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水電站
位於福建九龍江的中型發電站
福建省華安水力發電廠位於九龍江北溪中游華安縣城關至新圩河段,是一座閘壩擋水、渠道隧洞混合引水、徑流開發的中型水力發電廠。攔河閘壩築於縣城新街西南角,共19孔,全長194.4米,水庫庫容560萬立方米,正常擋水位94米高程,控制流域面積688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209立方米/秒。
引水系統依山穿洞,包括明渠、暗涵、渡槽、隧洞,計8.92公里,引用流量160立方米/秒,前池兩側溢流堰頂高程86米。發電廠房建於九龍江畔紅旗山麓,尾水正常水位29.8米高程,設計水頭47.12米,裝機容量4×15000千瓦,平均年發電量3.6億千瓦時,90%保證出力2.08萬千瓦。於1971年10月1日動工興建,1979年10月1日,1、2號機組正式投產。次年4月,工程全面竣工,4台機組全部發電,電能以110千伏雙迴路送往漳州併入福建省電網運行,擔負基荷和調峰任務。截至1994年底,累計發電54.18億千瓦時,以1990年不變價格計算,工業總產值4.28億元,連續安全生產紀錄達1098天。1987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單位”稱號,1988年跨入省級先進企業行列,1994年獲得省電力工業局授予的“安全文明生產雙達標企業”稱號。
華安水電站
1973年,調省第五建築公司第三施工隊、交通部四航局四處一隊、省水利水電工程局一工處和閩江水力發電工程局華安工程處負責主體工程的施工,機電設備及金屬結構安裝主要由省水力發電安裝公司第二安裝隊承擔。參加附屬工程建設的還有福州軍區工程兵32114部隊,南昌鐵路局漳平第二工程段、郭坑工務段,龍溪地區水電安裝隊等。地區各縣(市)及晉江、南安、莆田、福清、古田等縣的民工團(隊)參加施工。施工過程中,多次對原設計進行修改。工程於1979年8月29日全線通水;水電站1號和2號機組於9月13日和16日竣工試運行,10月1日併入閩西南電網。1980年2月3號機組投產。4月4日,4號機組併入運行,工程全面竣工。同年5月由省基本建設委員會組成華安水電站工程驗收委員會對工程進行全面驗收,確認具備全面交付生產使用的條件,決定交付華安水電廠生產。
華安城關位於九龍江北溪中游,控制流域面積6880平方公里,占北溪總流域面積9640平方公里的71.5%,流域內植被良好,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551毫米,徑流量67.51億立方米,平均流量209立方米/秒。城關至新圩紅旗山(嶺兜)22公里河段,坡陡流急,落差53.8米,平均比降2.4‰,且形成一個天然大彎道,水力資源集中,交通便利,開發條件甚佳。
1969年末,龍溪地區革命委員會提出建設華安水力發電工程的意向,並組織本地區工程技術幹部開始規劃初勘。1970年7月,華安水力發電工程籌建處成立,開始初步設計,曾考慮高、中、低三個方案。高方案:壩址設在城關,引水渠道6.8公里,壓力隧洞2.8公里,設計水頭48.2米,裝機容量6.4萬千瓦;中方案:壩址建於羅溪鐵路橋下游700米處,引水渠道2.3公里,壓力隧洞2.8公里,設計水頭30米,裝機容量4.8萬千瓦;低方案:壩址選在排水潭,直接引水入壓力隧洞,設計水頭27米,裝機容量3萬千瓦。因工程急於上馬,上述方案未經充分論證比較,在勘測資料短缺,設計深度不夠的情況下,於同年12月按高方案編製工程概算,次年1月向省上報初設文件。同時,籌建處擴建為華安水力發電工程指揮部,龍溪軍分區副司令員張申任指揮兼黨委書記。
