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超越與藝術精神

審美超越與藝術精神

《審美超越與藝術精神》是2006年浙江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元驤。該書表達了作者對於文藝問題的一些基本認識與學習心得。

內容簡介


後來業餘去搞點研究完全是由於教學的推動,因為在教學過程中常常發現一些疑難問題,覺得自己不加深入研究就很難對同學作出有說服力的回答。在這些疑難問題中,同學們提的最多的是典型問題。由於當時是一個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年代,看待社會、歷史、文化現象都非常強調階級的觀點與階級分析的方法,因而學界有些人也就把典型性等同於階級性,有些教材里也這樣寫。但每當講到這個問題,學生總是會問:阿Q是什麼典型?賈寶玉是什麼典型?奧勃洛摩夫是什麼典型?他們的思想性格難道能代表他們所屬的階級的階級屬性嗎?這樣,我就從典型性問題入手開始了我文藝理論研究的艱難跋涉。我當時的想法是:優秀的作品“不僅是對生活的反映,同時也是作家的創造,它透滲著作家對於生活獨特的感受、思考和評價”,這就使得藝術典型總是作家觀察生活、思考生活的結晶,它體現著作家對生活的一種獨具慧眼的發現和理解,“是第一次出現在典型畫廊中的獨一無二的人物”,就像別林斯基所說的他既是普遍的又是獨特的一個“熟悉的陌生人”,它雖然有階級的特性但不是社會學的標本,不是以一般階級的概念所能概括的。我把對這些思考的成果寫成了一篇長文章,在《文學評論》1964年3期上發表了,從此在某些系領導眼裡我也就成了一個“白專的典型”,還差一點要對我進行批判。這就是我初涉研究所得到的報償!
1965年下鄉參加“四清”運動使我逃過了這場劫難,回校后不久就是“文革”了。由於我不會打派仗,就先是被分派到“造反派”組織所編印的《東方紅》雜誌,負責編輯“批判文藝黑線”這一欄目,自己也寫了一些所謂“大批判”文章,其間還讀了一遍《魯迅全集》,編了一本《魯迅語錄》;但後來組織頭頭似乎認為我寫的文章學術氣太重,不會“上綱上線”,不像大批判文章,又把我調到“教育革命小分隊”,先後到嘉興東柵、餘姚梁弄以及溫嶺城關等地為幹部和師資培訓班上課。待工作結束后回杭,首屆工農兵新生已入學半年了。當時正值毛主席提出備戰、備荒,“深挖洞、廣積糧、不稱霸”的口號,各單位都土法上馬開挖防空洞。我由於沒有教學任務就安排到防空洞工地勞動,在1973年春的一次勞動中把耳朵震聾了。這樣,我又被分派到中文系新創辦的《語文戰線》雜誌社工作了兩年。在編輯工作之餘還寫了一些文學知識和中學語文課文分析之類的文章,並作為函授教材結集出版過兩次。在當時這個知識讀物極度貧乏的時代,竟頗得到一些中學語文教師和知識青年的歡迎,幾乎每天都可以收到自全國各地寄來的熱情洋溢的鼓勵或求購的長信
“文革”十年,所見所聞所想雖然也有不少,也深為人性的淪喪而悲憤、人民的苦難而痛心、國家的前途而憂慮,但由於都缺少自己切身的經歷,似乎都算不上是自己真正的人生體驗。回想起來,自己的思想基本上還生活在一個童話的世界里。使我對人生的真正有所領悟的似乎始於這樣兩起經歷:第一次是,大概從1977年春開始,浙江掀起了一場揭露和批判“四人幫”幫派體系的運動,竊居省運動辦公室主任地位的竟是原來省“造反派”的一個頭目。這樣,在各單位凡屬於他這一派的都成了“革命派”,而與他對立的另一派造反派就成了“四人幫”的幫派體系。