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交通運輸局
黃岡市交通運輸局
黃岡市交通運輸局是黃岡市政府的職能部門。
(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指導縣(市、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工作;承擔協調服務鐵路、郵政等工作;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
(三)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制訂有關規定、制度,監督實施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公共客運、計程車的行業管理;承擔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和養護市場監管。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養護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公路、水路工程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建設項目,編製年度計劃,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查、審批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協調全市交通規費徵收、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市公路、水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調控重點物資和防汛救災、春運等客貨的運輸,指導幹線公路網的運行監測,負責全市自主建設高速公路統一管理,承擔國防動員和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環保、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九)為大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局設辦公室、政工科(掛離退休人員管理科牌子)、綜合計劃科(掛科技科牌子)、財務科、運輸科、安全監督科(掛應急辦公室牌子)、審計科、政策法規科、建設管理科9個職能科室。
局長:周銀芝
副局長:金曉耕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事業單位機構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1996]17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市直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的意見》(黃辦發[2003]14號),結合交通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機構調整
二、非省撥經費單位“三定”
包括仍按黃機編[2002]13號文件規定執行的鄂黃長江公路大橋管理局在內,4個非省撥經費事業單位人員編製總額164名,其經費渠道按市財政局黃財函[2004]14號界定的口徑執行。
(一)鄂黃長江公路大橋管理局及所屬單位
鄂黃長江公路大橋管理局(加掛“鄂黃長江公路大橋開發總公司”的牌子)。仍為相當於縣(處)級事業機構。
1、業務範圍。仍負責鄂黃長江公路大橋範圍內的路政、安全、廣告、大橋及附屬設施養護、費收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大橋公園、大橋產業開發的管理。
2、內設機構。該局仍內設辦公室、政工科、財務審計科、工程養護稽查科、計劃經營開發科5個科室。
3、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該局事業編製仍為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11名。
鄂黃長江公路大橋養護管理處、鄂黃長江公路大橋路政安全管理處、鄂黃長江公路大橋公署管理處、鄂黃長江公路大橋收費站,仍為相當於科級事業機構,領導職數各2名。
黃岡市汽車渡口管理處,仍為相當於科級事業機構,其人員員額和領導職數待定。
(二)黃岡市港航管理局及所屬單位
黃岡市港航管理局(黃岡市地方海事局)。仍為相當於副縣(處)級事業機構。
1、業務範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本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全市港口、航道的規劃、建設、保護和水路運政管理、安全監督、船舶檢驗、規費徵收與稽查及其它有關工作,統一管理全市航運、航政、航道和港口,指導縣級海事及港航管理機構的業務工作。
2、內設機構。該局內設辦公室、政工科、審計科、計財科、運輸科(加掛“科技科”的牌子)、港航科、航政安全科、船檢科、監督管理科9個科室。
3、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該局事業編製6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9名。
黃岡市港航工程處,仍為相當於科級事業單位,領導職數2名。
(三)黃岡市交通學校(黃岡職業技術學院交通工程系)。仍為相當於科級事業機構。
1、業務範圍。從事交通運輸、交通建設、交通管理、汽車維修與駕駛、工程機械、電工電子、物流管理、計算機及應用等學科的中等專業學歷教育和交通行業職業技能培訓。
2、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該校教學和管理人員事業編製67名,其中校長1名,副校長3名。
(四)黃岡市交通基本建設質量監督站。仍為相當於科級事業機構。
1、業務範圍。受本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對全市公路、水運建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強制性標準、基本建設程序的情況和公路、水運工程建設市場、工程質量及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全市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的鑒定和驗收工作,依法查處公路、水運工程建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2、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該站事業編製5名,領導職數2名。
三、省撥經費單位“三定”
(一)黃岡市公路管理局。仍為相當於副縣(處)級事業機構。
