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社會
幸福社會
幸福社會是指政府在施政的過程中注重人們的幸福體驗,關注民生,通過各項措施使人們都能夠過上幸福的生活的一種理念。截止到2012年10月底,已有百餘城市將“幸福社會”設定為其施政目標,“幸福”、“幸福社會”正逐漸代替“GDP”,成為政府追求的新目標,也引起了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
“幸福”正成為諸多地方的施政目標。不完全統計顯示,全國至少18個省(市、區)明確提出了“幸福”的概
幸福社會建設的思考 念。2011年的數據則顯示,已有100多個城市提出建設“幸福城市”的口號。
作為抽象概念的幸福,如何測量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各地根據對“幸福”的不同理解,實踐著不同的指標。
研究者認為,隨著經濟發展,人的主觀感受更加被重視是必然趨勢。不過,追求“幸福”應注重實質內容,避免陷入空談和形式化。
當下,“幸福”正成為網友熱議的話題。何為幸福,這個問題並不容易回答。作為一種心理感受,“幸福”無法簡單衡量。不過,這一概念已經進入眾多省市的官方文件,成為地方政府的施政目標。
幸福廣東、幸福湖北……類似表述正在成為一種趨勢。
在我國大陸地區,至少18個省(市、區)在正式場合明確提出“幸福”概念,將“幸福”列為了施政目標。
各級黨政機構提出幸福口號已經成為趨勢,追求“幸福”已形成共識。
2012年6月9日湖北省第十次黨代會報告提出,“努力建設幸福湖北”。而往前,寧夏2007年就提出了“幸福寧夏”的目標。
在一些未明確使用“幸福”口號的省份,“幸福”也是官方及媒體熱衷的辭彙。
在山東,曾多次舉行以“幸福山東”為題的社會活動,有政府官員參加的主題研討會也召開多次。
2012年的北京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報告,提出要“創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新任北京市委書記郭金龍表示,“讓首都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相比之下,“幸福城市”的覆蓋面更廣。
這些城市包括全國大部分省會城市及大量地市級和縣級城市。
2011年底北京市平谷區第四次黨代會,提出十二五期間建設“幸福平谷”,併發布了“行動綱要”。
央視記者調查民眾是否幸福
在2010年全國兩會上,溫家寶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
一項2011年的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已有100多個城市提出了“幸福城市”的建設目標。
GDP高不一定幸福
在這兩個榜單上,排名前三的分別是,合肥、太原、廣州和拉薩、太原、合肥,多為二線城市。此前中國城市競爭力研究會發布“2012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排行榜”,北京、上海在100個城市中,分別位居第96位和99位。
輿論認為,大城市高房價和壓力是主要原因。中小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更強。大城市的城市病突出,節奏快,壓力大,交通擁堵等,都對幸福感影響很大。
幸福社會稱為施政目標
一項針對北京、瀋陽、西安、杭州、廣州、昆明6個省會城市居民的研究顯示,居民幸福感沒有隨地區富裕程度提高而提升,相反,一些收入較高城市居民的幸福水平卻相對較低。
不過,就個體而言,高收入群體幸福感高於低收入群體。
部群體幸福感最強,其次是私營企業主等新興群體,工人農民幸福感低於平均值,城市貧困群體幸福感最低。
社會公正與否,對幸福感影響很大。貧富差距,收入分配不公、教育衛生資源分配不均,腐敗問題,都在影響幸福感受。
幸福感並不一定來源於高gdp
在提出“幸福江陰”之初,江陰的初步目標是,到2010年,人均GDP在2005年基礎上翻一番。江陰還提出力求“個個都有好工作,家家都有好收入,處處都有好環境,天天都有好心情,人人都有好身體”。
北京市平谷區提出的“幸福藍圖”,最顯著的特徵,是含12年義務教育在內的18個“免費”、三公經費公開等18個“百分之百”,另有18個“全覆蓋”。
湖北省在編製幸福指數統計指標體系時,把影響幸福指數的要素歸併為健康狀況、經濟狀況、家庭狀況、職業狀況、社會保障、文化教育、環境條件7個方面。“作為施政目標,各地對幸福的理解有很多公認的內容。”何正欣歸納為,經濟持續增長、民生投入增加、保障公正正義、保持社會穩定。
“政策層面的幸福,不是生活中抽象的個人感受。”邢占軍更願意將“幸福”稱為“生活質量”。它包括個人的幸福感受,還包括民眾的生存和發展條件。
幸福的形態
“主觀幸福感”分解為人際適應、家庭氛圍、社會信心、目標價值等10項體驗。
幸福一家人
江陰較早構建了“幸福江陰”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核心指標數據包括客觀和主觀評價指標,分別佔60%和40%權重。客觀指標,與傳統GDP考核指標不同。時任江陰市委書記朱民陽說,GDP指標減到最少,取而代之的是民生指標。主觀指標,重點反映市民幸福感和滿意度。
2006年以來,各地陸續發布幸福指數。這一指數甚至一度被認為將取代GDP指標。2012年,這種揣測被政界和學界雙重否定。
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說,幸福指數編製只能描述集體幸福,有時指數發布出來老百姓並不認賬。
幸福廣東指標體系編製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徐建華坦承,該體系最終獲得的數據並不能完全說明大家的“幸福”程度。
幸福詮釋
在後GDP時代,必須更加重視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絕不能以犧牲資源、環境和老百姓的健康為代價,去謀求發展總量和速度。如果“快”可以為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提供可靠的物質支撐,則能多快就多快;反之,如果犧牲了資源、污染了環境、影響了老百姓福祉,這種“快”就會得不償失。總之一句話,經濟社會發展必須以人民幸福為導向,這既是踐行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幸福廣東的價值取向。正如汪洋書記所強調的,必須始終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通過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把幸福變成人民群眾實實在在的物質精神享受,讓人民群眾逐步過上富裕、文明、有歸屬感和安全感的好日子。
人民幸福是社會發展的終極目標,也是衡量科學發展的重要標尺。我省率先提出了建設幸福廣東的發展目標,率先將幸福指標納入政績考核體系,率先建立了科學的幸福廣東指標體系,率先公布了各地幸福指數綜合評價報告。這一系列開拓性創舉,是我省當好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排頭兵的科學決策,同時也為全國性的幸福測度工作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2012年,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在出席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第四屆世界論壇時,重點以“幸福廣東”為例介紹了我國開展幸福測度的情況,他明確提出:“只有GDP,可能不一定幸福,我們需要的是超越GDP。”
幸福感
幸福測度是對唯GDP論的一種糾偏,是對GDP發展模式的一種超越。需要強調的是,超越GDP並不是拋棄GDP,而是要在GDP之外,更加關注國民的心理幸福感、社會關係的和諧,不把GDP視為經濟發展的終極目標,而是實現人民幸福的手段之一,真正做到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努力實現從“以發展帶幸福”到“以幸福帶發展”的執政理念轉變。
抽象概念大面積進入施政目標,專家最擔心的是“概念陷入空談”,不顧地方實際或者毫無實在內容。
此外,研究者擔心,一旦幸福指數與政績掛鉤,數據就有造假的可能。而若在民眾主觀感受指數上注水,極易引發反感。在多位研究者看來,幸福指數的更大意義在於“診斷”,幫助政府發現政策實施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