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銓

中國明清貳臣、收藏家

馮銓(1596年—1672年),字伯衡,又字振鷺,鹿庵,順天涿州(今河北涿州市)人,中國明清貳臣、收藏家。

明萬曆進士,授檢討。天啟五年(1625),諂事魏忠賢,以禮部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內閣,不久即晉尚書,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次年因得罪崔呈秀而被罷免。崇禎初以諂事魏忠賢,贖徙為民。順治元年(1644年)降清,令以大學士原銜入內院佐理機務。次年,授內翰林弘文院大學士兼禮部尚書。順治十三年(1656年),加太保致仕,仍留備顧問。順治十六年(1659年),改設內閣,命以原銜兼中和殿大學士。康熙十一年(1672年)卒於涿州。謚文敏。

人物生平


早年生涯

萬曆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三日(1596年1月2日),馮銓出生於順天府涿州(今河北省涿州市)。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馮銓中進士,時年十九歲,入選翰林院庶吉士,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授翰林院檢討。他與其父馮盛明同朝為官,人稱“小馮”或“小馮翰林”。
天啟元年(1621年),在河南左布政任上的馮盛明由於在後金入侵遼瀋之時擅自離任,被河南巡撫張我續彈劾治罪,馮銓上書為父伸冤,稱其父乞休在未聞遼警之前,馮盛明遂被判處杖罷,馮銓也隨父回籍。

魏閹黨羽

天啟四年(1624年),魏忠賢到涿州進香,馮銓跪於道旁,哭訴其父被彈劾丟官的經過。當時魏忠賢正在搜羅黨羽,隨即命馮銓仍以原官起用。從此,他對魏忠賢感恩戴德。在東林黨與閹黨鬥爭最激烈之時,他縱橫其間,排擊東林黨人及其他朝臣。七月,東林黨著名人物楊漣上疏舉劫魏忠賢二十四大罪狀,魏忠賢對他恨之入骨,想到聯繫外廷的大臣來幫助。馮銓致書魏忠賢之侄魏良卿,轉告魏忠賢在外廷的力量可以保證,並教唆魏忠賢“行廷杖,興大獄”以立威。在馮銓和魏忠賢的其他心腹策劃下,楊漣等多人相繼慘死。
馮銓手跡
馮銓手跡
天啟五年(1625年)七月,馮銓以諭德兼檢討升少詹事,補經筵講官。當時有繡像小說《遼東傳》刊行,第四十八回專講馮盛明父子奔逃之事,馮銓懷恨在心,藉機謊稱此書為熊廷弼誇功而撰寫,於明熹宗舉行經筵之際呈上,對熊廷弼栽贓誣陷,導致熊廷弼被殺。這既符合魏忠賢株連東林黨人的企圖,又發泄其對熊廷弼之私恨。熊廷弼死後,他又私用計謀,暗設圈套,杖斃熊廷弼之姻親、御史吳裕中。魏忠賢對馮銓非常器重,便向明熹宗講述甘羅十二歲拜相之故事,以超授馮銓官職。於是擢馮銓入閣,任禮部右侍郎兼東閣大學士。九月,升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短短一年中,年方三十的馮銓即升為朝廷輔臣,成為閹黨中炙手可熱的人物,被稱為“黑頭爰立” 、“黑頭相公”。
天啟六年(1626年)正月,馮銓進一步傾陷東林黨人,由魏忠賢授意,以馮銓為總裁官,編修了篡改歷史之《三朝要典》。其時宦官李永貞曾將馮銓與魏忠賢的心腹宦官塗文輔相提並論,說:“內相有塗文輔,外相有馮振鷺,時事可知也。”可見馮銓已是魏忠賢黨羽中的頭面人物。四月,馮銓進少保兼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因其貪賄太甚,為崔呈秀所嫉,崔呈秀說服魏忠賢疏遠馮銓,馮銓便於是年閏四月丟官罷職。即使在這種情勢下,馮銓仍在討好魏忠賢,並為其書百韻祝壽詩。
天啟七年(1627年)八月,明熹宗駕崩,魏忠賢失去靠山。十二月,魏忠賢一黨被剷除。基於馮銓陷害大臣、諂媚與閹黨的事實,崇禎帝在清除閹黨之初,將他以“魏忠賢黨”之罪削籍。爾後在定逆案時,有一百二十九人因諂事魏忠賢而屬“論徒三年輸贖為民者”,馮銓罪列第二。直至明亡,他以“逆輔”之名被禁錮,始終未得起用。
崇禎二年(1629年)冬,發生后金蹂躪京畿的“己巳之變”,馮銓捐錢守備涿州,並率眾守護安放在涿州紅夷大炮,以防其被后金軍隊奪取。
崇禎十四年(1641年),馮銓試圖恢復原來的官位,但是沒有成功。