1、業務範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本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全市公路規劃、建設、養護、路政管理、收費公路管理和公路行業信息管理,指導和管理縣級公路段的業務工作。
2、內設機構。該局內設辦公室、政工科、工程技術科、養護科、財務審計科、通行費徵收管理辦公室、路政科(加掛“黃岡市路政支隊”的牌子),計劃統計科8個科室。
3、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該局人員編製由省業務主管部門核定。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
(二)黃岡市公路規費徵收稽查處及所屬單位。
黃岡市公路規費徵收稽查處。仍為相當於副縣(處)級事業機構。
1、業務範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本級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委託,負責全市公路規費徵收、稽查、管理和車輛購置附加稅代征工作,指導和管理縣級公路規費征稽機構的業務工作。
2、內設機構。該處內設辦公室、政工科、費收科、車購稅科、稽查科、審計科、財務科、法制科8個科室。
3、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該處人員編製由省業務主管部門核定。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
黃岡市黃州公路規費徵收稽查所,仍為相當於科級事業機構,人員編製由省業務主管部門核定,領導職數3名。
(三)黃岡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及所屬單位。
黃岡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仍為相當於副縣(處)級事業機構。
1、業務範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本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委託,負責全市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及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業、機動車維修與檢測的管理,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單位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道路運輸管理費的徵收、稽查和管理,道路運輸管理的監督檢查和道路運輸行政處罰,營運駕駛員職業培訓、考試和管理;對全市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單位和駕駛、裝卸、押運人員以及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實施資質管理;指導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業務工作。城市客運出租小汽車管理問題,按市政府裁定意見執行。
2、內設機構。該處內設辦公室、政工科、計財科、政策法規科、運輸管理科、技術綜合科、駕駛員培訓管理科、基建與審計科、稽查科、安全科10個科室。
3、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該處事業編製5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層領導職數10名。
黃岡市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仍為相當於副科級事業機構,領導職數1名。
全市交通運輸經濟形勢分析座談會召開
2013年7月31日,全市交通運輸經濟形勢分析座談會在黃州召開,市交通運輸局班子成員、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長,市交通運輸局直屬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局機關各科室、各重點工程辦公室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劉新華局長作了講話。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局、局直各單位分別做了交流發言,市交通運輸局各分管領導就各自工作分別進行了總結、分析和部署安排。
劉新華局長講話指出,上半年,交通運輸各項工作強勢推進,實現了“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為圓滿完成全年目標任務奠定了基礎。主要呈現五個亮點:一是交通建設投資實現兩個“雙過半”。一是今年交通建設投資實現過半。1-6月份,全市完成投資41.49億元,位列全省第四位。二是“十二五”規劃投資完成過半。“十二五”以來,全市已完成投資246億元,占“十二五”責任目標的51.3%,實現了規劃時間過半,投資任務過半;二是交通建設“四駕馬車”快速推進。一是高速公路等重點項目快速推進。二是普通公路建設三年攻堅戰任務取得實質性進展。三是港航和客貨運站建設全力推進;三是交通籌融資難題逐步得到解決;四是交通運輸保障能力明顯提高;五是交通行業社會形象不斷提升。
劉新華強調,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應清醒地看到,我市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仍存在許多深層次的問題。如項目建設進度加快,但交通發展不均衡;融資渠道不斷拓寬,但資金瓶頸制約突破不夠;交通改革不斷推進,但不穩定因素逐漸增多;交通社會影響不斷擴大,但內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劉新華指出,今年是交通運輸建設發展任務最艱巨的一年,也是“十二五”發展規劃決戰年,今年的交通工作任務,時間緊,任務重,壓力大,全面完成今年各項目標任務,對於實現“十二五”交通運輸發展目標至關重要。劉新華要求,各級交通運輸部門一定要以更大的決心、更強的力度、更硬的措施、更實的作風,堅定信心、迎難而上、凝神競進、創新突破,全力打好交通運輸發展攻堅戰,推進交通運輸跨越發展。
一是堅持“二個確保”不動搖,確保目標任務圓滿完成。一是要確保年度投資目標完成。二是要確保“十大項目”、“十大工程”、“十件實事”目標任務的完成。
二是堅持規劃引領不放鬆,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一是要認真做好規劃工作。二是要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五是堅持招商引資不懈怠,打響“三大行動”攻堅戰。一是要爭取招商項目實質性開工。二是抓緊跟蹤項目督辦銜接。三是要進一步完善安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