我在“文革”中什麼派都不是,但由於我看不慣“造反派”的某些作為而對之時有揭露和抨擊,所以中文系的那些得勢的“造反派”就斷章取義、去頭卻尾地抓住我的有些話,說我“否定文化大革命”、“攻擊毛主席”,大大小小的開了十多次會對我進行圍攻。我也就義正嚴詞地與他們鬥了十來次。這件事情雖然最終我勝利了,但卻使我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了什麼是邪惡和卑鄙!再一次是1982年,當時杭大建造了72套所謂“高知樓”,按規定是分給副教授以上教師的,我當時一家三口居住在22平方的房子內,由於地勢低洼,地板也都霉爛了,稍不小心,就會一腳踏穿,而且老鼠日夜橫行,有一次用老鼠弶竟同時弶到兩隻。按照我的情況以及分房方案,我完全可以分到的。可是分配的結果是有些有關係的講師都分到了,而唯獨卡了我一個副教授。這還談得上什麼正義和公道?出於對自己人格尊嚴的維護和所受凌辱的抗議,我數次向學校打報告要求調離。但不久校領導班子都換了,新領導竭力挽留,我想他們是無辜的,我也就應該給他們一個面子,所以調動的事以後就不再提了。這兩件事(比起我們這代有些人的遭遇來說,其實根本算不得是什麼)雖然使我幾乎十年時間沒有安下心來從事自己的專業學習和研究工作,但也為我補上了人生必要的一課,使我對於現實生活中的假惡丑變得敏感起來,並懂得了真善美只能是在與假惡丑的鬥爭中得到發展,它需要我們以自己的行動去進行維護和加以爭取,因而對於理想也變得更為執著。
以上的經歷都在我的研究中打上深刻的烙印。我在研究中比較強調“問題意識”,我的問題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來自理論本身,來自我教學中所遇到的疑難問題。這使我養成了不善於追新逐異、跟風趕潮,而總是以探討學理、追求學理的完善為目的的興趣和習慣。所以我每當研究一個自認為有價值的問題時,總是懷著一種虔敬的心情來鑽研前人的優秀成果,主觀上總希望儘可能多的掌握與之有關的文獻資料,通過對文獻資料的梳理和分析,來發現和提取它的難點、疑點、爭論的焦點和突破的關節點來做文章,力圖在繼承中求得發展,在綜合前人一切合理見解的基礎上有所創新,只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對於學術的積累和推進起到一些微弱的作用,從不敢撇開傳統來侈談什麼“原創性”。二是來自現實,來自自己的人生體驗。它不僅使我走出“童話世界”領略到人生的險峻和嚴酷,而且也使我更深切地感受到,正因為美好的東西在生活中已經離我們遠去,我們就更應該在精神上堅定地守護它,因為它會轉化為一種動力,而把美的東西重新召喚到我們生活中來;否則,我們真的是沒有希望了。怎麼去維護和召喚呢?對於我們理論工作者來說,我認為理論研究就是自己介入現實的一種重要的方式。所以我常常以文藝理論研究來闡述自己的人生理想,認為這比抽象談論人生問題更為有效。這就使得我的研究沒有走上純學術的道路,而始終懷有強烈的人文情懷,雖然我所關注的現實問題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生變化,但這種人文情懷卻隨著自己社會閱歷和人生體驗的加深變得愈加自覺。這兩方面原因形成了我的理論文章這樣一個我自己可以肯定的特色:“學院性”、“思辨性”和“現實性”、“參與性”的結合,即在闡明學理的過程中表達我對現狀的看法、體現我對現實的介入;至於能否達到“繼承”與“發展”、“綜合”與“創新”的有機統一,我就不敢妄言,那只有由學界去評說了!
