助於划槳前行的,很顯然,槳船的活動範圍就只能局限於沿海地區、地中海或者是其他風平浪靜時候的海洋上。到了1556年,在冊的西班牙大帆船的平均噸位已經上升到了334噸,這大約是十年以前的3倍,在1558年派往法蘭德斯的船中,這個數字達到了367噸。儘管當時的西班牙ZF傾向於將一些其他的武裝船隻也當作西班牙大帆船進行統計,不過經過努力,這些船隻的數量已經能夠被剔除出來了。
西班牙大帆船的理念也同樣為其他列強所接受。英國的亨利八世就曾在1545年誇耀過他的“恐嚇”號(其實只是艘帶著槳的小型巡邏艇),葡萄牙、法國和法蘭德所擁有的大帆船在16世紀中葉的歷史上也都有所記載。一般情況下大帆船在西班牙被視為戰船,在葡萄牙也被當作一種特殊的戰船,它們不時出現在歐洲的其他地方。
西班牙大帆船
西班牙大帆船的典型特徵還包括:擁有船艏斜桅、前桅、主桅和後桅,上面掛著方型的帆布,那些超大型的大帆船(噸位往往超過800)通常都會有兩個後桅,被稱之為第四桅。船艏掛著一塊方型的帆布,前桅和主桅上掛著三塊方帆布(從上到下分別叫上桅帆、中桅帆和主帆),後桅上一般都掛著一塊大型的三角帆。儘管樣式發生著變化,但西班牙大帆船的這個基本特徵一直持續到17世紀中葉。
隨著時間的推移,變化最大的便是尺寸了,500的噸位在16世紀70年代已經是非常常見的了,在1588年組建西班牙無敵艦隊的時候,ZF徵集到了3艘超過1000噸和8艘800噸左右的巨型大帆船。1588年以後的海軍重建以及西班牙北部日益嚴重的造船危機使得大帆船的尺寸普遍變小,500噸左右,作為一種常見的尺寸一直持續到了17世紀中葉大帆船時代結束。尺寸的變化也導致新大陸往西班牙資金輸入方式的變化,ZF越來越傾向於使用經過武裝的大帆船而不是普通的商船來負責資金的運送,這樣的安排更加有利於統治者對來自美洲的貴重商品的控制。
西班牙大帆船
西班牙大帆船常常是由那些和西班牙官方簽定契約的私人造船主負責建造的。就引用馬丁-德-阿拉馬的例子吧,他是一名來自維詩凱亞的巴斯克小貴族,他在1625年為西班牙王室提供造船服務。西班牙王室有著一項從17世紀初就開始執行的政策,該政策旨在給為西班牙王室提供幫助的私人造船主提供經濟上的支持和獎勵。在承接了造船工作后,馬丁希望自己和家人能優先享到該項政策。在此之前,在嘗試經營官方的船塢失敗后,ZF強迫私人造船主採用合股的方式和官方的造船工一起經營工作,這是一個導致低效率的政策,製造過程漫長同時成本失去控制的攀升。當時,大多數的船塢都很簡陋,帆船大都在露天環境建造,在那個時代,原料和高效的熟練工遠比精良的器具重要的多。
相應的規定管理著設計、原料供給和製造過程中的幾乎所有方面,從艉柱上斜坡的角度到將供應的原材料除濕的方法都有相關的說明,除此之外,船隻的建造過程規定的簡單明了。首先是木材的選擇,被選中的樹木通常在乾燥的冬季就已經被砍伐了。船龍骨將被平置在一塊空地上,它的長度將決定船完工時的尺寸,然後再將船艏和船尾加上去,安裝時它們和龍骨所成傾角的大小,官方都有相關的規定進行嚴格的限定。一直到16世紀晚期,設計往往是一項憑藉經驗作出判斷的工作,不過1580年以後,設計工作開始按照數學原理進行安排,工人們必須測量每個參數,只要確定了船幅這一最關鍵的參數,其他的參數我們都能按照相應的比例算出。下面的步驟就是船肋的建造,從搭造主船肋開始,構建出船舷上緣以下部分船體的基本輪廓。船肋外形多樣,安裝在中部的呈U型,尾部的呈V型,這和成船的外型是一致的,加上船舷的上緣后,整個船殼就被搭造完成了。一艘龍骨長度為24米的船需要33對船肋。