1971年9月18日,福建省革命委員會生產指揮部批准初步設計方案,決定在城關建閘壩,正常擋水位92米高程,渠道6.8公里,隧洞2.8公里,引水流量160立方米/秒,設計水頭48.2米,裝機容量6.4萬千瓦,總投資4530萬元。此後,在工程施工中7次修改設計,4次追加預算,總投資增加近一倍。1972年6月,將閘壩正常擋水位提高到94米高程,增設了調壓井,提高了設計標準和單價,第二次向省上報初設文件,總投資概算5711萬元。1973年7月,防洪標準改按50年一遇設計,100年一遇校核,設計水頭改為47.2米,發電機組套用密雲型,裝機容量4×15000千瓦,重新編製概算為5958萬元,第三次向省上報初設文件。明渠尾部3+600至6+500段因地質複雜,於1975年改為2353米長的城門型無壓隧洞。1976年,為確保鐵路安全運行,將設計1300米長的明挖現澆鋼筋混凝土圓型暗涵改為城門型沉箱暗涵。1977年8月,省水利電力局確定將全部設計工作交由省水利電力勘測設計院統一管理。10月重新編製修正概算為8262萬元。1979年3月,因沉箱暗涵在沉放過程中陸續發生不同程度的傾斜、位移和斷裂事故,省建設委員會、省水利電力局在現場召開分析會議,決定採取外部削坡減載,內部分別情況加固補強。對其中破壞較為嚴重的20節全長371米暗涵,增加設計鋼筋混凝土三心圓內套。為此,追加投資657萬元,最後核定修止概算為8919萬元。
華安水電站
由於工程複雜艱巨,單靠龍溪地區施工力量適應不了施工發展要求。1973年4月起,省第五建築公司第三施工隊先後擔負了主廠房、副廠房、開關站、溫水溪渡槽以及23節暗涵施工任務;省交通部四航局四處一隊擔負了前池、壓力隧洞、調壓井、豎井、岔管的施工任務。1975年1月,工程劃歸省水利電力局管轄后,省水利水電工程局擔負了攔河閘、進水閘、明渠、三閘以及46節暗涵的施工任務。1976年1月,閩江水電工程局擔負了無壓隧洞的施工。至此,基本形成以專業隊伍為主、民工團為輔的施工格局。但是,由於工程處於邊勘測、邊設計、邊施工狀態,又時值“文化大革命”動亂期間,應有的管理制度和生產秩序遭到破壞,資金、器材供不應求,施工進度緩慢,至1976年底,只完成工程量的32%。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后,撥亂反正,省、地委加強對工程建設的領導。1977年1月,省委派福州軍區工程兵32114部隊駕駛排參加。又先後調南昌鐵路局漳平第二工程段擔負暗涵與鐵路交叉段的鐵路橋樑的施工;閩江水力發電安裝公司負責全廠機電設備的安裝。各施工單位振奮精神,加快工程進度。在無壓隧洞施工的閩江局華安工程處,克服了地質複雜、斷層段出現塌方的困難,採用全斷面下台階相續開挖和鋼排架護頂插桿法,確保了安全施工。交通部四航局四處一隊,在壓力隧洞襯砌工程中採用鋼木結構活動模架台車,使模板拆裝一次需144個工日縮短到50個工日左右。省第五建築公司在廠區工程中成功地使用空中索道運輸和吊裝,節省了大量勞力,縮短了工期。至1978年末,明渠、渡槽、無壓隧洞和壓力隧洞已基本完工;進水口樞紐、三閘樞紐和廠區土建的施工接近尾聲;機組安裝進入緊張階段;暗涵混凝土製作全部完成,轉入全面沉放。1979年初,春雨連綿,給沉箱暗涵工程的施工帶來了極大困難,在沉放過程中陸續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傾斜、位移和斷裂事故,工程進度受到阻礙。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指引下,工程指揮部精心組織兩次“百日大戰”,一舉攻克了暗涵施工難關,全工地出現了同心協力、密切配合、晝夜奮戰的大好局面。同年8月,工程基本完工,29日全線通水。9月13日、16日,1、2號水輪發電機組完成72小時試運行,10月1日正式投產。次年2月12日和4月4日,3、4號水輪發電機又相繼投產。工程全面竣工,完成土石工程351萬立方米,耗用鋼材8762噸、水泥7.69萬噸、木材3.57萬立方米,投入勞動力868萬工日。總征地996畝,拆遷房屋31962平方米,庫區移民317戶1107人,共賠償148萬元。工程實際總投資8371萬元,發電工程總造價7857萬元,單位造價1309元/千瓦。
1980年5月進行全面驗收,並由有關各方簽訂了《華安水電站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鑒定認為:華電工程總的來說,水工建築質量是好的,機組安裝質量是良好的,達到設計要求,具備了全部移交生產使用條件,決定由華安水力發電廠接管。
