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張家港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張家港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張家港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加強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對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
(二)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
(三)參與研究、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實施辦法,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劃生育相關職責,完善並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促進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負責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工作及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和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五)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佈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規範和制度,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指導和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工作。協調各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實行綜合治理。
(六)擬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並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七)組織實施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項目,依法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劃生育葯具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和“0-3歲”科學育兒項目的指導,提高人口素質;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的建設,推行避孕節育新技術、新方法,會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八)編報地方財政撥付的計劃生育事業費、獎勵扶助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管理本委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九)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和組織全市計劃生育幹部的培訓、基層工作人員的專業教育工作。指導計劃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計劃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


秦真智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兼管財務、人事、生育政策審批等工作。
查敏智副主任:負責宣傳教育、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指導、培訓工作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分管宣教法規科、流動人口管理科工作和協會工作。
曹平組長:負責紀檢監察、人口研究、機關管理、黨建黨務、精神文明、工青婦。分管辦公室。
陳紅衛副主任:負責人口管理、基礎管理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葯具管理等工作。分管業務科、科技科、指導站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資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密、機關學習、後勤接待等機關行政管理及事務工作。
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指導全市計劃生育幹部隊伍建設,擬訂計劃生育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幹部培訓規劃;負責計劃生育系統的表彰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編製地方財政撥付的計劃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負責委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全市人口計生系統的財務和財產管理。
承擔聯繫市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
(二)宣教法規科(行政許可服務科)
組織實施全市黨員幹部人口理論教育;擬訂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劃,組織和協調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組織新聞發布;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對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品的製作、發行管理;指導、檢查各級人口學校的教育、培訓工作。
參與研究擬訂全市貫徹國家、省、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法規、規章的辦法,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指導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市再生育的審批工作;負責社會撫養費徵收工作及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信訪工作;推動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依法查處區域內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案件和上級交辦的案件;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兩非”案件的查處,負責對違反《計劃生育技術管理服務條例》等行為的查處,以及受理舉報的調查、取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