由於以上原因,我真正沉下心來從事文藝理論研究還是到了上世80年代中期以後,因為這樣經過將近兩個十年的折騰和耗費,我已經是五十歲的人了,既然調離杭大已經無望,我總不能把自己一輩就這樣陪進去。所以我必須調整自己的心態,安下心來從事教學和研究。從哪裡入手呢?當時文藝理論界正在興起一場關於“文藝主體性”的大討論,在學生中也頗有爭論,所以我就對這問題思考起來。我認為文藝主體論是不無合理之處的,我在1963年寫的關於阿Q典型研究的文章中認為典型是作家對生活的獨特的發現,就表明我的理解中創作活動是離不開作家的主體意識活動的,但卻認為這不足以否定文藝是現實生活的反映這個命題。而文藝主體論把“反映論”等同於“機械反映論”不加分析地予以否定,這在很大原因上是像馬克思、恩格斯所說的把“深奧的哲學的問題……簡單地歸結為某種經驗事實”,以一般常識的觀點把“反映”這個有特定和豐富內涵的哲學概念,理解為“照相”和“複製”。事實上,任何反映活動都是一定的主體意識參與下作出的。因為人的頭腦不是“白板”,不同於照相機,它潛存著許多以往經驗(人類的和個人的)積澱下來的認知結構和思維定勢,這就使得任何反映活動都是經由主體認知結構同化、整合而完成的,它不僅是主體契合客體,同時也是客體契合主體的過程。所以列寧認為反映也就是創造,認為人的意識“不僅反映客觀世界,而且創造客觀世界”。這一點我們在過去解釋反映論時沒有予以足夠的重視,這是我們理論上的缺陷。出於這一認識,當時我所做的工作主要是想吸取主體性理論的合理因素,對文藝反映論作出新的解釋,於是就借用了當時流行的“審美反映論”這一術語,對作家創作中的反映活動在澄清對“反映”這一概念的一般認識的基礎上,又結合文藝活動的審美特點,作了這樣的具體闡發:認為文藝雖然與科學一樣,它們作為人們意識活動的成果,都是對現實的反映的產物;但文藝又不同於科學,它是以作家的審美情感為心理中介來反映生活的。情感不同於認識,它作為需要的主體對於能否滿足主體需要的客體所生的態度和體驗,所反映的不是事物實體的屬性,而是一種關係的屬性,它的目的不是為了判明“是什麼”,向人們展示一種“實是的人生”,給人以知識;而是為了追尋“應如何”、一種“應是的人生”,為人們思想定向、行為立法。所以在本質上是屬於一種價值的意識。價值是一個包涵的內容非常廣泛的概念,像利、善、美等對人來說都是一種價值;但彼此又有所區別:從性質上說,美與利和善不同,因為利和善都具有外部現實性的要求,都要落實到自己的行動上,通過自己的行動去求得滿足;而美卻是一種僅供“觀照”的對象,它雖然有實踐的指向,但並不直接指向行動,僅僅是對人的精神發生作用。從形式上看,利、善的觀念是居於理性層面的價值意識,是對客體分解把握的結果;而美的表象和觀念雖然積澱著豐富的社會文化內容,但卻是以感性的形式呈現在人們的頭腦之中。感性的東西是一個未經知性分解的豐富的整體,所以它不可能以概念、判斷、推理等抽象思維的方式而只能以生動的直觀表象和內心體驗等形象思維的方式來對之作出把握,這決定了它只有經過形式的建構,並以藝術形象這種感性的形式才能獲得生動的體現。就像黑格爾所說,它們之所以有各自的方式,“既不是碰巧在那裡,也不是由於除它之外就沒有別的形式可用。而是由於具體內容本身就已含有外在性的、實在的、也就是感性的表現作為它的一個因素”。所以形式對文藝來說不是外在的和外加的,它與文藝作品的內容有著一種天然的、不可分割的內在聯繫。①
這些意見直到現在我還一直是堅持的。但後來也逐漸發現了這些闡釋主要還只是對“五四”以來在我國流傳的“認識論文藝觀”的豐富和完善。文藝是否僅僅是對生活的反映的成果?僅僅從反映一維、從認識論的視角去研究就能窮盡它的性質?現在看來,即使以審美反映來加以充實和規定,似乎還是不足以作出充分的說明。這使得我漸漸發現從意志、實踐一維,亦即從價值論和實踐論的視角來進行研究對於正確而深入理解文藝性質的重要。這不是說我以前完全無視文藝的實踐因素,但由於當時哲學界一般把實踐狹隘地理解為生產勞動、物質活動,再加上受了黑格爾、克羅齊朱光潛等人的美學著作的影響,以致把它看作只是文藝活動中的製作和技藝的問題,是到了傳達這一環節才出現的問題,而沒有從人生論、價值論、倫理學的角度去進行理解。