甲板的配置工作隨後展開,一般是用角鐵來固定和支撐甲板的。雖然說在服役期間,臨時往中間層里塞一些東西是非常有必要的,但緊挨著龍骨的甲板和下層甲板間的貨艙常常還是被空置著。桅座被放置在合適的位置,圍繞著它的大量支撐使之很好的嵌入船體中。緊接著的工作是,使用木栓和鐵釘進行外層甲板和船殼外皮的鋪設工作。使用鐵釘后工期會比較短,但性能不可靠,最好的外殼要將兩種材料結合起來使用,使得木材“堅而不脆;柔而不軟”。
西班牙大帆船“阿托卡夫人號”號建於哈瓦那,為了節約成本,承包商在它的建造過程中全部採用了鐵釘,因而導致船體外殼過硬。這件事情直接導致了一次官司,王室空誥造船者缺乏足夠的造船經驗。後來這艘船於1622年在一場暴風中沉沒,直到此時,這場官司才得以收場。
外殼由木製的加襯鋪設直至龍骨,加襯間塞上大麻纖維使之儘可能的嚴密,再在外面刷上一層柏油,滲入到縫隙中,從而起到防水的作用。
在加勒比海,蛀船蟲和其他海上食木生物是致命的危險,為了保護外殼,使船能夠航行在印度群島,水線以下的外殼被一層薄鉛板所覆蓋著,在鉛板和木製的加襯間隔著一張塗了柏油帆布,作為最後的預防措施,下半部分的外殼將再被刷上一層柏油與植物油或動物油的混合物。桅杆被放置在合適的位置,接著,索具被安裝在大量用於固定索具的支撐物上,最後是舵的安裝,舵栓被掛在艉柱上。同後來的帆船不同的是,大帆船是使用舵柄來控制方向的,通過揮動舵柄來改變舵的位置,人站在艦橋上就可以控制船的方向。布置完索具后,還要進行內部隔壁、階梯、起錨機的安裝,升起橫桅后西班牙大帆船的建造就這樣完工了。從開始到完成的整個過程大約需要花費兩年時間。
船隻的承造商一般會分三到四個階段收取他們的傭金,這一般是在簽署合同后,設計完成後以及最終完工後獲得的。從現存檔案中的訴訟中可以看出支付的過程非常簡單,實質上是由官方官員來負責監督每一個建造階段的,他們要檢查建造過程中每一個要素是否符合ZF的規程。無疑這為腐敗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因而ZF高層要周期性的向下派遣調查和審計人員來確保相關官員沒有欺詐行為。承造商在建造過程中需要墊付原材料的費用,為雇傭技術工人而承受高昂的人力成本,為官方巡視員提供住宿,然後在等待著隨後的傭金支付。顯然整個過程還是值得的,當契約被提交上去后,承造商在進行其他利潤項目的競爭時會獲得優先考慮。
官方將船接收后,船將加裝上其他沒有包含在造船合同里物品,這其中包括:武器裝備、航海器械、提燈、船載小艇(常常被掛在船尾或者吊在船舯部)還有其他的多種必需品。接下來就要對船進行一些修飾,通常會在船尾畫上人物的肖像,一般會選擇聖人,比如說聖母瑪利亞或者其他的聖者,而船就是以他們的名字命名的。船尾樓、船首像會被鑲上金箔,如果資金充裕其他的地方也會被鍍上。此外,在船的內部還沒有上漆的時候,外殼上部和甲板上的建築會被一道一道的刷過,一般黑色或者褐色是主色調,攙雜著一些明黃、紅、藍或者是白顏色。每一個桅杆上都會掛有旗幟,這通常是皇家海軍的軍旗,當船隸屬於一支特殊的艦隊或者本身就是旗艦的時候,甲板上會掛出附加的旗幟。最後的步驟就是給船裝上給養,這一過程可能要花上幾個星期甚至數月,然後,大帆船就可以正式服役了。
