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區域主義
新區域主義
新區域主義是指為了更好地解決區域公共問題,由區域內地方政府、非營利組織和市場主體所構成的治理主體及其組織形態,也包括這些主體在治理區域公共事務過程中所共同遵守的治理理念和相關制度設計。
新區域主義的理論建構始於一些西方學者對於1970年代末期以來在新技術革命和市場自由化體制推動下資本主義經濟所出現的新的時空變化,特別是對區域經濟復興的關注。以“第三義大利”、“矽谷”等為代表的“新馬歇爾產業區”的出現,及其在全球經濟中所表現出的持續強大的創新、競爭能力和良好的經濟增長績效,使人們認識到,與經濟全球化進程相伴而生的並不是新古典經濟學所預測的區域差異的消失,反而是區域的崛起和經濟個性化的凸現。
新區域主義是一種治理範式,具有很高的規範性,這種規範性來自於一種假設,即區域代表了民主治理、好的公共管理和有效的發展政策所固有的治理框架(Courchene2001,Sharpe 1993)。根據“從政府到治理”轉換的普遍範式,國家政權通過特定的政治過程轉移到私人部門主體、公民社會和“利益主體”,區域治理被作為應對政治決策過程複雜性不斷增加的一個研究過程。
作為治理理論在區域的新發展,新區域主義由幾個核心概念:首先,新區域主義擴充了區域整合的主體範圍,新區域主義提倡公權到私權的讓渡,打破傳統的國家一元管理形式和單一的政府管理主體,主張多元治理和多級治理(multi-level governance system),以後現代公共行政的去中心化為基礎,新區域主義理論主張在區域發展的過程中,打破傳統政府單一主導的方式,構建合理的參與機制與互動網路;其次,重塑政府-社會關係,引入公民社會和私人部門等主題,實行政府、社會組織、公民社會、私營部門的聯合治理(joined-up governance)形成一種嵌入式經濟和政治發展新模式,推動非政府組織及私人部門參與。
一國參加區域經濟合作有多重目標。這些目標可以分為兩大類,公開聲明的經濟目標及通常不公開聲明的深層次的政治目標。由於各國的政治經濟實力,及與此關聯的國際影響力不同,一國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目標取向也不同。同一國家在與不同國家簽訂區域安排時,其對政治、經濟因素的考量也不一樣。但是政治、經濟因素究竟孰輕孰重,以至於兩個因素分別占什麼比例,我們則無從知曉,只能依靠常識和邏輯進行粗略判斷了。
一、經濟目標
(1)獲得穩定進入主要市場的機會。
(2)通過擴大市場、提高競爭水平、吸收外國投資和技術來應對經濟全球化和提升效率。
(3)政府願意受到好政策的約束,政府發出的這一信號有利吸收投資。
(4)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可以在保持國家主權的情況下,有效實行宏觀經濟管理,這在外匯、資本流動管理方面表現得尤其明顯。
(5)促進多邊組織如WTO更快地推進某些領域的談判。
(6)幫助臨近國家和穩定和發展,防止不穩定狀況或人口溢出並造成區域動蕩。
二、政治目標:
(2)更大程度地開放是建立動態經濟發展機制的前提,但開放可能會造成會通過收入重新分配的方式對國內經濟造成擾亂。考慮到這一點,發展中國家認為,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是維持經濟發展和社會平衡的較好方式,並把參加區域合作視作實施開放全面戰略的一部分,而不是藉此推動進口替代。這一點與50、60年代的區域主義有很大的差別。
(3)美國積極參與和倡導區域化,並且利用區域貿易安排推動參與區域經濟合作的成員或潛在的成員進行國內政治經濟改革。美國對區域經濟合作態度發生改變的主要原因是,冷戰結束后,美國認為,由其承擔全球體系管理的成本卻沒有多少經濟收益的政治基礎已不存在,美國期望通過推進區域經濟合作獲得政治經濟的雙重收益。
(1)新區域主義通常涉及一個新區域主義通常涉及一個或多個小國(經濟體)與一個大國(經濟體)的連接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中,從經濟實力而言,加拿大和墨西哥相對美國來說是小國。在南方共同市場(Mercosur)中,巴西是主導國家,烏拉圭和巴拉圭經濟政治實力較弱。相對歐盟而言,新加入的東歐國家當然是小國了。
(2)小國通常已經或正在做出單方面的改革
在“新區域主義理論”部分,論及墨西哥申請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協定時,被要求作出適當的國內政策調整。其實,加拿大在與美國進行雙邊自由貿易談判時,也曾被美國要求放棄特魯多任加拿大總理時奉行的經濟民族主義政策。
(3)貿易自由化措施較為溫和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在貿易自由化方面的規定相當溫和,並沒有採取在成員間迅速實行自由貿易的政策,對敏感部門也盡量避免觸及。由於美國的工業產品關稅已經很低,通常是加、墨兩國,尤其是墨西哥作出單向的自由化改革。在歐洲也有類似的情況,奧地利、芬蘭與瑞典與歐盟的貿易關係在加入之前和之後幾乎沒有什麼改變。
(4)通常由小國作出減讓,協議條款是不對稱的
按照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規定,加拿大和墨西哥作出的貿易自由化減讓要比美國多得多。歐盟接受新成員的態度更加強硬:要麼接受,要麼不加入,歐盟接受新成員基本上沒有作任何貿易減讓。貿易減讓義務的不對稱看似不公平,其實這恰好反映了大國與小國經濟在開放程度上的差異,小國作更多的貿易減讓正是為了縮小與大國的差距。
(5)區域性安排通常涉及深度一體化
區域組織成員不僅力求消除或減少關稅壁壘,而且努力協調成員的其他經濟、政策,歐盟、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皆如此,這也是為什麼區域經濟合作協定廣受歡迎的原因。
(6)參加區域經濟合作的成員並非都是地理臨近的國家
過去,參加區域經濟合作的經濟體通常地理臨近,這是因為地理臨近的國家是天然的貿易夥伴。90年代就開始的新區域主義浪潮中,地理臨近的國家相互簽訂區域經濟合作協定仍佔主流。雖然如此,新區域主義一般並不強調區域經濟合作成員的地理臨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