這認識的發展和深化首先得益於現實的啟示,我在收入到錢中文、童慶炳兩位先生主編的“新時期文藝學建設叢書”中的《探尋綜合創造之路》一書的“後記”中曾對自己認識的發展作了這樣的回顧:“我的思想認識大概到了1994年才發生較大的變化,現在回想起來,促使我認識變化的深層原因恐怕還是出於對隨著市場經濟發展所產生的物慾的膨脹、精神的滑坡,以及由此引發的消費文藝畸形發展的深切憂慮;而直接原因則是在1994年暑假前後偶爾間閱讀了康德的道德哲學以及其他一些人生論著作所得的啟發,它使我認識到了從完整的意義上來說,實踐不但是一種物質活動,一個生產與製作的問題,同時也是一個人的生存活動,一個按照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人生目標去生活的問題。”所以,它與本質上是屬於理智的認識活動不同,而是屬於一種意志的行為。它們之間的區別就在於黑格爾所說的:“理智的工作在於認識這世界是如此,意志的努力即在於使世界成為應如此。”以這樣的思想認識來進行回顧,我以前所談的文藝與科學不同,它所反映的不是事物的實體屬性而是一種主客體之間的關係屬性,它的目的不只是為了展示“實事人生”以判明“是什麼”來給人以知識,而是為了追尋“應如何”、一種“應是人生”的願景,就不應該只停留在從反映的成果方面,理解為只是作家對現實人生的評介性和選擇性的反映所要達到的目的,而更應該從它的功能方面,理解為薩特所說的是“對讀者的一種召喚”,“對社會的一種介入”。它的性質實際上是屬於康德所說的實踐的理性,其價值就在於為人的行為確立一種有目的的意志。因為“應如何”是一個理想的尺度,它是需要通過人的行動去爭取的。這樣看來,作家創作就不只是一種認識的活動,同時也是一種意志的行為;文藝就其性質來說就不僅僅是認識的,給人以求知的滿足,同時也是實踐的,引導著人們為實現美好的人生理想去進行奮鬥。我覺得在我們這個像克爾凱戈爾當年所說的“想方設法愚弄或者恐嚇那些權威,使他們不敢說:你應該”的社會中, “最重要的這聲權威的棒喝”:也恰恰是他所說的“你應該!”因為“惟此方能推動時代的前進”!所以,從實踐的觀點來看,當一個作品從作家手裡完成,它還是一個潛在的實體,而只有經過讀者的閱讀,觀眾和聽眾的欣賞,當讀者、觀眾和聽眾為作品所感染、所打動,並把作家所期望和追求的轉化為自己的期望和追求之後,它的價值才能從潛在的轉化為實在的,作家的創作目的才能最終得以實現。因此對於文藝的性質,我們只有從“體”與“用”、“實體”與“功能”統一的意義上,才能作出完整而深入的理解。當然,對於文藝的這種實踐的性質,我們自然不能作簡單、狹隘、功利主義的理解,好像判斷一個作品的藝術力量就看它是否馬上轉化為人的行動,對現實直接有所作為;因為文藝作品作為作家創造的美的載體,一種作為“觀照”的對象,它只能是訴諸人的情感和想象,所給予人們的也只不過是一種精神上的激勵或撫慰,為人們在生活中增添一份詩意、一種企盼、一種夢想、一種美好的心愿。雖然這理解和要求可能與我們平時所接觸的文藝作品有些、甚至是較大的差距,但正如海德格爾所說的:“一種居住(按:隱喻人的生存)可能是非詩意的,只是因為它在本性上是詩意的;一個人可能失明,但他必須保持作為一個明眼人的本性”,同理,就文藝的本性而言,它就應該、也只能是這樣。因而人們往往把文藝比作人生的夢,這“夢”雖然被人從以科技理性的眼光認為它是虛幻的、沒有實際意義的東西而予以藐視甚至鄙視;然而正如俗話“人生有夢才美麗”所表明的,這種夢想對於人生來說實在是不可缺少的,因為正是這種追求和夢想,才推動人們去為之進行永不休止的奮鬥,去創造美好的現實人生;要是這樣的夢想也沒有了,那麼生命也就必然陷於停滯和枯槁。這是由於精神的東西雖然來自物質的東西,但它畢竟不只有消極地反映著現實,而且多少帶有像康德所說的“在因果性的反思中所產生的對於將來的預期的意識”,所以它對現實總有著一種先導的作用,如同蕯丕爾所說:正是由於我們頭腦中有了“自由”、“平等”這些思想觀念,我們才會為爭取“自由”、“平等”而有所行動。所以,文藝雖然與科學一樣都有認識現實的價值,但就其本性而言卻是服務於人的實踐的,因而魯迅把它比作既是“國民精神所發的火光”又是“引導國民精神前塗的燈火”,它照亮著我們前進的人生道路。②
