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腳病
烏腳病
烏腳病,為1950年代末期,台灣西南沿海地區特有的末梢血管阻塞疾病,因患者雙足發黑而得名。
烏腳病,以嘉義縣布袋鎮、義竹鄉及台南縣學甲鎮、北門鄉等四個濱海鄉鎮案例最多。烏腳病很早就確定為井水含砷過高有關,隨著自來水普及后病患已大幅減少。但後續發現除烏腳病外,砷水亦造成皮膚癌、膀胱癌及各種癌症。
西南沿海地區的烏腳病在近年已漸控制、遺忘。但四十年後(1996年)又在宜蘭縣頭城鎮、五結鄉沿海發現地下井水含砷量過高,出現20餘例疑似烏腳病的病人。此外,由於中國大陸、菲律賓、蒙古、羅馬尼亞、智利、阿根廷、墨西哥等地工業污染河川,居民改飲含砷井水,導致其他地區產生亦產生烏腳病類似案例。
北門、學甲、布袋、義竹等鄉鎮彼此毗鄰,皆位於急水溪出海口附近,其土壤帶有甚高的鹽。
由於近海,淺層井水質過咸不適飲用。當地居民遂掘深井,引進一種以粗徑竹筒連接打入地下約深度100~200米,汲取低鹽分的深層地河水飲用。然而,此種深井水經研究發現,砷含量竟高達0.4至0.6ppm,遠超過台灣官方訂定之國家標準0.005ppm(以下)。亦證明烏腳病與其他相關皮病變,都是慢性砷中毒引起之不同病徵。至於砷為何存於地下水中則未有定論,不排除是天然即有。
烏腳病早在日據時期1920年即有零星案例,稱為“自發性脫疽症”。惟當時患者不多、醫療設施落後,未引起注意。直至戰後1954年才由高聰明、高上榮兩位學者,以“特發性脫疽”發表於醫學雜誌。
但真正引發政府衛生部門注意的關鍵,是1956年所傳出台南縣安定鄉“復榮村”所傳出之怪病。當時全村553人中,有490人出現皮膚色素沉著過多,及角化現象,比例達九成以上。政府最終以集體遷村至3公裡外,新建“大同村”。而隨著1958年起媒體開始跟進報導,此後醫學界方投入研究,例如台大醫院及公共衛生研究所,組團下鄉進行了調查,並於台大醫院外科病房設有六床烏腳病患者的免費病床。
烏腳病可以簡略歸類一種地區性、流行性的血管疾病。
病情更進一步會造成靜止組織的營養缺乏,產生劇烈的疼痛。其疼痛程度可讓活人生不如死-痛到顏面變形、身體扭曲、在地上打滾。此時癥狀為趾部發黑、潰爛、發炎,甚至造成壞疽再自然脫落。嚴重者發炎區域會擴散,腳組織可能悉數壞死,祇能以手術切除。此外亦有手指罹症的案例,尤以成人居多。
流行分級
台大教授陳拱北將烏腳病流行分級訂為三級(1~3),並據此擬定防治策略:
第一級:若沒有烏腳病個案,也未發現砷中毒皮膚癥狀者,僅砷含量超過0.35ppm,則為第一度流行地區。這裡不一定會有烏腳病例產生,但可能性極高,須儘早展開防治工作,防患於未然。
第二級:若是地下含砷量已達0.35ppm,但未發現病例,僅出現慢性砷中毒皮膚病徵兆的個案,或沒有類此癥狀,僅少烏腳病例,則可列為第二度流行地區。在這些地方,砷的危害才剛開始,若及時展開防治行動,或可避免傷害持續擴大。
第三級:若地下水含砷量超過0.35ppm,且出現中毒病例及發現兒童有慢性砷中毒皮膚癥狀者,即列為第三度流行區,此時傷害已然造成,防治為時已晚,應致力於尋求補救之道。
昔日對於烏腳病的治療方式:
內科採用藥物治寮,如止痛藥、防止血小板凝聚或血管擴張劑等。
近年外科則有腰部交感神經切除術、深股動脈整型術等新療法。
陳拱北:台大教授,制訂烏腳病流行分級標準,分為三級。
曾文賓:將臨床診斷標準予以統一判定,提高與其他疾病之鑒別度。
王金河:“烏腳病之父”之稱,成立王金河診所奉獻50年。
謝緯:“台灣史懷哲”之稱,協助成立北門烏腳病免費診所。每星期自南投縣乘計程車至北門鄉義診。
李秀稠:15歲就來到北門鄉隨王金河醫師義診的護士,堅守烏腳病工作崗位,據稱半數病患皆沐其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