1979年10月正式投產發電,以安全、經濟發供電為中心,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1980年5月,廠安全委員會成立,在全廠實行安全活動日制度,組織職工學習安全規程,總結分析本單位安全狀況,進行安全大檢查,開展“百日安全無事故”和“千次操作無差錯”勞動競賽。投產初期,由於新工人占工人總數80%,整體技術素質低,至1983年4月22日,共發生人為責任事故6起。1983年,在企業全面整頓中,結合實際整頓勞動紀律和勞動組織,進行全員培訓,健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兩票(操作票和工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度、巡迴檢查制度、設備定期切換和測試製度),建立經濟責任制並嚴格考核,成績與獎金掛鉤。當年提前137天完成年發電計劃,全年發電3.65億千瓦時。次年首次實現年安全生產無事故,年末安全紀錄632天。1985年,發電量達4.23億千瓦時,超過計劃32%,設備平均利用小時7045小時,為歷史最佳成績。1985~1987年,先後發生3起設備損壞事故,雖及時組織力量晝夜搶修,仍少發電量約2400萬千瓦時。1988年,貫徹執行能源部安全生產第一號指令,重申廠長、科長、班值長是全廠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充實完善三級安全網,強化安全措施和考核制度。發動職工繼續開展以安全生產和增產節約、增收節支為主要內容的勞動競賽。這年,節水多發電達4807萬千瓦時,佔全年發電量的12%,並再次實現全年安全生產無事故。1990年9月14日,發生設備事故1起。次年7月25日和12月29日發生人為責任事故和鼠害事故各1起。1992年以後,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加強現場安全監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訂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奮鬥目標,開展“雙達標”活動。經過三年努力,特別是1994年,廠領導下定“自強不息爭達標,開拓創新上一流”的決心,發動全廠職工同心同德,以文明治業為方向,人顯精神,物見本色,狠抓環境整治和設備整治。年末實現“雙達標”,連續安全生產紀錄1098天。全年發電量3.64億千瓦時,節水多發電2742萬千瓦時,水能利用提高率8.1%,廠用電率0.2%,設備等效可用係數94.51%,全員勞動生產率11.8萬元/人·年,有功、無功曲線合格率和繼電保護動作合格率均達100%,操作票、工作票合格率分別達99.95%和99.75%。上述指標均達到或超過省級先進企業的要求。
該廠發供電設備實行預防性計劃檢修制度,每台水輪發電機組大修周期為4年,小修每台每年1至2次;主變壓器大修周期為10年,每台年檢一次,堅持到期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則。1980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首次對1號水輪發電機組進行擴大性大修。至1982年3月19日,其餘3台水輪發電機組也都進行了擴大性大修。三年內,在檢修和維護工作中,消除設備缺陷1918項,其中較為重大的缺陷79項。同時對基建遺留問題認真處理和改進。如4台主閥旁通管鑄鐵隔離閥改為鑄鋼閥門,2號至4號水輪機大軸止水尼龍塊密封改為U型耐磨橡膠密封。1983年與1980年相比,機組平均可調小時從7733小時提高到8307小時,一類設備從20%上升到70%。1985年7月4日,安裝在1號機組發電機蓋板上推力冷卻器示流暴破,造成發電機定子線圈短路事故,立即組織搶修,夜以繼日奮戰18天修複發電。1988年11月16日,3號機停機檢修處理髮電機電暈問題。經過18天精心處理,定子線圈表面防暈層恢復了防暈能力。1989年11月,2號主變壓器提前吊罩大修,發現10.5千伏側引出線燒斷1根,重新焊接,消除一大隱患。至1994年,15年中共進行機組大修16台次,小修60台次,事故搶修2台次,主變壓器大修3台次。當年主設備完好率100%,全部達到一類設備。