甲板的命名是從中世紀城堡設計而不是艦船設計發展而來,船艙和炮位的叫法和其他的西班牙帆船是一樣的。主桅杆後面的船尾樓開始一層層高起,就象是一個遮陽蓬,這是早期帆船為取得保護而採取的權益之計,這塊地方通常被認為是“堡壘”,尾樓的頂端是放置在船尾甲板盡頭的一個象蓬頂一樣的小艙,這又是一個基於那個原理的臨時性的保護。尾樓下面一直延伸到船腰的休息室是為船上高級崗位的人員準備的。船首樓也被認為是“城堡”,從前後這兩個船樓的建造中我們可以了解到西班牙海軍的傳統戰術思想,依靠步兵進行登船作戰而不是炮火去取得勝利。此外,高聳的建築結構會對航行質量造成不利影響,在大風中船將很難控制,幾乎無法逆風航行。實際上,西班牙大帆船並沒有象剛才描述的那樣笨拙,與同時代的克拉克帆船或者其他的帆船相比,他們已經可以算得上敏捷了。他們擁有著優美的線形,高聳的船尾又顯得是那樣的壯觀,就象是一個滿載著訓練有素的士兵的移動堡壘。
為大帆船裝備上武器是王室的職責,也就意味著王室要小心翼翼的維護著槍炮和彈藥的記錄。即便是在1588年西班牙無敵艦隊中倖存下來的船長也被要求準備一個彙報,僅僅用於說明在那次戰役期間他們使用了多少火藥和炮彈以及使用的原因。法律規定了王室所屬西班牙大帆船上放置大炮的數量和尺寸, 1552年以後,王室開始根據火炮的數量按比例配備人員,按標準分配火藥和炮彈。大帆船上的大炮是不在國營的鑄造廠里製造的,但大多數火藥和炮彈的製造工作還是由國營的工廠完成的,直到1633年,西班牙王室才准許本國的私人承包商進行火藥的生產。大炮在整個航行期間被分配到具體的某艘船上,在它返航后火炮和相關的補給將被卸下放回倉庫中,這樣的手續很麻煩,但這樣的管理能最充分的利用現有的資源,這使得大帆船在執行需要大炮的特殊任務時能裝備上它們。儘管在16世紀晚期,合適的火炮很短缺,但西班牙官方可以設法從海外,特別是義大利北部、法蘭德斯和德國中部的鑄造廠獲得軍火。17世紀初,一處負責建造青銅大炮的火炮鑄造廠在塞維利亞建成,1622年建在里爾根斯的鑄造廠負責建造鑄鐵大炮,至17世紀30年代,絕大多數西班牙的火炮都出產於上述兩個地方。
西班牙人使用多種火炮構成他們的火力體系:加農炮、長炮、射石炮、臼炮、旋炮。其中,加農炮是最大、最強的武器,比一般的長炮擁有更高的徑長比;後面一組又可以細分為長炮和半長炮,它們都比加農炮甚至更大一些的重型加農炮要更輕更長;射石炮在16世紀末17世紀初幾乎沒有再發展了,這是因為製造它們所發射的石制炮彈的成本在不斷的攀升,作為近距離的武器,這些射石炮炮桶短小,有著一個比炮膛還小的火藥倉。射石炮起初是被當作在近距離殺傷人員的武器的,直到17世紀20年代它們不再被當作新式的武器才被停止使用;臼炮是由鐵鍛造的,這種后填裝的大炮早在15世紀就已經出現在西班牙的戰艦上了,由於發射時炮尾的漏氣所導致的壓力損失,臼炮的射程比同尺寸的銅製的大炮要短一些。它們一直被使用到了16世紀末,不過我們最後一次在西班牙大帆船上見到它們是在16世紀70年代,因為在16世紀80年代以後大部分倉庫的清單上都將它們列為廢棄的武器;最後的一組火炮是用來在近距離殺傷人員的旋炮,它們在裝配在船舷護欄上的旋轉炮架上發射的。旋炮衍生出了不少的類型和尺寸,一般的尺寸發射1磅的炮彈,更大更長一點的發射1.5磅的炮彈,它們中最大的——“艾米斯”發射的是2 .5磅的炮彈。所有的旋炮都是后填裝的,這意味著在必要時它們可以非常迅速的再次填裝。旋炮既可以發射實心炮彈也可以發射殺傷人員的葡萄彈。
