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元飆
馮元飆
徠馮元飆,字爾弢,明朝大臣,浙江慈溪人。父親馮若愚,南京太僕寺少卿;兄馮元颺,崇禎年間進士,天津巡撫、右僉都御史,抗清志士。
天啟元年(1621年),中舉人。
天啟二年(1622年),進士及第。
天啟六年(1626年),任揭陽縣令,政績卓然。
后升任戶部給事中,先後仕禮部右給事中、太常寺少卿、南京太僕寺正卿、通政使、兵部右侍郎,終兵部尚書。
南明時,跟隨福王,1644年於寧波逝世。
與妾黃月容的故事,後世有詩集《月容今昔吟》。
徠天啟間,馮元飆曾被委任為揭陽知縣,赴任途中,遇一女名黃月容,揚州人士,孤苦無依,馮就收留了她。黃月容才貌雙全,知書達理,並幫馮元飆辦案斷案。黃月容成為馮元飆的二夫人後,遭馮元飆原配蘇氏的忌恨。蘇氏趁有馮元飆遠赴潮州府城公辦之隙,殺害了黃月容,當時黃年僅十八歲。馮元飆回來后得知黃已死,悲痛萬分,當地百姓也為之惋惜。馮元飆親自為黃氏選擇墓址,將她安葬在黃歧山的陽面。馮元飆又出資建了“侶魂庵”,請當地名士郭之奇寫了《侶雲庵記》和《月容傳》以示紀念。馮元飆作《鍾銘》,並鑄於銅鐘,以紀念之。今揭陽仍留存有黃月容墓,每年悼念者不斷。
今浙江寧波明兵部尚書馮元飆墓
馮元飆,字爾韜,慈溪人。父若愚,南京太僕少卿。天啟元年,元飆與兄元颺同舉於鄉。明年,元飆成進士,歷知澄海、揭陽。
崇禎四年,征授戶科給事中。帝遣中官出鎮,元飆力爭。時元颺亦疏論中官,兄弟俱有直聲。無何,上疏力詆周延儒,被切責。尋論山東總督劉宇烈縱寇主撫罪。又言禮部侍郎王應熊無大臣體,宜罷。復薦詞臣姚希孟孤忠獨立,不當奪講官;科臣趙東曦正詞讜論,不當奪言路。皆不納。應熊謀改吏部,元飆復摭劾其貪穢數事。被旨譙責,遂乞假歸。
八年春還朝。時鳳陽皇陵毀,廷臣交論溫體仁、王應熊朋比誤國。元飆上言:“政本大臣,居實避名,受功辭罪。平時養威自重,遇天下有事,輒曰:‘昭代本無相名,吾儕止供票擬。’上委之聖裁,下委之六部,持片語,叢百欺。夫中外之責,孰大於票擬?有漢、唐宰相之名而更代天言,有國初顧問之榮而兼隆位號,地親勢峻,言聽志行,柄用專且重者莫如今日,猶可謝天下責哉?”遷禮科右給事中,再遷刑科左給事中。數言部囚多輕罪,請帝寬宥,並採納之。詔簡東宮講官,左諭德黃道周為首輔張至發所扼,且疏詆之。元飆言:“道周至清無徒,忠足以動人主,惟不能得執政歡。”至發恚,兩疏詆元飆,帝皆置不問。由戶科都給事中擢太常少卿,改南京太僕卿,就遷通政使。
十五年六月召拜兵部右侍郎,轉左。元飆多智數,尚權譎,與兄元颺並好結納,一時翕然稱“二馮”。然故與馮銓通譜誼。初在言路,詆周延儒,及為侍郎,延儒方再相,元飆因與善。延儒欲以振飢為銓功,復冠帶,憚眾議,元飆令引吳甡入閣助之,既而甡背延儒議。熊開元欲盡發延儒罪,元飆沮止之,開元以是獲重譴。兵部尚書陳新甲棄市,元飈署部事。一日,帝召諸大臣游西苑,賜宴明德殿,因論兵事。良久,出御馬佳者百餘匹,及內製火箭,次第示元飆,元飆為辨其良楛。帝曰:“大司馬缺久,無逾卿者。”元飆以多病辭,乃用張國維。
十六年五月,國維下獄,遂以元飆為尚書。帝倚之甚至,元飆顧不能有所為。河南、湖廣地盡陷,關、寧又日告警。至八月,以病劇乞休。帝慰留之,賜瓜果食物,遣醫診視。請益堅,乃允其去。
元飆頗能料事。孫傳庭治兵關中,元飆謂不可輕戰。廷臣多言不戰則賊益張,兵久易懦。元飆謂將士習懦,未經行陣,宜致賊而不宜致於賊。乃於帝前爭之曰:“請先下臣獄,俟一戰而勝,斬臣謝之。”又貽書傳庭,戒毋輕斗,白、高兩將不可任。傳庭果敗。將歸,薦李邦華、史可法自代。帝不用,用兵科都給事中張縉彥,都城遂不守。福王時,元飆卒,其家請恤。給事中吳適言:“元飆身膺特簡,莫展一籌,予以祭葬,是使誤國之臣生死皆得志也。”部議卒如所請。
元颺,字爾賡,舉崇禎元年進士,授都水主事。帝遣中官張彝憲總理戶、工二部事。元飆抗疏謂:“內臣當別立公署,不當踞二部堂,二部司屬亦不得至彝憲門,犯交結禁。”帝責以沽名,彝寧亦慍,元颺請告歸。尋起禮部主事,進員外郎中,遷蘇松兵備參議。溫體仁當國,唐世濟為都御史,皆烏程人,其鄉人盜太湖,以兩家為奧主。元颺捕得其渠魁,則世濟族子也,置之法。遷福建提學副使,巡撫張國維奏留之。太倉人陸文聲訐其鄉官張溥、張采倡復社,亂天下。巡按倪元珙以屬元颺,元颺盛稱溥等,元珙據以入告。體仁庇文聲,兩人並獲譴,元颺謫山東鹽運司判官。十一年,濟南被兵,攝濟寧兵備事。十四年,遷天津兵備副使。十月,擢右僉都御史,代李繼貞巡撫天津,兼督遼餉。明年敘軍功,廕一子錦衣衛。時元飆已掌中樞。帝顧其兄弟厚,嘗賜宮參療元颺疾。而元颺以衰老乞休。詔遣李希沆代,未至而京城陷,元颺乃由海道脫歸。是秋九月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