歸順清廷

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清軍入關,清朝攝政王多爾袞以書信召馮銓入朝,他接到書信就馬上趕到。多爾袞賜以朝服衣帽及鞍馬、銀幣,命他仍以原銜,進入內三院佐理機務。事隔半月,馮銓等率文武群臣於武英殿向多爾袞上表稱賀。他同其他漢官一樣,揣測執政者的心意,來迎合多爾袞。
順治二年(1645年)六月三日,多爾袞命撫按查明並贍養明代諸王的遺腹子,馮銓等趕忙叩頭謝恩,多爾袞說他們不忘舊主,馮銓答曰:“一心可以效忠兩位君主,但是對一位君主不能二心啊!”以明其仕清忠心不二。同年閏六月十二日,馮銓回奏多爾袞論明末黨爭時說:“諸位大臣的所作所為都瞞不過王爺您啊!”多爾袞對此深表滿意。這一年,授馮銓內翰林弘文院大學士。七月,他遭到御史吳達彈劾,引發一場政鬥風波(詳見後文“相關案件”部分)。
順治六年(1649年),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順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多爾袞死後,清初統治階級內部的政治氣候突變。順治帝親政后,滿洲貴族的反多爾袞勢力執掌朝政。
順治八年(1651年)二月,清朝開始審定中央各部漢官,有的被嚴加懲處,有的則繼續供職。這次“甄別”中,第一個被順治帝點到者就是馮銓。順治帝列舉其被吳達等疏參之罪及其七年內之所為,嚴斥他“殊失大臣之體”,“著令致仕”。

效忠順治

馮銓墓誌銘
馮銓墓誌銘
順治十年(1653年)三月二十一日,順治帝以“馮銓原無顯過,且博洽故典,諳練政事,朕方求賢圖治,特命起用,以觀自新“為由,下諭命吏部通知馮銓迅速赴京。三月二十七日,順治帝親臨內院召見馮銓,對他很表關切之意。當天傍晚,馮銓等大學士奉召入宮,談到翰林官賢否時,順治帝認為只要他親加考核,文之優劣畢見,即可定其高下。當時陳名夏也在場,而馮銓卻別有心計奏曰:“皇上簡拔任用賢才之人,不應該僅僅去看他的文章……南人漢官大多文章寫的好但是做事不行,滿人文章寫的不行但是做事效率高。如今科舉考試也不能只看文章好就錄用了,文章行事都好,才可以任用。”貶抑南人漢官,正是馮銓真意。而此前被劾之陳名夏、陳之遴均隸籍江浙。順治帝當即表示贊成馮銓的意見。翌日,馮銓官復原職,任弘文院大學士。這說明馮銓於罷職期間清楚朝廷內部情況。此後,南人漢官屢遭打擊,多與馮銓有關。
順治十二年(1658年),加少師兼太子太師。馮銓與大學士洪承疇曾疏請恢復明朝票擬舊制,又與大學士謝升等議定郊社、宗廟樂章。他屢次受諸言官彈劾,期間曾罷官,后復出。
順治十三年(1656年),馮銓以年老加太保致仕,但仍留在清廷以備顧問,其後經奏請皇帝批准回到原籍。
順治十六年(1659年),改內三院為內閣,清廷命其以原銜兼中和殿大學士。

死後榮辱

康熙十一年(1672年)十一月初二日,馮銓卒於家中,享年七十八歲。
康熙十二年(1673年)正月,賜謚文敏。乾隆朝將其列入《貳臣傳》乙編,並追奪其謚。

主要成就


完善制度

禮樂等典章制度歷來為新建王朝所重視。所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順治元年(1644年)九月,馮銓與大學士謝升等奏言,“郊廟及社稷樂章,前代各取佳名,以昭一代之制。本朝削平寇亂,以有天下,擬改用‘平’字。”主張郊社九奏、宗廟六奏、社稷七奏,直到同治年間,“猶仍其制”。同年六月,馮銓又同洪承疇一起提出“國家要務,莫大於用人行政”。請復明朝內閣票擬制度,多爾袞同意實行。
由於馮銓善於迎合清初統治者,所以,在多爾袞攝政時期,他頗受恩寵和重用。順治六年(1649年),加授少傅兼太子太保。在此期間,他先後“總裁明史”、兩任會試正考官、出任《清太宗實錄》、《清太祖聖訓》、《清太宗聖訓》、《孝經衍義》總裁官。從順治二年(1645年)到順治七年(1650年),他在大學士中始終名列第四,位於洪承疇祁充格等滿漢同僚之前。順治三年(1646年),他曾請求多爾袞將其名次置於滿人大學士祁充格之後,多爾袞表示“天下一統,滿漢自無分別,內院職掌等級,原有成規,不必再定。”以示對其優寵。