下面的表格向大家展示了1570年—1640年間裝備在西班牙大帆船上的幾種最常見的火炮。由於在這段時間幾乎沒有任何進行火炮標準化的嘗試,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出它們在重量、口徑和尺寸的平均值上所存在的巨大差異。每一門大炮都有些獨特,從關於重量的檔案列表中看,幾乎沒有哪兩門大炮的重量是嚴格一致的。為了避免混淆,除重量單位採用Libra(西班牙的“磅”)外,其他均採用英制單位。
火炮的平均尺寸(1570—1640)
火炮型號
炮彈重量(Libra)
口徑(in)
火炮重量(Libra)
火炮長度(ft)
加農炮
24
6
5400
11
長炮
16
5.5
4300
12
半長炮
11
4.5
3000
10
隼炮
7
3.5
2000
8
輕型隼炮
3.5
2.5
1400
7
從西班牙艦隊大部分的記錄中來看,所屬的22艘西班牙大帆船在尺寸和裝備上的差異相當的大。有8艘噸位介於500—600噸之間,裝備24門火炮;8艘大一點的達到了700—850噸,裝備30—40門火炮;3艘1000噸的巨艦每艘擁有近50門火炮;還有3艘250—350噸的大帆船裝備著20—24門火炮。和同時期的帆船一樣,裝備包含了從加農炮到旋炮的所有火炮,不過一般情況下,旋炮是不會被計算再內的,它們發射的炮彈大約只有隼炮的四分之一,只有1磅到1.25磅,是那個時代最小的火炮了。這樣算來,西班牙艦隊中一艘500噸的大帆船配置大約18門重型火炮,而大一些的750噸的大帆船則配置的重型火炮大約能有24—30門。
上述的數據和17世紀初西班牙大帆船的一些詳細記錄是一致的。“阿托卡夫人號”號是一艘建於1618年的500噸的大帆船,配置著20門重型火炮:兩門加農炮,四門長炮,十門半長炮還有四門隼炮。最大的火炮用來充當艦尾反擊炮,其餘的火炮分別放在船的兩邊,每一門都有一個獨立的炮位,長炮放在船舯部,隼炮放在主桅前面,半長炮則對著船尾,它們都被裝在兩輪的小車上。另外,船上還配有14門旋炮,平時被放在甲板或者船樓下面,一旦有必要,它們就可以重新安裝到兩個船樓上面。和其他的大帆船一樣,這艘船武裝得不錯,但還沒到極致,因為它還需要留出空間帶上資金,乘客和一隊士兵。不同於17世紀末的那些真正的線性戰艦,16世紀末到17世紀初的西班牙大帆船並沒有給火炮留下更多的空間。
西班牙大帆船的發展解決了從新大陸到本土的財富回運的滯后以及護航需求上升等問題,這成為西班牙海軍在歐洲海域的主要成就,還有另外的一項進步,大帆船常常是一支艦隊的組成部分。在西班牙剛剛開始在新大陸展開殖民的十年間,船隻常常是獨自穿越大洋,1522年,西班牙的船主們開始請求獲得王室的保護,於是,艦隊體系誕生了。往來於大洋間的商船需要支付一項稅收,這筆錢被用來建造戰艦來保護航行的商船。起初只是給西班牙和亞述爾群島之間的航線提供護航的,但1526年,國王頒布了護航法令,護航戰艦提供了更好的保護,整個大西洋航線的商船都能夠被艦隊保護。從那以後,護航戰艦有序的從西班牙出發,直達美洲,每次都由一艘武裝克拉克帆船提供保護。儘管還是有一些船隻冒險單獨航行,但不斷加重的經濟處罰使得這種行為變得越來越少。