該廠上游有東興、白沙、溪口、麥園、雙洋、永福、溪南、漳平8個委託水情報汛站和華安西陂入庫水位站。站地布局合理,能滿足水情預報和分析的需要。水庫調度原則是在確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努力提高水能利用率。壩內正常高水位94米高程,汛期防汛水位94±0.20米高程。自1979年8月26日攔河閘壩正式蓄水以後,開始定期對閘壩觀測。在上下游不同水位情況下,位移一般為2~3毫米,同期觀測的最大沉陷量為3.3毫米,揚壓力觀測並計算出滲壓係數a的最大值為0.5。三項測值均滿足設計要求。投產之後,水工建築物在運行中逐步暴露一些缺陷。其中重大的有:1981年4月,發現前池攔污柵中墩斷裂,於同年12月停水進行搶修,打掉1、3號墩,加固中墩,4扇攔污柵改為2扇,晝夜奮戰28天,比計劃提前17天完成;1983年,閘壩下游左右岸護岸在洪水沖刷下嚴重塌方或淘空,隨即組織搶修加固,工程至1985年底完成,共投資218萬元;1986年8月29日,明渠3+462.35至3+470.05段靠河側的渠堤干砌護坡塌方,造成停水停機事故,採取外側築砌擋土牆,塌方口用水泥沙漿堵塞,9月3日充水發電,10月繼續灌漿加固;1989年2月,明渠2+200至2+800段左側山體滑坡,擠壓渠道,採用削坡減載措施,共投資100多萬元,削土13.6萬立方米。1992年12月和1994年7月,省電力工業局兩次組織專家組對該廠閘壩進行檢查鑒定,認定該廠閘壩為正常壩。
1978年8月,福建省華安水力發電站成立,隸屬於省水利電力局,劃歸閩西南電力公司領導。年末,組建辦公室、政工科、保衛科、計劃財務科、生產技術科、器材供應科和運行、檢修、水工3個分場。實行厂部——分場——班值三級管理。1980年1月,更名為福建省華安水力發電廠。8月,中共福建省華安水力發電廠委員會成立,下設黨委辦公室,黨員53人。12月,中共華安水力發電廠紀律檢查委員會成立。1981年5月,共青團華安水力發電廠委員會成立,團員105人。同月,政工科改為人事勞動科。6月,閩西南電力公司撤銷,該廠直屬省水利電力廳電業管理局。同月,華安水力發電廠工會委員會成立,會員292人。1983年1月起,該廠歸福建省電力工業局管轄。是年,實行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和職工代表大會制,同年6月,建立勞動服務公司和行政管理科,分別主管多種經營和生活管理工作。1985年4月,計劃財務科改為財務科,計劃、統計歸辦公室主管。1986年10月,實行兩級管理,生產技術科撤銷,3個分場改為運行、設備、水工3個管理科。1987年6月,實行廠長負責制。1989年5月,增設宣傳教育科和總工程師室。1994年3月重新調整行政機構,設置辦公室和生產技術、安全監察、人事勞工、財務、保衛5個科及運行、檢修、水工3個分場。為開發多種經營,成立華安水力發電廠電力開發總公司。下轄水電開發、發供電、檢修安裝、物資、工業、勞動服務和生活服務等7個分公司。
1978年6月,省水利電力局初步核定華安水力發電站編製定員300名。1979年10月,全站職工256人。其中:幹部43人,工人213人。1983年6月,省電力工業局重新核定本廠定員337人,當年職工總數為329人。在企業全面整頓中,制定《廠紀試行條例》,嚴格執行考核制度。1987年試行優化勞動組合。1989年制定《勞動制度改革近期方案》。1993~1994年,實行雙向選擇、競爭上崗和全員合同制安排富餘人員從事多種經營。年末,全廠職工311人,其中:男230人,女81人;工人96人,技術人員39人,管理人員29人,服務人員1人;從事多種經營職工156人;共產黨員78人,共青團員105人。
1979年10月,全廠幹部43人,其中:廠級幹部4人,技術幹部25人,其他業務管理幹部14人。由於幹部不足,部份崗位以工代干。1980年9月,進行工程技術人員整改和晉陞工作,有2人整改為技術員,3人整改為助理工程師,4人晉陞為助理工程師,5人晉陞為工程師。1983年,在企業全面整頓中對中層以上領導幹部進行考核。爾後,重新調整任務。同時修定了幹部管理制度。同年9月,首次評聘助理工程師1人、技術員8人。翌年,14名以工代幹人員轉為幹部,1名恢復幹部待遇。自1985~1988年,先後3次在職工代表大會上評議中層以上領導幹部。1988年和1989年評出各類專業職稱者48人。1989年5月試行中層領導幹部聘任制,任期兩年,實行雙向選擇、競爭任職和任期目標責任制。1993~1994年,實施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科室分場從領導幹部到辦事人員,分批競爭上崗。年末,全廠幹部97人,其中:廠級幹部4人,中層幹部20人;高級工程師2人,工程師14人,經濟師3人,政工師1人,各類專業初級職稱者91人。
