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公安局

五指山市公安局

五指山市公安局是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市政府、海南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各縣(區)設有公安分局,在鎮、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與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公安局規範性文件、規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並指導、檢查落實。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預測轄區社會治安新情況、新問題,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三、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組織建設和公安民警隊伍建設,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四、指導對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對全市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偵查、處置,必要時直接偵查、處置。
五、指導、管理出入境工作和外國人在五指山市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導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八、指導、監督邊防、消防工作。
九、負責保安行業的管理,監督《廣東省保安服務條例》在本市的實施。
十、組織實施對來五指山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一、組織公安科研工作;規劃公安通訊、網路信息技術、刑事偵察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為各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後勤、裝備等服務。
十二、負責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三、指導、檢查、督促下一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民警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內設崗位


(一)執法勤務機構(7個)
1、指揮中心(掛辦公室牌子)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7名。其中:主任1名,教導員1名,副主任2名。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負責機要、信息通信、檔案管理等工作。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4名,其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副大隊長1名。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3、刑事偵查大隊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17名,其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副大隊長2名。
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大隊內設4個股級中隊:
河南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3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河南片區的刑事偵查工作;
河北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3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河北片區的刑事偵查工作;
技術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5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
內勤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2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收集情報資料及內務管理工作。
4、交通管理大隊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14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撥款事業編製8名,其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副大隊長3名。
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社會面治安巡邏及110出警處警任務;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大隊內設4個股級中隊和1個辦公室:
車管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2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車輛證照的管理工作;
交管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3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交通事故的查處工作;
市區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3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市區道路治安巡邏及110出警工作;
毛陽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2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轄區道路治安巡邏及110出警工作;
辦公室,核定政法專項編製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負責大隊協調工作;負責交通管理情報信息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
5、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8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撥款事業編製1名,其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副大隊長2名。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等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銀行等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警衛工作;負責車站、社區、街道及校完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處置突發事件等工作。
大隊內設4個股級中隊:
(1)治安管理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2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治安管理工作。
(2)綜合辦證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2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撥款事業編製1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辦證工作。
(3)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管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2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網監工作。
(4)治安行動中隊,核定政法專項編製2名,其中:中隊長1名,副中隊長1名,負責95種刑事案件的查處工作。
6、禁毒大隊(加掛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3名,其中:大隊長1名,教導員(或副大隊長)1名。
負責涉毒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依法對社會上吸毒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開展打擊涉毒犯罪和戒毒法制教育工作;負責指導戒毒工作。
7、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3名,其中:大隊長1名,教導員(或副大隊長)1名。
負責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二)綜合管理機構(4個)
8、紀律檢查委員會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2名。其中:書記1名,紀檢員1名。
負責公安紀檢、審計工作。
9、政工監督室(加掛督察大隊牌子)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監察、督察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10、法制室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11、警務保障室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2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撥款事業編製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三)監管場所(3個)
12、看守所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7名,其中:所長1名,教導員1名,副所長1名。
負責羈押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員;負責對判處徒刑的罪犯的監管教育和遣送工作;負責依法執行監所管理規定的各項工作。
13、拘留所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3名,其中:所長1名,教導員(或副所長)1名。
負責關押給予治安處罰的違法人員;負責依法對關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2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撥款事業編製1名,其中:所長1名,教導員(或副所長)1名。
負責戒毒工作;負責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管理教育工作;負責依法執行戒毒所管理規定的各項工作。
根據派出所按照行政區劃進行設置,實行“一鄉(鎮、街道)一所”的精神,設河南等8個公安派出所,核定政法專項編製53名。負責轄區治安防範工作,查處治安案件,辦理一般刑事案件;負責對本轄區暫住戶口、特種行業、公共場所、危爆物品、消防等管理;指導治保會工作;開展警務區、法律宣傳等活動;依法對緩刑監外執行假釋人員等監督考察和教育改造等工作。
15、河南派出所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11名,其中:所長1名,教導員1名,副所長2名。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11名,其中:所長1名,教導員1名,副所長2名。
17、南聖派出所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5名,其中:所長1名,教導員1名,副所長(或副教導員)1名。
18、毛陽派出所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6名。其中:所長1名,教導員1名,副所長(或副教導員)1名。
19、番陽派出所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5名,其中:所長1名,教導員1名,副所長(或副教導員)1名。
20、暢好派出所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5名,其中:所長1名,教導員1名,副所長(或副教導員)1名。
21、毛道派出所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5名,其中:所長1名,教導員1名,副所長(或副教導員)1名。
22、水滿派出所
副科級,核定政法專項編製5名,其中:所長1名,教導員1名,副所長(或副教導員)1名。

地址


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海榆南路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