1555年左右,不斷增加的私掠威脅迫使稅收被提高用於維持每次四艘戰艦的護航。到了下一個世紀,一個正規的高度組織化的越洋護航體系為西班牙本土和新大陸間的兩條每年一度的航線提供服務,一條是航行到加勒比海岸的,另一條是到新西班牙(今天的墨西哥)的。每年四月護航艦隊啟航開往新西班牙,八月的時候開往加勒比海岸的艦隊也起錨了,它們都往西南方向進發前往克拉瑞斯並越過伍德沃德群島的南端。裝滿了墨西哥的白銀、東方的香料、瓷器和其他商品后,新西班牙的艦隊將在維拉克魯茲過冬,第二年夏天,它們會航行到哈瓦那。同樣的,在波爾圖收集了秘魯白銀製品年稅後,加勒比海的艦隊前往卡塔赫納過冬,然後,在返回本土前,它們也會先停留在哈瓦那。一般來說,兩隻艦隊會在十月和十一月間分別回到西班牙,來年它們又將出航。西班牙王權越來越倚重這種年度遠航所帶來的白銀、黃金以及貴金屬礦石,收入的增長支撐著西班牙在歐洲的霸權。
艦隊中西班牙大帆船的航線並不是和商船完全一樣的,當艦隊到達加勒比海后,作為艦隊中的護航戰艦,西班牙大帆船將直接前往哈瓦那和前一年到達的艦隊匯合,這意味著大帆船往往不需要在美洲過冬。艦隊本身常常是只由商船組成的,在得到大帆船加入后,它才會成為有保護的護航艦隊。
作為護航艦隊中護航戰艦的大帆船往往是從西班牙本土艦隊(從1580年起被稱為大西洋艦隊)中淘汰下來的二等戰艦。在葡萄牙分艦隊(本土艦隊的主力)擁有了大帆船后,在16世紀末17世紀初,大西洋艦隊發展成為一支常備的海軍力量。除了核心的葡萄牙分艦隊外,艦隊還包括三個以上的分艦隊,基地分別在塞維利亞、卡蒂茲等地。艦隊由王室的戰艦和租賃的戰艦組成,雖然艦隊中大帆船的數量往往不多,但它們卻成為了整個艦隊進攻的核心力量。舉例說來,1588年的西班牙無敵艦隊擁有120艘戰艦,其中西班牙大帆船只有20艘(剩下的都是些克拉克帆船、武裝商船、地中海帆船和其他小型帆船)。儘管大帆船的數量在17世紀早期有所上升,不過艦隊中帆船的種類依然很繁多,這意味著西班牙大帆船僅僅被小股的作為護航戰艦在加勒比海使用,更多的主力成為了西班牙艦隊的一部分駐守在本土。另外,在1625年和1629-1630年,從本土艦隊分離出來的完全由大帆船組成的艦隊還被派往過美洲執行一些特別的任務。作為一種通用的戰艦,西班牙大帆船可以出現在任何需要它的地方,它是維護西班牙王權利益的仲裁者也是西班牙海洋帝國保衛者。
在大帆船成為西班牙艦隊的中流砥柱的那一段時間,船員是按照制定的配額進行分派的,其中最基本的準則就是根據其噸位,每噸可以分派到一名船員,在戰爭或遠征期間,這一比值將上升為一個半。實際上大帆船上的人員配備相當的複雜,平均每個噸位只分派了半個船員,支付酬勞所引發的財政問題是削減人員規模的主要原因。1550年航行在印度群島的船隻上,每5.5噸才分派到一名水手,當然,船員的數量還要加上軍官和士兵。到了1629年,每6.25噸配備一名水手,每4噸配備一名士兵被認為是一個實用的計算規則。在戰爭期間,船員的數量會明顯的增加,除了配備標準數量的船員外,大帆船常常充當運兵船的角色,橫跨大洋或者前往西屬尼德蘭,亦或是執行兩棲登陸任務。