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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復秀才所居雙檜二首

宋代詩人蘇軾創作的七言律詩

《王復秀才所居雙檜二首》是北宋詩人蘇軾的作品之一,其中“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便是千古名句,而這首詩也是促成“烏台詩案”最關鍵的一根導火索。

作品賞析


這首詩是寫給錢塘秀才王復的,其時王復在鄉間行醫,懸壺濟世,口碑甚好。王復在候潮門外的家,庭院中有兩棵高大的百年古檜。詩的意思是說,兩棵檜樹相對挺立,表現出一種不可侵犯的氣勢,令人敬畏。它們不僅樹榦筆直地聳入雲天,更為奇特的是,它們的根也直伸伸地扎入地下,在九泉之處也毫無彎曲。當然,只有潛伏地下的蟄龍才能了解,雙檜的根也是如此之直。詩中以檜喻人,讚美威武不屈、剛正不阿的優良品德,頌揚表裡如一、光明磊落的高風亮節。
本詩以古檜入詩,蘇軾本想表達如古檜一樣的堅韌不屈。卻不想因將“檜”與“龍”扯上關係,而“龍”又可與“皇上”扯上關係,“新進”的政敵便掏空心思,窮追猛打,引伸出“皇帝如飛龍在天,蘇軾要九泉之下尋蜇龍,不臣莫過於此!”由此,釀成牽連蘇軾三十九位親友,一百多首詩,震驚朝野的大案。蘇軾以為在劫難逃,極度悲傷,在獄中寫下兩首訣別詩。

創作背景


《詠檜》一詩寫於蘇軾四十四歲時,詩中"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這麼兩句,卻被沈括指為隱刺皇帝:"皇帝如飛龍在天,蘇軾卻要向九泉之下尋蜇龍,不臣莫過如此!"指控他"大逆不道",一場牽連蘇軾三十九位親友的大案,便因沈括的告密而震驚朝野,這就是著名的"烏台詩案"。

後世影響


蘇軾在御史台的死囚牢里被關押了四個月零十二天,司馬光蘇轍等三十人也受到株連,蘇軾的文章詩詞被大量毀掉,“比事定,重複尋理,十亡其七八矣!”凡是文字獄橫行之日,即是文化慘遭浩劫之時。這是萬古不廢的歷史教訓。烏台詩案已經過了900多年,在21世紀看來,這首詩依然是一首好詩。它希望人們:在明處要正直,在暗處也要正直。這是人的有價值的精神和品格。

作者簡介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鐵冠道人。北宋著名文學家、政治家。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與辛棄疾並稱“蘇辛”。與歐陽修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宋四家”之一。
嘉祐二年(1057年),蘇軾進士及第,累官至端明殿學士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禮部尚書。南宋理學方熾時,加贈謚號文忠,復追贈太師。在王安石變法期間,蘇軾雖贊同政治應該改革,但反對操之過急的政策及王安石任用的後任呂惠卿,因此招來新黨爪牙李定橫加陷害;後來又因蘇軾反對“盡廢新法”,受到司馬光為首的舊黨斥退,終生當不了宰相。由於蘇軾在新舊黨爭中兩邊不討好導致仕途失意,被侍妾王朝雲戲稱為“一肚皮不合時宜”。在元祐更化中一度官至尚書;紹聖年間因新黨的章惇為相,又加貶謫至儋州海南島)。
元年七月二十八日(1101年8月24日),蘇軾遇赦北歸時病卒於常州(今蘇州),時年65歲。次年,其子蘇過遵囑將蘇軾靈柩運至郟城縣安葬。宋高宗時追贈太師,宋孝宗時追謚“文忠”。
蘇軾在散文、詩、詞、賦均有成就,且善書法和繪畫,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易傳》《東坡樂府》《瀟湘竹石圖卷》《枯木怪石圖卷》等。宋人王宗稷收其作品,編有《蘇文忠公全集》。