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7年

1497年

1497年是平年。丁巳年(蛇年);大明弘治十年;越南洪德十年;日本文明十一年。

歷史大事


修典

孝宗召見大臣
詔修《大明會典

擾邊

小王子屢次擾邊
弘治十年(1497)五月二十七日,小王子侵犯潮河川,指揮王玉偕劉欽率兵出征,小王子兵假敗,王玉追擊遇伏,劉欽等二十七人戰死,王玉僅以身免。次日,小王子兵復縱兵犯大同,連營二十里,巡撫劉(王獻)僅報警而已。此年小王子屢次擾邊,京師震驚。六月,命侍郎劉大夏、李介俱兼左僉都御史,督理宣府、大同軍餉。李介至任,大修戎備,先後條陳二十餘事,孝宗下所司議行,邊人感悅。七月,又令都督楊玉率京營軍守備永平,以防內犯。
宦官李廣受孝宗寵信。大學士徐溥等上疏極諫,戶部主事胡爟、祠祭司郎中王雲鳳等亦上書論方士、宦官之害。是年,京師、真定、寧夏、榆林、鎮番、靈州、太原、海豐等處地震,屯留(今屬山西)最甚。

簡閱禁兵

弘治十年(1497)十月二十三日,兵部尚書馬文升上言說:歷代兵制,不使權歸一人。漢制有南、北軍,南軍守王宮,主禁衛,北軍護京師,聽征討,各有所掌。而南軍尤托以腹心。太祖法古制,十六衛親軍指揮使司不隸五府,為禁兵,即為古之南軍;其他衛屬五府,即古之北軍。永樂中,增設十二衛,又選精壯數千人屬御馬監,更番上直。令更番直各門,官為鈐束出入。孝宗先行。

制定葬例

文官贈蔭祭葬例的制定
弘治十年(1497)六月二十一日,禮科左給事中葉紳等上言。禮部覆奏說:今後文職三品以上考滿官如例許一子或孫或承繼之侄送監讀書,內有未沾一命而死或自以科舉出身者,仍許一人補蔭入監,如出身不由正途或被劾閑住及病故年遠者俱不許預補蔭之例。其官非三品以上,但曾侍從春宮講讀輔導有功者,卒后子孫乞恩入監,本部議請皇上裁決。奉命出使外國死於王事者,曾有蔭子入監之例,但非事狀明白,情可恤者,不許乞蔭。祭葬舊例,三品以上官及二品以上父母妻、三品父母俱有祭葬,四品及父母俱有祭,今著為定例。若三品以上官被劾冠帶閑住者,祭葬俱無,其三品被劾致仕及在任未及一考者有祭無葬,若二品以上妻只授三品封三品、父母只授四品者,亦只賜之祭,四品未考滿,父母未封四品者亦無祭。賜祭壇之數,二品者祭二壇,加太子少保以上者祭四壇,加至太子太保以上者如舊例。孝宗詔從所議。

候瓚致仕

候瓚(1428-1508),字奏璋,保定人。景泰五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升員外郎。出任鳳陽知府、山西右參政,入為光祿寺卿,進左僉都御史巡撫甘肅,擢兵部右侍郎。不久改南京禮部右侍郎,轉南京戶部左侍郎。阮請歲輸米應入倉者即水次給官軍,三月省腳價米三萬餘石以備他費,著之為令。弘治四年(1491)九月遷南京二部尚書,改南京兵部尚書。弘治九年閏三月復任南京工部尚書。弘治十年七月十七日致仕。正德三年(1508)正月二十二日卒,年八十一。

重大事件


第一走水路到達印度的現代歐洲人達伽馬在1497年從印度獲得香料返回家鄉。
西班牙強佔摩洛哥東北部海港城市梅利利亞Melilla 。

出生


丁汝夔(1497年-1550年),字大章,號淪源,沾化(今古城鎮管家莊)人。
李元陽(1497年—1580年),字仁甫、號中溪,白族,雲南大理人。1526年(明朝嘉靖5年),中進士,初授翰林遼庶吉士,後來因為仗義執言,受到同僚的排擠,他也因此借故歸家賦閑。
奈良天皇(1497年1月26日-1557年9月27日),後柏原天皇第二皇子,母親是勸修寺教秀之女勸修寺藤子。諱知仁,1512年親王宣下,1526年因為後柏原天皇崩御而即位。
原虎胤(1497年-1564年3月11日)是日本戰國時代的武將。最初是千葉氏的家臣。其後為武田信虎武田信玄兩代效力。受領名是美濃守。後來剃度法號清岩。育有兒子三名,橫田康景、原盛胤、原重胤以及一名女兒為初鹿野忠次的妻子。後世譽為武田五名臣之一。
尚清王(1497年-1555年)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的第四代國王,第三代國王尚真王的第五王子。1527年至1555年在位。原為中城王子,童名真仁堯樽金。

逝世


逝世 貝亞特麗斯·德斯特(義大利語:Beatrice d'Este,1475年6月29日 - 1497年1月2日),米蘭公爵夫人,費拉拉公爵埃爾科萊·德斯特之女,費拉拉公爵阿方索·德斯特和曼托瓦侯爵夫人伊莎貝拉·德斯特的妹妹,被認為是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最美麗、最有才藝的公主。
腓力二世(Philippe II de Savoie,1438年2月5日出生於尚貝里,1497年11月7日逝世於同地)是布雷斯伯爵,從1496年至他逝世短期還出任薩伏依公爵、皮埃蒙特統治者、奧斯塔和莫列訥伯爵。他是薩伏依公爵路易斯最年輕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