收藏成就

馮銓以匯刻書法名帖聞名於世。他曾收集自魏鍾繇、晉王羲之直到元代趙孟頫等諸多古代名帖,其中王羲之的《快雪時晴帖》在康熙十八年(1679年)由其子馮源濟呈獻康熙帝,乾隆時遂成為清宮“三希堂”第一珍品。後來馮銓將這些名帖摹拓彙編成集,拓本集共分五卷,刻石408方,摹刻精緻,因其第一卷以王羲之的《快雪時晴帖》開篇,故總稱《快雪堂帖》。其大半由真跡摹出,鐫手為鐵筆名家劉光,故久為世人所重。
王羲之《快雪時晴帖》
王羲之《快雪時晴帖》
《快雪堂帖》初存馮銓處,馮氏子孫將石分為二,同質州庫。後知州黃可潤贖出運至福建。乾隆年間,楊景素督閩購得,獻入內府。乾隆帝加題“快雪堂記”,並於北海建快雪堂嵌壁收藏。因帖石三易其地,故拓本也有區別,分涿拓、建拓和內拓3種,以涿拓為貴。

人物評價


歷代評價

李森先:“傾覆明之社稷,復犯清朝法度。”
多爾袞:“馮銓、孫之獬、李若琳皆系恪遵本朝法度者。”
吳達:“狐媚成奸,豺狼成性,蠹國禍民,如今日之馮銓者也”、“今日用人皆取材於明季……逆黨權翼,貪墨敗類,此明季所黜而今日不可不黜也。”
龔鼎孳:“馮銓乃背負天啟,黨附魏忠賢作惡之人。”
順治帝:“贊襄機務,歷有歲年,恪慎勤勞,裨益弘多……器識老成,學問充裕”。
蕭一山:“運籌策劃,經略四方,筦理機要,創製規模者,如范文程、洪承疇、金之俊、馮銓輩,雖以漢人投效,行節有虧,史書所載,黜之貳臣;然經營勤勞,亦不失為開國之良輔。”

個人作品


詩作

《瀛洲賦》、《獨鹿山房詩集》

家族成員


父親馮盛明1566年—1621年
母親范氏1567年—1655年
妻子劉氏元配,早卒
錢氏繼室,封太淑人
訥藍氏即納蘭氏,順治三年清廷賜婚,滿洲總管鄂貌圖之女
長子馮源淮娶李思啟之女
次子馮源濟周延儒之女
幼子馮源淇娶宋延慶之女