該廠投產時,工人實行八級工資制,幹部實行國家行政、技術等級工資制。由於新工人多,工資水平比較低,1979年全廠職工基本工資人均每月只有40.80元,加上各項津貼人均年收入655元,1980年和1983年,先後給全廠38.4%和75%職工各晉陞1級工資。1985年10月,進行工資制度改革,統一實行企業工人、幹部工資制度,全廠固定職工275人參加改革。1986年,職工基本工資人均每月69.3元,加上獎金和各種津貼,人均年收入1448元。1988年,以編製定員337人向省電力工業局承包工資總額,實行超支自負、節餘自理的辦法。當年正式職工人均年收入達2244元。1989年,試行結構工資制度。1993~1994年進行工資制度改革,正式實行結構工資,職工工資由技能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年功工資、政策性和福利性津貼、浮動工資和效益獎勵工資組成。
1980年,廠職工教育管理委員會成立,開展職工文化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截至1984年,共舉辦各種技術培訓班10期,參加學習人數230人次;企業管理理論學習班1期18人;文化補習班8期189人次。1985年,全廠初中文化補課對象60名,脫產參加文化補習班54人,經考試45名取得合格證書,合格率75%。同年,舉辦高中學習班1期參加學習30人。這年開始,重點對初級工進行機電運行和檢修基礎理論的培訓,截至1988年,參加學習356人次。1989年開始對中級工進行機電技術理論培訓,參加學習41人,有33人參加省電力工業局組織的統一考試,取得合格證書。截至1994年,有62名職工參加成人業餘中、高等函授學習,已畢業32人,其中:大專18人,中專14人。
該廠設計劃員、統計員各1名,負責編製生產經營計劃和統計計劃,並考核執行效果。各科室、分場設兼職計劃員和統計員各10人,形成全廠的計劃與統計網路。廠長親自抓全廠計劃編製與執行的組織、協調,把計劃工作擺在管理中的重要位置。每年於11月編製下一年度計劃,每月於28日反饋當月計劃執行情況和議定下月工作計劃。1988年,實行承包責任制,制定三年發展規劃和創先進企業的計劃,並付諸實施,當年跨入省級先進企業行列。1994年,制定爭創一流企業的三年規劃,實施的第一年就取得優異的成績,基本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雙達標。
財務科設科長1人,會計3人,出納1人。使用增減記帳法,實行電網內部核算,管理廠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專用基金和發電成本。工程指揮部移交給廠固定資產7857萬元,按照誰用誰管,一物一卡建立台帳,分別由使用部門管理。財務科設專人負責帳務處理和明細核算。1981年核算流動資金定額為64.6萬元。各項專用基金均按國家規定提取和上繳。本廠留用占提取數分別為更新改造基金10%、大修基金80%、福利基金100%。按照分清渠道、專款專用、量入而出、留有餘地、保證重點、講求實效的原則使用支出。成本管理重點放在控制總成本方面,採取厂部統一計劃,科室、分場、班值分級管理,廠統一核算的管理辦法。1990年實現會計工作達標。1993年7月起,實行新的會計核算制度。截至1994年底,固定資金總數為15850.5萬元,流動資金餘額5.55.6萬元。
1979年10月投產,從工程指揮部移來大量備品備件和器材,儲存在柑桔園舊倉庫和廠房附近工棚。器材供應科設科長、主辦、計劃統計各1人、採購員3人、倉庫員4人。1980年在紅旗山廠房外側建設磚混結構庫房1座,面積564平方米。1983年,清倉查庫,查出積壓物資近10萬元,占庫存物資15%。在企業全面整頓中制定備品備件定額和庫存材料最高、最低定額,健全物資採購計劃制度和儲存發放制度。1987年,在增產節約、增收節支活動中,修舊利廢共計價值7.5萬元。1989年,開展物資管理達標活動。經過兩年努力工作,1991年實現物資管理工作達標。1993年8月,華安水力發電廠物資公司成立,物資管理工作由物資公司主管。