1601到1613年間的艦隊護航記錄顯示,除去士兵,平均每艘大帆船配備大約90—100名船員,除了熟練水手的比重得到提高外,各類人員的比例在這段時間沒有太大的變化。17世紀初的一艘500噸的大帆船船員的典型配置是:15名軍官,26名水手,19名見習水手,10名雜役以及21名炮手,91人,每5.5噸分派一人。在使用了前面的公式計算后我們可以知道,這艘船的甲板上還配備了一隊大約125人的士兵,這樣人員的總數大約就有216人,這沒有包括臨時性的僱工和乘客,或者是船上被運送的軍隊。這一數值反映了那個時代一艘西班牙大帆船人員的配備情況,儘管根據需要,不同的大帆船在配備士兵的數量上可能會有高達25%差異,但正如你所看到的,西班牙大帆船上配備的士兵的數量是那樣的高的令人側目。
一支艦隊或者是一艘船的組織結構是被明確定義的,無論它是前往印度群島的獨立艦隊還是更大艦隊的一部分,大帆船艦隊都有一名由國王指定的總司令負責指揮。事實上,使用“分艦隊”這一術語倒更加合適,大部分的大帆船艦隊都由超過12艘船組成,這還沒有算上那些被保護著的商船。胡安-艾斯卡蘭特在他1575年的報告中是這樣描述理想的總司令:“他人品出眾,擁有良好的家庭和出生,西班牙本土人士,是個祈誠的基督徒,並擁有豐富的航海經驗,正處在年富力強的當干之年。”奇怪的是,大部分的總司令都很符合這個觀點,他們是貴族出身,富有騎士風度,深諳為官之道,熟悉外交,懂航海,通軍事,極富責任心且敢於挑戰,是西班牙的戰爭機器。總司令帶著王室的官員和自己的隨從,乘坐在旗艦上。艦隊中的第二指揮官是由總司令任命的艦隊司令,他的主要職責是艦隊的航行,戰鬥中的隊型,維護和補給方面的所有事務及相關準備工作。艦隊司令所必須掌握的航海技能可能要更多一點,通常情況下,艦隊司令旗艦的位置安排在整個艦隊的最後面,或者與總司令旗艦位置相反。
在單獨的一艘船上,艦長是屬於高級官員的,在16、17世紀有兩種不同類型的指揮官。海軍的艦長擁有非常專業的航海技能,雖然是船上的高級官員,不過他們無權指揮船上所運載的軍隊。還有一類艦長是非常稀缺的,他們通常是陸軍出身,還需要依靠運行船長(他所充當的角色在下文中會介紹到)來運作船隻。通常這類艦長是由司令部直接任命的,在理論上他可以指揮船上的所有人,但他往往缺乏或者根本就沒有航海的經驗。當艦長已經擁有合適的航海和軍事經驗后,他多半還將被作為一名陸軍指揮官,在航行中所積累的航海經驗在其官場道路上的作用微乎其微。當其他列強享受著專業艦長指揮的優越時,西班牙人帶著他們的聯合管理制很好步入17了世紀。
運行船長是令水手們信服的首領,艦長負責管理時,由運行船長在負責執行;在艦長負責指揮船上的步兵的時候,船實際上是由運行船長指揮的。胡安-艾斯卡蘭特是這樣描述理想的運行船長的:“他是熟練的水手,自信而值得託付。”他將運行船長比作在蜂窩中的蜂后,和其他軍官不同的是,他們往往要在一艘船上度過他的整個服役期,負責整艘船的航行、供應和維護。進入17世紀以後,隨著管理工作的不斷增加,運行船長的很多日常性的工作開始交由大副來負責。領航員的地位緊緊的排在他們的後面,他負責航行的安全性,在艦隊中,總領航來決定整支艦隊的航行路線,每艘船都要跟隨著他的領導。他們和引水員是不一樣的,引水員通常是在瓜達爾基維爾河道這樣的河流和沿海才登上船的。船上再低一個等級的官員就是水手長了,作為運行船長的助手,他們要負責操縱和維護帆和繩索,確保船隻平穩的航行,他能得到負責甲板上安全用火的助理水手長的協助。另一個助理是乘務長,他負責工作是保存和分配食物、水和酒,以及補給短缺時的配給。船上還有一名海員要充當警察的角色履行協助制暴的職責,關於炮長職責的描述我們將在下面進行介紹。