軼事典故


相關案件

清初,漢官交章彈劾一名大學士自馮銓始。事情的發生,首先與清初統治者對亡明各派系降臣均予任用有關,再者也和明後期之黨爭有密切關係。順治二年(1645年)七月,御史吳達首劾馮銓,拉開了這場爭鬥的序幕。當時,與馮銓同列朝班並與其有密切關係之孫之獬李若琳也同屬閹黨。
明末東林黨人多是江南人,御史吳達的祖籍亦屬之。他疏言,“今日用人皆取材於明季……逆黨權翼,貪墨敗類,此明季所黜而今日不可不黜也。”此言對馮銓如芒刺在背。同時,他還希望多爾袞重視“江南既定,人材畢集”的現狀,這就另有他意了。
一個月後,彈劾馮銓事進一步擴大。八月初一,吳達再劾馮銓,列其罪狀有三:一、馮銓是魏忠賢之義子,仕清后攬權納賄,曾向姜瓖索銀三萬兩,准以封官,惡習不改。二、縱令其子於內院盛宴諸官,終日歡飲,趁機結納黨羽。三、“票擬自專”,“使人畏懼逢迎”。吳達力請罷黜馮銓,“以肅政本”。接著,給事中許作梅、王守履和御史桑芸也紛紛疏劾之,而言詞最為激烈者是御史李森先。他一方面把明亡之因和馮銓的歷史緊密相連,又指出刑部各官對馮銓諸罪不敢問、不想問的原因。他“深憂”此類奸相誤國,請求多爾袞“立彰大法,戮之於市”,頒告馮銓罪惡於天下。李森先的疏詞是這次彈劾進入高潮的標誌。當時,杜立德在奏言中寫到,“諸臣俱實以告”,“將逾旬日,未蒙鑒裁,內外大小,群情洶洶”。
馮銓被劾案中,既涉及明末黨爭,又提出江南廣有人才,這就使此次彈劾大有明末黨爭再現之勢。多爾袞對此極為重視,並於重華殿親理此事。時刑部大臣啟奏吳達等所劾不實,俱應反坐。多爾袞命再行面質。馮銓很清楚當時形勢,他仰仗多爾袞恩寵,逐條反駁,毫無愧色。廷訊結果,一是所劾諸事“俱無實跡”,二是“前朝舊事不當追論”。產生這種結局的原因,即在於多爾袞認為馮銓等人不是有過,而是有功。他們薙髮在先,遵法勤職,甚至“舉家男婦,皆效滿裝”。如今,這樣的有功之臣無端被誣,分明是李森先等人“結黨謀害”。多爾袞指出黨爭之患,加速明亡。故此,他厲聲責問上疏諸臣:“何乃蹈明陋習,陷害無辜?”另一名漢官、給事中龔鼎孳又舊話重提當年依附於魏閹之事。馮銓立刻反唇相譏,指發龔鼎孳曾降李自成,官為北城御史。多爾袞遂問此事屬實否,龔鼎孳只得以魏徵也曾降唐太宗為己辯解。多爾袞斥之“無恥”,只配縮脖靜坐而已。對李森先等人,多爾袞雖有“此番姑從寬免”,如“不加改悔,定不爾貸”的戒諭,但僅僅幾天後,李森先、許作梅、桑芸等人不是奪官,就是降調。這場風波過後,馮銓更為多爾袞所寵信。

男色事人

據明朝大臣文震孟之子文秉記載,馮銓少年得志,入仕翰林,而且容貌俊美,與繆昌期為首的很多詞臣發生同性戀關係。然而等到他父親馮盛明被彈劾時,馮銓向繆昌期等人苦苦求救,並更加親昵,可是繆昌期不但不救,反而當眾羞辱馮銓。馮銓由此與繆昌期及其所屬的東林黨結下樑子,後來投靠魏忠賢,竭力報復。據說其“姣媚”連魏忠賢都憐惜,而他在魏忠賢專權期間則與錦衣衛田爾耕最為親昵,田爾耕在馮銓之母面前也表現得如同“嬌婿”一般。

精緻豪奢

據明朝太監劉若愚回憶,馮銓熱衷於打扮,每次入朝值班時,衣箱內都會帶著兩三雙靴子、數件鮮艷衣服,走在路上時頻頻刷靴下塵土,還會多次自顧其影,鏡子也不離身,官帽補服極其奢麗。他還極愛收集古玩,他的寓所中充斥著古董、玩好、奇書、珍玉,還有許多嬖妾孌童、清客狎友。他所置田園都是膏腴之地,而花木之奇遠超紫禁城,藏了很多寶貝,堪稱“畿甸第一家”。天啟朝的御史張慎言也稱馮盛明、馮銓父子“運材紫荊,伐石房山,田園甲第,富甲南畿,怨毒之於人甚矣”。入清后,馮銓的豪奢絲毫未改,明遺民談遷曾在北京目睹了位於天壇北面的馮銓府邸“鑿池蓄朱魚,亭台鼎立”。

飽受恩寵

順治年間,馮銓再任原官后,因處置陳名夏及進諫順治帝廢皇后 等事多次被順治帝申斥,有一次甚至將他連降三級。但是,這並未影響順治帝對他的信任,稱之“信任倚毗大臣”,不準糾劾。馮銓母八十七歲時,順治帝還特命畫師繪其母像並鈴印頒賜馮銓。同年,馮銓次妾死,“銘旌題‘誥封一品夫人’,喪歸,大內遣賻”。這種君臣關係非當日一般朝臣可比。馮銓亦頗為感恩,在順治帝駕崩時“奔走哭臨,哀號盡禮”。

請剃朝鮮

滿清強迫漢人剃髮易服之後,馮銓屢次請求將此命令適用於朝鮮,以致朝鮮有打點馮銓等人之議。不過馮銓的建議並未被清廷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