該廠地處山區,交通不便,生活環境較差。建廠后逐年在紅旗山廠區和城關壩區興建生活設施,1983年組建行政管理科主管該項工作。截至1989年,全廠建成磚混結構住宅8777平方米,其中套房78套5358平方米,平均每戶建築面積69平方米,厂部食堂665平方米,壩區食堂172平方米,澡堂206平方米,醫務室234平方米,託兒所、幼兒園277平方米,小學學校930平方米,職工俱樂部和教育基地1272平方米,配有電影放映和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備。另有大型客車2部,每天往返於厂部和城關之間,解決了交通不便的問題。1990年以後,生活區逐步往城關轉移,在水庫北向小山下開闢新生活區,佔地約20畝。至1994年,已建成住宅4幢80套4800平方米,平均每戶建築面積60平方米。水、電、閉路電視配套完善。在城關的100套住宅已按華安縣房改政策規定,將70%產權售給居住的職工。
1983年6月16日,華安水力發電廠首屆職工代表大會召開,開始建立在黨委領導下的職工代表大會制,並建立工廠管理委員會,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本屆職代會代表51名,至1984年9月,共召開3次會議,審議通過6項規章制度、2項計劃、74條提案。
第二屆職工代表大會代表41名,於1985年7月和1986年8月先後召開兩次會議,審議通過2項方案、3項規定和61條提案。並以無記名方式書面評議中層以上領導幹部和推薦領導幹部後備名單。
第三屆職工代表大會代表53名,自1987年6月至1989年12月,共召開6次會議,共審議通過職代會條例實施細則及其他方案規定計16份文件。並作出關於開展增產節約、增收節支勞動競賽和班值、科室升級競賽的活動的決定,推動該廠跨入省級先進企業行列。
第四屆職工代表大會代表52名,於1990年3月至1992年8月共召開5次會議。審議通過醫藥費使用、住房管理等10項規章制度。
第五屆職工代表大會代表48名,自1992年12月至1994年9月召開5次會議,審議通過了14項規章制度。
1981年底,為安排隨廠職工家屬就業,組建勞動服務部,招收集體工12名。1983年7月,在服務部基礎上組建勞動服務公司,屬集體企業,厂部派員擔任經理。在城關閘壩左側建服務大樓,面積1272平方米,應用厂部借給1.5萬元作輔底資金,開辦招待所、飲食店和百貨食雜門市部。1984年,成立土建工程隊、承包水工建築物大修和零星建築工程。1987年2月,與華安縣金山鐵廠勞動服務站共同出資興建鐵合金廠,廠址選在新圩柑桔園原電廠倉庫區,規模為3200千伏安礦熱電爐1座,工程總投資206萬元。雙方共同派出管理人員16人,聯合招收待業青年及農民工110人。同年竣工試產。次年5月正式投產,產品75Fesi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至1989年,共生產硅鐵1800噸,工業總產值576萬元;銷售硅鐵1800噸,總收入572萬元。后因市場疲軟,價格下跌,1992年停產。
1989年5月,華安水力發電廠用電管理所成立,設主任、工程師各1人。在厂部直接領導下,實行經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集體經營,主要致力於近區供電管理和小水電開發。供電區的線路和配電設備,按照全民所有、集體經營的原則,以租賃形式由該廠出租給用電管理所經營使用。當年,與漳平市官田鄉聯合在雙溪水電站擴建400千瓦水輪發電機組1台,15年內每年可分得電能80萬千瓦時。1991年和1993年先後與新圩鎮和高車鄉的小電網聯網,從農村小水電站和該廠轉供電能給廠供電區用戶。
1994年3月,華安水力發電廠電力開發總公司成立,屬集體企業。下轄水電開發、發供電、檢修安裝、物資、工業、勞動服務、生活服務7個分公司。實行分公司獨立經營、總公司統一核算。厂部經過嚴格考核,選聘得力幹部擔任總公司及各分公司經理,當年安置富餘人員108人。全公司職工總數168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職工156人,集體所有制職工12人。年末統計:創產值880萬元,比上年增長167%;獲利10萬元,比上年增加14%;繳納稅收50萬元,比上年增長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