除了上述的職務外,一般大帆船上還要配置一定數量額外的官員,他們的職責和船隻的航行無關。稅務官是用來統管在印度群島艦隊中負責運送資金的船隻的,他們由印度群島的納稅部門直接任命,對船上的財富無論公私與否都要進行登記,從而能確保收取到合適的稅收。有好幾名辦事員來協助稅務官的工作,通常稅務官只是登上艦隊的旗艦,而他們則要被分派到艦隊中其他需要登記財富的船隻上。艦隊中另一名帶有官僚主義色彩的職務是巡查官,他代表了國王在艦隊中的全部經濟利益,無論船上是否裝有財富。在每一艘船上的公證員也是由ZF指定的,他們負責記錄船上的貨物變動情況。其他的一些額外人員還包括由總司令任命的隨軍牧師和可以由艦長指定的外科醫生等等。
在所有的成員當中,除了少數的專業人員外,水手們被分為四類:全職海員、見習海員、少年海員、炮手。專業技術人員包含著那些沒有軍銜的崗位,他們被統稱為技工,包括木工、潛水員、修理師、塞縫工和號手。炮手們通常認為他們比其他水手更高一級,他們嚴格的按照規程維護著火炮並在戰鬥中操縱它們同時負責指導一名非專業的水手。相對於通常只有十幾歲的需要在海上學習技藝的見習海員,全職海員顯得更加富有經驗。在帆船時代的大部分船隻上我們可以看到這樣類似的技術分類。海員中地位最低的就是少年海員,他們多在12-16歲,一部分可能是服役官員的親戚或者是朋友,但更多的則是流浪兒或者逃亡者。他們包下了所有的僕役工作,擦桌子、供伙或者協助海員等。由全職海員安排,水手中會分兩班或者三班守夜,保證船隻在夜間也能航行,當值的水手可以招呼沒有當值的全職海員以獲得援助。
最後介紹的是船上的士兵,他們有著自己的組織,艦隊中所有的士兵都歸總司令指揮。步兵司令往往是一艘非旗艦的艦長,總司令需要依靠他的幫助來完成士兵的指揮工作。每艘船上的士兵又由他們的陸軍出身艦長負責指揮。實際上船上的步兵有著和西班牙陸軍一樣的組織結構,由一個負責士兵訓練和膳宿的陸軍指揮官來協助艦長完成指揮工作,由士官來負責管理士兵們的一些日常活動。和現在陸軍“排”的編製相似,每25名士兵被分為一個中隊,由一名士官擔任中隊長。和海員一樣,士兵也被按照其經驗劃分等級,經驗豐富的老兵拿著最豐厚的薪水,這包括一名旗手、兩名鼓手和一名風笛手,另外滑膛槍兵和火繩槍兵的待遇會比其他士兵更好一些。根據當時的一份檢查目錄來看,西班牙大帆船上有一半的士兵裝備的是長矛和戟,剩下士兵分別裝備了滑膛槍和火繩槍。
西班牙大帆船上的空間是十分有限的,一艘典型的17世紀早期的大帆船比如說1628年建造的噸位是450噸的“Nuestra Senora de los Tres Reyes”號,它有大約200名船員,而主甲板的長度大約只有30米,寬度10米都不到,每個人分到的面積僅僅是1.4平方米多一點,當然對於艦長和他的官員來說,條件是要稍微舒適一些的。艦長室在上層甲板的最後面,如果有兩名艦長的話,他們將共享這個房間。領航室在艦長室的上面,就是船尾階梯狀高出的尾樓。前面一點靠近舵手的位置是運行船長的房間,牧師的房間也是在上層甲板上的。可見,艦長及其高級官員在船上都有著各自的空間,而低級的官員和乘客則常常要設法適應在甲板上剩下的那些用帘子或者木板臨時隔開的地方睡覺。如果有乘客,有些官員會到下層甲板去,因為他們對把睡覺的地方租出去所獲得的收益很滿意。根據記載,帆船上這些臨時分開的空間從主桅一直延伸到船尾,在白天,這些臨時的間隔會被拆除。
