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曄

歐陽修叔父

歐陽曄,字日華,江西廬陵(今江西吉安永豐沙溪鎮)人,生於南唐改元中興後周顯德五年(公元958年),卒於北宋景佑四年(公元1037年)丁丑四月九日,享年七十有九,最後終於家,系歐陽偃三子,歐陽修叔父,修幼亡父,往依之。

人物關係


簡介


歐陽曄於宋真宗咸平三年庚子與其兄歐陽觀(歐陽修父親)同舉進士甲科,宋大中祥符年間為隨州推官,歷南雄州判官,隨、閬二州推官,江陵府掌書記,知桂陽蘭黃永三州事,拜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尚書屯田、都官二員外郎。后其侄歐陽修參知政事,歐陽曄奉恩加贈兵部郎中。歐陽修四歲喪父,與母親鄭氏相依為命,只得到湖北隨州去投奔叔叔歐陽曄。歐陽修在為歐陽曄所作的墓誌銘中就寫道:“修不幸幼孤,依於叔父而長焉。嘗奉太夫人之教曰:‘爾欲識爾父乎?視爾叔父,其狀貌起居言笑皆爾父也。’修雖幼,已能知太夫人言為悲,而叔父之為親也。 ”可見兩叔侄情深,父子之情躍然紙上。
歐陽曄病逝時,歐陽修正遭受第一次貶謫,先是放逐到窮鄉僻壤的湖北夷陵(今宜昌)做縣令,旋即又改任更加偏僻荒涼的湖北乾德(今老河口)縣令,不能為叔父奔喪,歐陽曄的靈柩也只能暫厝隨州。直到宋仁宗慶曆四年初,歐陽修被朝廷重新啟用供職汴梁時,歐陽氏族人才決定將歐陽曄的靈柩下葬應城縣高風鄉彭樂村。慶曆四年三月十日歐陽曄下葬時,歐陽修奉命出使河東路“擘劃糧草”,未能親臨叔父的安葬禮儀,便書寫了墓誌銘《尚書都官員外郎歐陽公墓誌銘》。當年八月,歐陽修以龍圖閣直學士任河北都轉運按察使。挺身為改革派上書申辯的歐陽修面臨再遭貶謫的困境,擔心龍顏一怒自己葬身新政,於是匆匆到叔父的新墳前祭拜,作下《祭叔父文》。

破案故事


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致死者,獄久不決。曄自臨其獄,坐囚於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於庭,留者色變而惶顧。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泣涕而服罪
譯文:宋朝人歐陽曄(字日華)張光鄂州政事時,百姓中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的人,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庭院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的喝的。吃完后,善加慰問后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大廳上,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地左右看。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什麼原因,歐陽曄說:“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骨,不是你還是誰?”囚犯完全沒有充分的理由和語言來反駁歐陽曄。

家譜世系


歐陽詢(公元557年一641年)
歐陽通(公元625年—691年)
歐陽幼明(公元645年—不詳)
歐陽昶(生卒年不詳)
歐陽琮(生卒年不詳)
歐陽悟(生卒年不詳)
歐陽徹(生卒年不詳)
歐陽鉉(生卒年不詳)
歐陽邈(生卒年不詳)
歐陽規(生卒年不詳)
歐陽緒(生卒年不詳)
歐陽萬(約公元840年—不詳,因其公元874年至879年間任安福令)
歐陽和(生卒年不詳)
歐陽雅(生卒年不詳)
歐陽效(生卒年不詳)
歐陽託(生卒年不詳)
歐陽郴(生卒年不詳,字可封,仕南唐,為武昌令、吉州軍事衙推,官至檢校右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性至孝,兄弟相友愛,享年九十有四,葬歐桂里橫溪保之燕湖)
歐陽偃(公元925年-963年,少以文學著稱南唐,恥從進士舉,乃詣文理院上書,獻其所為文十餘萬言。召試,為南京街院判官。享年三十八,葬吉水之回陂)
歐陽觀(公元952年—1010年)歐陽旦(生卒年不詳)歐陽曄(公元958年—1037年)
歐陽修(公元1007年—1072年)
歐陽修比歐陽詢晚出生450年,兩人之間相隔19代,平均每代23.68年;歐陽修比歐陽萬晚出生約167年,兩人之間相隔8代,平均每代20.88年。那些以不符合人類自然生育規律的言論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