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海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四)擬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 (九)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省有關人口、計劃生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並指導實施計劃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主要職責


海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加強我省人口發展戰略研究,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及發展計劃、規劃。
(二)負責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組織實施目標的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收集、統計、分析、預測預報工作;參與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擬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開展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
(五)綜合管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指導推廣計劃生育科研新技術、新成果;負責組織計劃生育病殘兒、手術併發症醫學鑒定
(六)編報省級計劃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計劃及有關計劃生育專項計劃。
(七)負責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指導全省計劃生育隊伍建設,指導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省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八)研究和依法規範計劃生育葯具管理制度。
(九)負責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管理工作機制。
(十)負責全省有關人口、計劃生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並指導實施計劃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十一)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二)承辦省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市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文件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和機要保密工作;編報省級計劃生育事業費基本建設支出計劃及計劃生育專項計劃;審核提出計劃生育葯具需求計劃;指導、監督人口和計劃外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和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編製並組織實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國際交流工作;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負責人:周國明
(二)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製管理工作;負責擬定並落實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工作;負責本單位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人:馮娟)
(三)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辦公室、信訪處)。組織監督本系統人口和計劃生育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規章的調研和起草工作;負責受理審核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受理查處計劃生育違法違紀案件;指導、承辦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信訪和本系統內普法工作;擬定並督促落實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
(四)發展規劃與信息處。研究全省人口發展戰略;編製中長期人口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管理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與信息業務,擬定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規範與考核評估,指導、監督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指標的落實,組織目標管理的考核、評估;承擔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綜合和計劃生育統計、分析、預測、預報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專項調查和抽樣調查;建設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負責全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科學技術服務處。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擬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劃;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擬定並指導監督實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規定;指導推廣計劃生育科研新技術、新成果;研究和依法規範計劃生育葯具管理制度;組織計劃生育技術鑒定;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研究提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意見建議;擬定並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則、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擬定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公共服務管理工作機制。

直屬單位


海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信息中心

省人口計生委會信息中心為我委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承擔我省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網路建設、管理、運行、維護,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收集、分析、處理,省級人口基礎信息資料庫建設和維護等工作。(負責人:陳昌裕)

海南省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葯具站)

省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葯具站)隸屬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從事計劃生育服務工作,為正處級事業單位。組織開展計劃生育宣傳,指導全省計劃生育服務站、所業務建設。組織開展計劃生育科研工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葯具,提供計劃生育與生殖健康諮詢和保健服務。收集、處理、交流人口與計劃生育信息。負責編製全省計劃生育葯具計劃,協調葯具發放等工作。內設辦公室、宣傳教育科、科學技術科、葯具供應科4個科級機構。(負責人:曾光榮)

海南省優生優育公共服務中心

省優生優育公共服務中心為隸屬我委的正處級事業單位。負責制定全省優生優育公共服務項目技術標準與管理、監督制度;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機構組織實施全省優生優育公共服務行業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對各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臨床檢驗檢測與質量控制技術指導和質量管理評估;承擔各地優生優育公共服務項目臨床檢驗檢測初篩結果的省級確證,並為省人口計生委提供臨床檢驗風險評估報告及技術諮詢、優生優育指導意見;承擔高風險人群的風險評估報告與統計分析;負責國家和省優生優育公共服務項目的臨床檢驗檢測理論和實踐相關項目課題研究;負責全省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臨床檢驗化驗人員理論教育與技術培訓;負責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科技情報檢索、分析與綜合開發利用等工作。(負責人:文育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