按理說剩下的士兵和船員應該住在下層甲板的,在海上,下面的空氣反而更加新鮮。炮長和炮手們都是住在船體尾部的下層甲板里的,這裡往往被配置了火力強大的艦尾反擊炮。往前面一些是外科醫生的房間,那裡有柜子、鋸子和針劑。再往前一些的主桅和後桅之間或者是船尾前面的部分住著全職海員。前桅和主桅間的地方是留給見習海員,少年海員將睡在剩下的任何可以睡的地方。
士兵們有著他們自己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他們會和士官一起睡在下層甲板的右半邊,如果天氣良好也可能會睡在上層甲板。在艦隊司令或者總司令的旗艦上,除非船足夠大能在船尾安排出兩間寬敞的房間,否則船長得讓出他的房間,然後其他的人一個一個的接著排下去。船上運輸的士兵總是會睡在主甲板上,甚至要通過系著腰來固定自己,睡到一個由繩索圍成的類似於一個大魚網的網兜中,從前船樓掛到到尾樓。
這麼多的人擠在這麼狹小的空間,衛生情況便成為了主要的問題,由於缺乏簡易的廁所,有人在船尾解決,有人在船首,其他的用桶或者在倉底解決,於是空氣中瀰漫著糞便的味道。(倉底位置在貨艙的下面,那裡混合了海水和廢棄物,在溫暖的水域,試圖打開底倉門的人往往會被裡面的臭氣熏得不省人事。)一名乘客在記錄他於1573年在大帆船上的經歷時這樣寫道,船舯部的抽水機在抽出底倉的廢水時,散發著“地獄的氣息“和”惡魔的味道”。這對老鼠倒是很有吸引力的,1622年一隊在哈瓦那準備返航的運行資金的艦隊中,大帆船上的老鼠橫行,僅僅一艘船上被消滅的就有上千隻之多。老鼠不僅僅是對健康的威脅,它們同樣會吃掉儲存的食物,污染淡水,破壞帆布和繩索。大帆船上時常還帶了些牲畜宰殺食用,雞、豬、山羊、牛等是非常常見的,牛馬有時也會被帶到新大陸提供給那裡的士兵和殖民者。動物的糞便增加了問題的嚴重,老鼠折磨著這些動物,甚至會導致它們死亡。同樣討厭的還有幾種更小一些的害蟲:蟑螂、蠍子,當然還有虱子和跳蚤。即便是在船艙和下層甲板進行熏煙殺蟲的時候,那裡也不能擺脫虱子和跳蚤的騷擾,無論是高級官員還是士兵和乘客,在整個航行的過程中都將與它們為伴。
1588年戰役
當英國人設計出外形更加修長的快速大帆船時,西班牙人並沒有能夠及時適應歐洲帆船設計的這種變化。進入17世紀后,減小尾樓的尺寸已經成為歐洲帆船設計的一種普遍趨勢,但西班牙大帆船高聳的尾樓設計一直持續到了17世紀30年代或者更晚一些,當然,這可能和西班牙人更強調發揮甲板上步兵作用的戰鬥理念有關。在17世紀中葉以前的那些精美的海事繪畫作品中發現自從西班牙大帆船出現以來,其在外形特徵上的變化可謂寥寥無幾,與此同時,荷蘭和英國的大帆船已經逐步發展成了一種新型的戰艦——線性戰艦。直到1648年,西班牙的造船業才開始借鑒這些來自北部歐洲的先進的帆船設計理念,於是西班牙大帆船的時代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