對於這些認識的推進,我也曾思想上滿足過;但深入思考下去,又有一個問題尖銳地擺在我面前:“應如何”畢竟是一個主觀的尺度,如果沒有客觀的依據,在當今這個價值多元的時代里豈不會陷入到價值相對主義?怎麼來解決這個問題?完善這一理論?以前為我所忽視了的“文藝本體論”的研究,到了這時才開始在我的意識中浮現出來,並發現了它巨大的理論價值。所以這幾年我比較多的都在思考這個問題。現在我就想談談對這個問題的認識。
文藝本體論源於哲學本體論,從西方哲學史上來看,它是古希臘哲學研究的對象。自亞里士多德從“知識論”的角度把“本體”定義為世界的本原和始基、世界發展的“第一動因”之後,人們通常都從知識論的觀點來加以看待。其實,在當時對“本體”的理解除了知識論的視角之外還有“目的論”的視角。這是由於古希臘自然哲學從神話發展分離出來不久,對世界的理解深受神話創世說的影響,把宇宙萬物都看作都是神的作品,是神按照一定的理念、範式創造出來的,它的一切安排無不體現神的意志和目的。所以在古希臘哲學中,本體論原本具有知識論和目的論的雙重涵義。但是後來人們把兩者分割,轉而僅僅從知識論的角度來理解本體問題,當時的懷疑學派代表人物皮浪就是僅僅從知識論的觀點認為它是認識所無法到達和驗證的而對它提出質疑。這思想也為近代的懷疑學派如休謨等人所繼承,以至近代西方哲學對本體論未作深入分析和批判就予以放棄而轉入到認識論的研究。那麼,本體論的研究是否真的就沒有價值、不屑一顧了呢?這首先引發了康德的思考。鑒於自啟蒙運動以來工具理性的肆虐,享樂主義成風所造成的社會風氣的衰頹,促使他對本體論研究重新作出鑒定和評價:他繼承古希臘本體論所固有的知識論和目的論的雙重涵義的思想,把本體論區分為“知識本體論”和“道德本體論”,並吸取了近代懷疑論對本體論批判的合理成分,認為知識本體雖不存在,而道德本體卻必不可少。其原因就在於它從目的論的意義上確立了人的生存的價值。他把這種道德本體看作是一種“至善”,並從至善出發把道德法則導向宗教倫理,假設一個“上帝”來作為人生實踐的需要。
在本體論問題上,康德雖然不像皮浪、休謨那樣因認識無法到達予以廢棄,而從倫理學的意義上保留了它;但在認為它是認識所無法到達這一點上,他與皮浪和休謨又是一致的。這就使得在對本體的理解上古希臘哲學中原本統一的知識論和目的論這兩方面內容在康德哲學中處於分裂的狀態。康德把判斷分為“意見”、“知識”(這是柏拉圖就已論及的)和“信仰”(這是康德后加的)三種形式,認為“意見”是主客觀兩方面理由都不充足的,“知識”是主客觀兩方面理由都是充足的,而信仰則是主觀理由充足而客觀理由是不充足的。康德自己並不相信“上帝”,他從本體論、宇宙論、目的論三方面都論證了“上帝”並不存在。他把“上帝”視作為信仰的對象,就表明了它在客觀方面的理由是不充分的,它只不過是一種“道德的確實”而非“邏輯的確實”,它只能在人的內心、在人的精神生活中找到確證。這種由於目的論與知識論分……

編輯推薦


迄今為止我對於文藝問題的一些基本認識。回顧只是總結過去。我們這輩人過去荒廢的時間太多,要讀的書讀得太少,以致我現在還為補課不得不擠出時間來讀書。讀書使我感到每天都是新的,似乎自己的研究才剛剛起步。所以,我並不想把這篇文章畫上句號,還希望以後能不斷有新的、更有價值的學習心得和體會去補充它、完善它……

目錄


我的學術道路(代序言)
評我國新時期的“文藝本體論”研究
“美是道德的象徵”——康德美學思想辨正
對於文藝研究中“主客二分”思維模式的批判性考察
關於藝術形而上學性的思考
我看“文藝理論的現狀與未來”
何謂“審美”?——兼論對康德美學思想的理解和評價問題
文藝理論研究中的“文化主義”與“審美主義”
強化文藝理論研究中的獨立自主的意識
質疑文學評價中的“人性”標準
文藝本體論研究的當代意義
論“美的藝術”
美育並非只是“美”的教育
康德美學的宗教精神與道德精神
論“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中國化”的思想前提
我對“審美意識形態論”的理解
《梁啟超美學思想研究》序
一份不該被遺忘的美學遺產——讀閻國忠教授《美是上帝的名字——中世紀神學美學》的一點體會
在解決現實問題中求得理論自身的發展——關於文藝理論創新的對話
美源於人自身生存的需求——關於美與美的藝術的對話
校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